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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三年九月


  九月己酉,詔緣汴河商稅務無得苛留公私舟船。

  太常寺太祝張山甫為右侍禁、閤門祗候。

  癸醜,右領軍衛大將軍宗厚、右監門衛大將軍宗惠,並為右屯衛大將軍;右領軍衛大將軍宗秀、宗辨,並為右武衛大將軍。皆允升諸子也,以進所業召試學士院,特遷之。

  詔太常寺:「皇地祇壇舊制狹小,宜如唐郊祀錄增廣之。又高禖壇,其地卑濕,宜徙置高爽處。」從同知禮院司馬光奏請也。

  賜李繼隆神道碑額曰「顯功」。

  乙卯,武甯節度使、兼侍中夏竦卒,贈太師、中書令,賜諡文獻。知制誥王洙當草制,封還其目曰:「臣下不當與僖祖同諡。」遂改曰文正。同知禮院司馬光言,諡之美者極于文正,竦何人,乃得此諡?判考功劉敞言:「諡者,有司之事也。竦奸邪,而陛下諡之以正,不應法,且侵臣官。」光疏再上,敞疏三上,詔為更諡曰文莊。

  竦以文學起家,有名一時,朝廷大典策屢以屬之,又多識古文奇字。其為郡有治績,喜作條教,於閭裡立保伍之法,至盜賊不敢發,人苦煩擾。治軍尤嚴,敢誅殺;即疾病死喪,撫循甚至。嘗有龍騎卒戍邊,群剽,州郡莫能止,或密以告竦。竦時在關中,俟其至,召詰之,誅斬殆盡,軍中大震。其威略多類此。然性貪,數商販部中,在並州,使其僕貿易,為所侵盜,至杖殺之。積財累巨萬,自奉尤侈,畜聲伎甚眾。所在陰間僚屬,使相猜阻,以鉤致其事;遇家人亦然。

  己未,詔三司河渠司與兩制、台諫官同議塞商胡、郭固決河。初,河決商胡,至是又決郭固,朝廷議修塞,而中外章疏交上,所執不同,故議之。仍詔河北都轉運使呂公弼、提舉河堤綦仲宣赴闕同議。

  庚申,賜國子博士梅堯臣同進士出身,仍改太常博士。堯臣,詢從子,工於詩。宋興,以詩名家為世所傳如堯臣者蓋少。大臣屢薦堯臣宜在館閣,召試學士院,而有是命。

  甲子,為夏竦成服于苑中。先是,禮院擇日以進,上謂輔臣曰:「竦嘗侍東宮,情所憫傷,若依所擇日則在大燕後,豈可先作樂而後發哀?」故用此日,竦初以疾求還京師,或言於上曰:「竦求還京師,圖大用爾,稱疾詐也。」竦既卒,上臨奠,命內侍去竦面幕視之,見竦顏色枯悴,謂左右曰:「竦枯悴若此,疾豈詐乎。」然議者謂竦嘗欲剖石介棺,此其陰報也。魏泰東軒實錄以為吳奎所奏,當考。

  壬申,觀文殿學士丁度等言,所議修塞決河,謂宜先塞郭固,其商胡俟歲稔別計度之。乃詔河北都轉運使李柬之、呂公弼提舉修郭固河事,北京鈐轄王逵編攔,通判趙宗古及內侍淩守信同管勾。

  癸酉,詔三司,唐、鄧、汝州多曠土,其令寬立稅限,募人墾之。此或與二年六月丁度所議徙民相接。然丁度劄子實以二年八月下益州,此蓋申明前議耳。

  丙子,改太子太師諡文獻王溥為文康,司空致仕諡文憲章得象為文簡,以知制誥王洙言得象諡同周公,溥同僖祖故也。有欲改溥諡為文忠者,天章閣待制兼侍讀張揆曰:「溥,周宰相,國亡不能死,安得為忠!」乃諡為文康。

  詔河渠司:汴河每歲一開浚之。楊佐傳雲:皇祐初,汴水殺溢不常,漕舟不屬。佐度水勢鑿口地要害處,自是通流無患。朝廷察佐曉河事,故使領都水。佐領都水,不知是何年。傳又雲:自河陰發運判官入勾當河渠司,是年五月初置河渠司,恐每歲浚汴,或與相關,今附此,俟考詳,或削去。

  丁醜,詔邇英閣講讀官,當講讀者,立侍敷對,餘皆賜坐侍於閣中。天聖以前,講讀官皆坐侍,自景祐以來皆立侍。至是帝屢面諭以經史義旨須詳悉詢說,卿等無乃煩倦否?楊安國等進曰:「不敢。」至是有詔,遂為永制,翌日,講讀官並奏謝。

  教坊官王世昌自陳年勞,乞監永濟倉門。上曰:「世昌本亦士人,以無行檢,遂充此職。且倉門乃國家糧儲出納之所,豈可令此輩主之,宜與在京一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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