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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二年五月


  五月戊午朔,汝南郡王允讓子右領軍衛大將軍宗師為康州刺史,北海郡王允弼子右監門衛將軍宗喬為右領軍衛大將軍,皆以父領大宗正久,因乾元節推恩特遷之,後毋得為例。會要雲:今知大宗正司每歲有與子減磨勘恩例,乃緣其例也。允讓、允弼初領宗正,在景祐三年七月。

  己未,禦崇政殿錄系囚,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流以下釋之。

  庚申,雨,賜喜雨宴於中書。

  辛酉,詔中書公事,自今並用祖宗故事施行。初,宰相劉沆建言中書不用例,而議者皆以為非便,左司諫賈黯奏罷之。二月丙午,沆初建言。

  癸亥,右屯衛大將軍叔韶領賀州刺史,上書求試繁劇,特遷之。叔韶賜第,皇祐元年六月已見。

  先是,久不雨,帝問翰林侍讀學士呂公綽何以致雨,公綽曰:「獄久系則旱。」帝親慮獄,已而大雨。時公綽受命知河陽既數月,乙丑,詔留侍經筵。

  知諫院範鎮言:

  比奉使河北還,伏見河北連歲招兵未已,皆是坊市無賴及隴畝力田之人,冒為軍營子弟。誠是軍營子弟,則今日詔下,明日自當投牒,豈有及今一年尚未盡至,其為坊市無賴、隴畝力田之人明矣。況今田甚曠,民甚稀,賦役甚重,國用甚不足,所以然者,正由兵多也。

  先朝用兵時,兵才四十余萬,今不用兵,而兵已倍之。臣不知大臣以何見而為此議也,必以為備契丹也?今塘水東西三百餘裡,多於先朝也。歲予金繒五十萬,禮聘又十余萬,亦多於先朝也。以多於先朝之塘水,多於先朝之金繒,以備契丹而與之和也,宜省兵以息民,而反多兵以困民者,臣所以深惑也。

  契丹自知顧塘水之限,貪金繒之利,而不敢動者,五十年於今矣。方契丹貪利而不敢動之時,其民宜富實,而反日以困,國用宜饒足,而反日以蹙。此無他,兵多而民稀,田曠而賦役重也。使契丹而有一日之警,將何以繼之哉。大臣終不知念此,而但以多兵為有備,此臣所以深惑也。

  今契丹五十年不敢南入為寇者,貪金繒之利厚也。就使棄利為寇,則大河以北,婦人女子皆是乘城之人,其坊市無賴、隴畝力田者,又將焉往?況契丹貪利而不敢動,而預畜養之以困斯民乎?夫取兵於民則民稀,民稀則田曠,田曠則賦役重,賦役重則民心離。寓兵於民則民稠,民稠則田辟,田辟則賦役輕,賦役輕則民心固。與其離民之心以備契丹,契丹未至,而民力先已困,國用先已匱,孰若固民之心以備契丹,契丹雖至而民力有餘,國用有備?其利害若視白黑,若數一二,而大臣以為難者,臣所以深惑也。

  昔漢武以兵困天下者,用兵以征匈奴至漠北,得所欲也。今陛下以兵困天下者,不用兵以至是也,非以快所欲也,何苦而為是乎?五口之家,尚知量入以為出,況天下大計,其可以不校出入,其可以無經制乎?臣伏見今之世,有失入徒罪若流死者,陛下必加罪有司,其在選人必加停殿,後雖用之,不得遷改,此所以見陛下恤民之心至矣。今大臣舉天下之民而困之,豈特失入徒流死罪之比,而陛下略不加問,是舍所大而急所細也,臣愚豈得默焉。陛下誠罷招兵,敕大臣使具太祖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太宗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真宗時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陛下天聖中賦入若干、兵若干、官若干、約今賦入之數、兵數、官數,酌取中道,立為經制。以賦入之數十分為率,以七分給郊廟、宮省諸費,三分留備水旱及緩急非常。為之十年,僅可以言治。

  古者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今自京師至天下州郡,大率無二年之蓄,邊城甚者或三數月耳,不幸有連二年之水旱,將何以養此兵乎?此兵不足以養,則其憂不在契丹也。此臣之所謂言責也,陛下所宜留念,大臣所宜盡心悉力之時也。伏乞下臣章於中書、樞密大臣,並臣前奏看詳,若不以臣非才而信用其言,先罷招兵,然後量今天下賦入之數以為國用,使上下寬裕,非獨臣之幸也,乃天下之幸也。

  辛未,左屯衛大將軍從湜為右神武軍大將軍,妻父王貽永為請而遷之。從湜,已見景祐元年。

  詔河東轉運司,今春隕霜殺桑,其被災州軍夏稅絹聽以中價輸錢。

  乙亥,右神武軍大將軍、睦州團練使宗諤自陳生太宗宮中,及上所藏真宗禦容,特遷左龍武軍大將軍。宗諤,已見皇祐五年六月。

  戊寅,詔曰:「朕祗紹駿謨,厲精庶政,眷茲文武之列,所謂邦家之基,惟古今治忽之常,系上下義利之分。籲惟近歲,洊至煩言,以為參顧問者間怵於私,屍言責者或失於當。騳官無匪懈之恪,專覬謬恩,薦士乖責實之誠,時容私謝。至於命令之下,以及詔除之行,論議所移,綱條益紊。朕惟舜德之盛,股肱有賡載之和;周道之衰,朝廷多讒怨之愬。諮爾周行之士,適逢至治之期,與其涉險以徼榮,曷若飭躬而馴致!爰伸戒告,以厲俊明。苟迷修省之方,浸長澆浮之俗,必從吏議,以正邦彝。」時上封者言:「古之取士以德行,故淳明樸茂之人用,後世取士以詞章,故浮薄纖巧之人進。望條列弊事,申戒百官。」故降是詔。

  禮部員外郎、知制誥韓絳為吏部員外郎、知河陽,從所請也。絳尋自言,伏睹詔書申戒在位,臣不敢輒承謬恩,乞罷所遷官,從之。

  禦史中丞孫抃與其屬言:「臣等近以宰臣陳執中家杖殺女使事,有詔置獄勘,不盡情理,虧朝廷之法,各曾具狀彈奏,乞正執中之罪。至今道路騰沸,未蒙施行。竊聞多有大臣及近侍臣僚曲為黨扇,上惑宸聽。伏緣黨扇之人,盡是交結朋附,樹恩壞法。伏望陛下特從聖斷,早賜指揮,正執中之罪,以塞中外公議。」(據孫抃奏藳,此系第四章。)

  又言:「執中誣罔朝端,輕廢詔獄,緣嬖昵之私愛,屈公平之大議,內則滅家法,外則隳國綱。又其作為,全是虛詭。當居官之日,則務揚聲,言乞引退。及待罪之時,則多設事意,密圖召還。罔上欺心,忠實何在!陛下姑全大體,不念遠謀,尚傳天音,留任宰府。人人相目,憤憤不平。況執中少不讀書,壯不稽古,及其寖老,遂暗而荒,事之十端,顛倒七八,物議以為必不可更當大任。臣等屢曾論列,總是人言所隔,致茲聖意未回。紀綱一差,紛不可整。且朝廷之法是陛下之法,陛下之法即祖宗之法。祖宗之法,乃一天下、平元元之大本,臣等可戮,此法不可屈。其陳執中,伏乞特行責降,以正本朝典章。」不報。

  於是抃與知雜事郭申錫、侍御史毋湜、范師道、殿中侍御史趙抃同乞上殿,閤門以違近制,不許。

  壬午,詔孫抃等輪日入對。

  知諫院範鎮言:「禦史台全台請對,陛下何不延問,聽其所陳,別白是非,可行則行,不可行亦當明諭不可之故,使知自省。今拒其請,非所以開言路也。」

  禦史中丞孫抃、侍御史知雜事郭申錫入對,言:「臣等昨以宰臣陳執中杖殺女使事,外議皆謂嬖人阿張打殺,致開封府檢驗推窮。其執中既自奏乞差官勘劾,朝廷遂起詔獄,洎至勾追干證奴隸之人,卻又拒抗不遣。尋又入劄子乞不枝蔓,其制院從而希旨,鹵莽結絕,樞密院亦是無所建明,所以制獄之興,由執中而興,制獄之廢,亦由執中而廢。家聲醜穢,物議喧騰,不恤中外之言,複壞朝廷之法,欺公罔上,愧心厚顏,豈宜更居台司,使輔國政!其措置無狀,職事不修,臣等前後累曾彈奏,伏乞陛下特賜宸斷,正執中虐殺幼弱、違拒制獄、欺公罔上之罪,使朝廷之法不壞,則宗廟社稷之幸。」(據孫抃奏藳,此系中丞知雜上殿第六章。)

  抃又言:「前日詔獄,言事官屢有彈奏,未聞陛下特降指揮,臣僚中亦有解救者,伏慮陛下因而疑惑。臣愚竊以彈奏之言,為朝廷、為法、為紀綱;解救之語,為宰相、為身、為利祿。二途事意,黑白可驗。昔唐憲宗時,五坊使楊朝汶擅拘平人以蠲財物,禦史中丞蕭俛及諫官上疏論列,裴度、崔群因延英對,極言之。憲宗曰:『且欲與卿等商量東軍,此小事我自處置。』度奏曰:『用兵,小事也。五坊追捕平人,大事也。兵事不治,止憂山東,五坊使暴橫,恐亂輦穀。』憲宗悟,遂置於法。況今相臣輕侮朝柄,詔獄廢置,議皆自我,顧其所為,何止暴橫!陛下縱全君臣之分,免其責罰,亦當罷去,以懲不法之罪。奈何優遊遷延,固執不下?臣恐而今而後,宰相得欺朝廷,大臣得罔君上,居近列者得報私恩而毀公議,為獄官者得舍實狀而結虛案,紛紛讒冤,望風而起,陛下何以止之?方今憸言得行,正道差塞,事若寖弛,人將不安。願陛下聖治之閑,一講祖宗遺範,公賞公罰,再清朝路,俾共成大業,永永無窮。臣不勝懇悃之至。」(據孫抃奏藳,系第八章,不得其時,故附此。)

  甲申,右武衛大將軍、永州團練使宗懿上所撰詩賦,右屯衛大將軍克修自言幼時嘗侍上禁中,特遷宗懿領和州防禦使,克修領貴州刺史。宗懿,允讓長子;克修,德恭孫也。

  罷河北、河東、陝西三路知州兼路分鈐轄、都監,其正任團練使以上只為本州部署,諸司使以上為本州鈐轄,余管勾本州駐泊兵馬公事。其員多處,將來有闕,更不除。

  翰林學士歐陽修言京師近有雕布宋賢文集,其間或議論時政得失,恐傳之四夷不便,乞焚毀,從之。

  乙酉,殿中侍御史趙抃言:「臣伏睹近降詔書,有『屍言責者或失其當』之語。臣以謂自朝廷至舉天下,自輔相至百執事,孰為忠義,孰為奸邪,孰為賢正,孰為欺詐,陛下念堯、舜知人之難,欲別白真偽而進退之,莫若取中外之公議。欲聞中外之公議,莫若信風憲之直言。故德音丁寧,遽然下詔。今禦史台,陛下耳目之司,當是職者既能言之,又不失其當,則陛下固宜聽之不疑,斷之不惑。聽斷之必行焉,雖朝廷至舉天下,雖輔相至百執事,某忠義,某奸邪,某賢正,某欺詐,無所逃遁,莫不悉知之矣。知忠義賢正既進任之,知奸邪欺詐既退黜之。夫如是,則天子尊而天下安矣。伏惟聖宋基業僅百年,祖宗繼承,使紀綱不破壞者,有禮法而已。扶樹禮法而不使破壞者,有宰相而已。今宰相陳執中居廟堂之上,自去年春正以來,處置大事,違越典故,先意希旨,動成乖謬。身為大臣,既破朝廷之禮。而私門之內,信縱嬖人,殺虐無罪,陳乞置獄,複自廢之,情涉誣罔。托疾歸第,不赴大宴,不赴聖節上壽,一旦昂然複入中書,殊無廉恥,不恤人言。身為大臣,而又壞朝廷之法。宰相既破禮,又壞法,禦史不言之,不可也;禦史之言既無不當,陛下不斷之,不可也。臣昨二月中,曾疏奏執中可罷免者八事,臣自省臣之言,無不當也。陛下前日之詔,謂言之失當者,固已敕戒之矣,若言之無不當者,願陛下聽之于不疑,斷之於不惑。其朋附執中之人,救解熒惑之偏說,不足信也。臣愚伏望早賜宸斷,正執中之罪,複朝廷之禮法,振中外之紀綱,念祖宗繼承之艱難,廣社稷百年之基業,天子得以尊,天下得以安,亦以示詔書之出不徒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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