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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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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壬子,以汝州龍山孔旼為校書郎、致仕,絳州稷山韓退為安逸處士。翰林學士承旨孫抃薦旼、退有行義也。 自趙彥若制策不入等,閱四年,遂無應科者。上曰:「豈朕待之不至耶?」此據張唐英政要。 丁巳,詔:「朝廷設制科以取天下美異之士,嘗以推恩過厚而難其選,故所取不過三二人,甚非所以廣詳延之路也。其令兩制以上同議之。」既而抃等言:「太常博士以下至選人、草澤人應制科者,並聽待制以上奏舉,無得自陳,內草澤人亦許本路轉運使奏舉。其試文淺陋及履行不如所舉,並坐舉者。其進用差次,不得引舊例超擢。」從之。草澤人許本路轉運使奏舉,據會要,而實錄削去。 戊午,夏國主諒祚遣人來謝弔祭。 丙寅,進封福康公主為兗國公主,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命。 戊辰,淑妃苗氏為賢妃,兗國公主之母也。公主將出降,故有是命。國朝公主,受封降制,有冊命之文,多不行禮,只以綸告進內。於是翰林學士胡宿言:「竊聞兗國公主議行冊禮,然於事體頗有未便,前未有此禮,祖宗以來,公主、長公主未有行者。昔漢明帝封皇子悉半諸國,明德馬皇后曰:『諸子食數縣,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敢與先帝子等也?』唐貞觀中,太宗長樂公主將出降,帝令有司資送倍于永樂公主。魏征曰:『不可。』引漢明帝之言為對,且曰:『天子姊妹稱長公主,加長字是有所尊崇,或可情有淺深,無容禮相踰越。』太宗然其言,入告長孫皇后,後遣使賜征金帛。陛下即位以來,累曾進封楚國、魏國二大長公主,亦不曾行冊禮,今施于兗國公主,是與大長公主相踰越。兼以貴主之故,賢妃亦蒙殊典,有旨令進綸告,若不行冊禮,是母子之間一行一不行,禮意尤不相稱。書於史冊,後世將有譏議,必謂陛下偏于近情,虧聖德之美。臣願陛下采漢明之言,開文皇之聽,遵祖宗舊典。如國朝公主曾行此禮,行之且無嫌,如其不曾,則宜且罷。臣以陛下好忠諫,納至言,臣職在論思,不敢緘默。」不從。 邢州觀察使李璋為鎮海留後,祁州團練使李珣為均州防禦使,濮州團練使、駙馬都尉李瑋為均州防禦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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