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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元年十一月


  十一月庚申朔,知梓州、吏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何郯為天章閣待制,留再任。

  辛酉,降同知太常禮院、太常博士、集賢校理吳充知高郵軍,太常寺太祝、集賢校理鞠真卿知淮陽軍。

  禮院故事,常預為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有所訪問,不暇徧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及追贈溫成皇后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內。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朝廷訪問,禮典稍大,無得輒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後數日,有詔問溫成皇后應如他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雲當用樂舞。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亶於開封府,使按其罪。洙抱案卷以示知府事蔡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複牒送亶於禮院。充、真卿複牒送府。如是再三。禮院吏相率逃去。

  初,真卿好遊台諫之門,會溫成皇后神主祔新廟,皆以兩制攝獻官,翰林學士承旨楊察攝太尉,殿中侍御史趙抃監祭,而充監禮。上又遣內臣臨視,內出圭瓚以灌鬯。充言於察曰:「禮,上親享太廟,則用圭瓚;若有司攝事,則用璋瓚。今使有司祭溫成廟而用圭瓚,是薄於太廟而厚于姬妾也,其於聖德虧損不細,請奏易之。」察有難色,曰:「日已暮矣,明日行事,言之何及。」而內臣視祭者已聞之,密以奏,詔即改用璋瓚祭之。明日,抃奏蔡襄不按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於是執政以為充因祠祭教抃上言。又禮直官日在溫成葬所訴於內臣,雲欲送禮直官於開封府者,充與真卿也。明日,詔禮直官及系檢禮生各贖銅八斤,充、真卿俱補外。抃及諫官範鎮等皆言充等無罪,不當黜,不報。

  壬戌,免華州雲靈台觀田稅。

  癸亥,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侍講學士、戶部侍郎楊察權三司使事。

  詔中書提點五房公事自今雖無出身亦聽佩魚。舊制,自選人入為堂後官,轉至五房提點,始得佩魚。提點五房呂惟和非選人入,援司天監五官正例求佩魚,特許之。

  知開封府蔡襄言:「內東門市行人物,有累年未償價錢者。請自今並關雜買務,以見錢市之。其降出物帛,亦估直于左藏庫給錢。」從之。

  詔:「諸路官代還者,其護送公人,如聞已雇人為代,而官司複令執役,民甚苦之。自今須計程滿日方得追呼。」

  甲子,禦史中丞孫抃言:「西川屢奏儂智高收殘兵,入大理國,謀寇黎、雅二州。請下益州張方平先事經制,以安蜀人。」從之。

  詔三司,河北歲大豐,其令緣邊州郡便糴軍糧三百萬、馬料三百萬。

  又詔修城西炮場台,仍令八作司繪圖以聞。

  內出太廟禘祫、時饗及溫成皇后廟祭饗樂章、樂曲,下太常肄習之。

  乙丑,太常丞、直集賢院、判磨勘司、同修起居注馮京落同修起居注。

  時台諫官爭言吳充、鞠真卿不當補外,京最後上書,言愈切。宰相劉沆怒,請出京知濠州,上曰:「京何罪!」然猶落修注。台諫又爭言京不當奪職,請複之,不報。

  丙寅,徙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許元知揚州。元在淮南十三年,急於進取,多聚珍奇以賂遺京師權貴,尤為王堯臣所知。治所在真州,衣冠之求官舟者,日數十輩。元視勢家要族,立推巨艦與之,即小官惸獨,伺候騫月,有不能得。人以是憤怨,而元自謂當然,無所愧憚。

  三班院請下諸路轉運司,具部內使臣歲所收職田之數,第為上中下三等,凡差遣不許連入上等,從之。

  丁卯,江南東路轉運使、刑部員外郎、直史館唐詢同修起居注。始,詢使江東,因辭得對,言執政純取科名顯者修起居注,非故事。詢行才數月,而馮京罷,遂召詢入補其闕。

  戊辰,命鹽鐵副使、司封員外郎李參,皇城使、陵州團練使、內侍押班武繼隆,相度黃河故道。

  己巳,秦鳳經略安撫司言城秦州古渭寨畢功。初,築城費一百萬緡,其後留兵戍守,每騫費十萬緡。

  戊寅,內園使、綿州防禦使、入內押班石全彬為宮苑使、利州觀察使,仍給兩使留後俸;入內供奉官、管勾禦藥劉保信為西染院使,聽寄資,並以監護溫成皇后園陵故也。知諫院范鎮言章獻、章懿、章惠三皇太后之葬,推恩皆無此比,乞追還全彬等誥敕,不報。

  庚辰,遣官祈雪。

  賜河陽、澶州浮橋打淩卒衲襖。

  辛巳,宰臣劉沆子太常寺太祝瑾,令學士院召試館職。溫成皇后既葬,賜後合中金器數百兩,沆力辭,而為瑾請之。

  壬午,入內押班石全彬為入內副都知,知制誥劉敞封還詞頭,奏曰:「全彬昨已有制旨除宮苑使、利州觀察使。未及三日,複換此命。朝令夕改,古人所非。若因全彬自陳,探其不滿之意,曲徇所求,以悅其心,便是朝廷恩典本無定制,惟系宦官臨時徼乞。宣佈天下,必以為惑,傳示後世,必以為笑。何則?陛下賞罰,當信天下,當教後世。不知全彬功勤,凡有幾何?昨者嶺外之行,已曾受賞,今奉溫成皇后葬畢,賞又不薄,不知厭足,愈求遷進;朝廷亦當愛惜事體,無宜輕改成命。全彬閨闥之臣,尚如此姑息,萬一複有權勢重于全彬者,如何待之!臣雖鄙賤,實惜此體,不敢輒撰告辭。」從之。後三月,全彬卒為入內副都知。敞本傳獨不載此,全彬傳有之。

  詔陝西轉運司,自永興軍至益州遞鋪卒,方冬苦寒,挽運軍器不息,其各賜緡錢有差。

  又詔湖南鄰溪峒諸縣,其令本路安撫、轉運司舉官為知縣,騫滿京朝官免入遠,選人與免選。

  癸未,西京作坊使、高州刺史王道卿為西上閤門使。初,道卿以父貽永罷樞密使恩例,後二年除閤門使。至是,道卿又自援大長公主子孫類多曆橫行,故未滿騫特遷。

  甲申,雪。

  梓州路轉運使司請徙昌州富順縣駐泊捉賊使臣於瀘州納溪寨,半歲一更,從之。

  乙酉,遣官謝雪。

  文思副使柳涉言,諸路兵官自今乞定所領親兵數,如經戰陣陷失主將者,皆以軍法論,從之。

  丙戌,詔宗正寺,故事屬籍十年一修,今雖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

  知制誥劉敞言:「臣昨聞吳充出官,馮京落職,將謂其人所行實有過當,所言實有不可,是以觸忤聖意,不蒙矜恕。及於延和殿奏事,面奉宣諭,充乃是振職,京意亦無他,中書惡其太直,不與含容,臣竊驚駭,不覺憤咽。前古以來,惟有人主不能容受直言,或致竄謫臣下。今陛下慈聖好諫,寬大如此,不知中書何故不務將順聖德之美,須要排逐言者!今四方之人,不知本末,反謂陛下不能聽諫,口謗腹非,所損不小。且如此事,陛下心所不怒,中書卻欲必行,乃是蔽君之明,止君之善,侵君之權,增君之過,依勢作威,驚動朝眾。今後雖有不公不直,人不敢言,得以利己,得以罔上,陛下不可不深察也。臣按六經舊史,大臣蔽君之明,止君之善,侵君之權,增君之過,皆為不忠,陷於刑誅。況今時人情遠不如古,若聞陛下欲為善而牽于大臣,大臣欲作威而不憚陛下,則必相率背公向私,奔走權門矣。此風一動,此勢一失,是為君與臣同國,聖人之至戒也。魯僖公時,頻致天旱,春秋謂因公子遂專權之應。而洪範五行:僭則常暘,蒙則常風,下侵上則山崩、地震、日月薄蝕。如今者此事逆於倫理,必恐感動陰陽,或能遂致災旱、風霧、山崩、地震、日月之眚,望陛下留神,深察此言。臣以淺近,荷陛下厚恩,不敢不思報,然竊恨此一事,近世未有,臣雖口陳,未能詳盡,謹手書具奏以聞。」

  敞又言:「臣前論吳充、馮京謫官,面蒙宣諭本末,臣即言若如此,則是大臣蔽君之明,專君之權,而擅作威福也。必恐感動陰陽,有地震、日蝕、風霧之異。今臣竊聞鎮戎軍地震,一夕三發,去臣所言五日之內耳。又京師雪後昏霧累日,複多風埃,太陽黃濁,此皆變異之可戒懼者也。臣所以先知必然者,按五行志雲『臣事雖正,專之必震』,況其不正乎!又尚書洪范『蒙,恒風若』,而京房易傳『臣之蔽君,則蒙氣起』。臣以此數者合之,故知必有異也。然皇天保佑陛下,至深至厚,是以災異隨事輒應,欲望陛下睹變自戒,永綏四方也,不可不思,不可不憂。今陛下推誠委信大臣,而大臣依勢作威,政事不平,如此甚眾,在外畏憚,已非常時。陛下宜深究天地之意,收攬威權,無使聰明蔽塞,法令不行,則足以消伏災異矣。臣前已奏陳,再述所聞,特乞留中,詳加省覽。」敞以十一月十一日庚午奏事延和殿,後五日,當是甲戌,冬至日也。鎮戎地震,實錄不書,因附敞言於十一月末,更須考詳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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