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嘉祐二年十二月 |
|
十二月丁未,西平州黔南道王石自品遣首領貢方物。 先是,上封者言:「四年一貢舉,四方士子客京師以待試者六七千人,一有喧噪,其徒眾多,勢莫之禁。且中下之士,往往廢學數年,才學之士不幸有故,一不應詔,沈淪十數年;或累舉滯留,遂至困窮,老且死者甚眾,以此毀行冒法干進者,不可勝數。宜間歲一貢舉,中分舊數而薦之。」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大考州裡,以贊鄉大夫廢興」。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得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而議者乃合奏曰:「臣等謂易以間歲之法,無害而有利,不足疑也。使舉子不幸有疾病、喪服之故者,不至久沈。且程文偶不中選,旋亦遇貢舉,則下無滯才之歎。而天下所薦數既減半,禮部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矣。近年挾書代筆傳義者多,因使權貴富豪之子,得以濫進。蓋由人眾,有司無繇檢察。若人少則諸偽濫勢自不容,使寒苦藝學之人得其塗而進。」 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進士增試時務策三條,諸科增試大義十條。又別置明經科,其試法:凡明兩經或三經、五經者,各問墨義大義十條,兩經通八,三經通六,五經通五為合格,兼問論語、孝經十條,策三條,分八場,出身與進士等。以禮記、春秋左氏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谷梁傳、公羊傳為小經。其習禮記為大經者,許以周禮、儀禮為中經,習春秋左氏傳者,許以谷梁傳、公羊傳為小經。舊置說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里而寓戶他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闕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謬,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說書舉,在天聖四年九月。王洙講周禮,乃至和元年九月壬申,今依本志移見於此。明經試法,實錄在明年三月辛巳及七月辛酉,今依本志並書之。 庚戌,遣官祈雪。 辛亥,詔學士院承內降處分,自今並以關白中書、樞密院施行。先是,澶州言河流損壞浮橋,後數日而修完之。遂下本院降敕獎諭。中書言官吏護視不謹,法當劾罪。既令免勘,而詔亦追罷之。 知諫院陳旭言:「比來館閣選任益輕,不足以備天子顧問而堪公卿之事。近制舉人進用,不得專守舊比,進士高科者,且循常調,試其才可,然後升擢,欲望朝廷約館閣在職人數,限為定員。其因任使特受者,不以充數。應二府及近臣每有論薦,並令中書、門下籍其姓名,若員有闕,即取其間文學行義傑然為眾所推者,方得召試,仍不許大臣緣恩例試補親屬,庶幾清途無濫者。癸醜,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眾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皇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旭言可參考。 己未,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王舉正為奉安明德、章穆皇后神禦禮儀使。二後神禦皆在普安院,為大水所壞,徙於啟聖院,既修完,故還奉安於本殿也。 乙丑,命近臣分禱天地、宗廟、社稷及遣官詣五嶽、四瀆祈雪。 丁卯,契丹國母遣左千牛衛上將軍耶律世達,諫議大夫、知制誥張嗣複;契丹主遣臨海節度使耶律兗、引進使張挺來賀正旦。 戊辰,置街道司指揮兵士,以五百人為定額。 己巳,契丹國母蕭氏卒。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