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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七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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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辛未朔,判大名府賈昌朝、河北轉運使皇甫泌等,乞募人于澶、貝、德、博、滄、大名、通利、永靜八州軍進納修河物料,等第與恩澤,從之。詔開封府、河北、京東、京西轉運司遍行告諭。 丙子,詔河北諸路鈐轄、都監,每遇秋冬,分往逐州軍提舉教閱。 己卯,追複故崇信節度使錢惟演為泰甯節度使、同平章事。 壬午,湖南猺賊平。 甲申,降兵部員外郎張鑄通判太平州。鑄前為京東轉運使,有告孔直溫謀反者,鑄疑其妄,置不問。直溫既被誅,禦史何郯言鑄不可赦,故有是命。呂居簡事在五年十一月,可考。 丙戌,詔非沿邊州軍,毋得以公使錢回易。 乙未,加上真宗諡。 丙申,朝饗景靈宮。 丁酉,饗太廟、奉慈廟。 戊戌,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是日,貝州宣毅卒王則據城反。則本涿州人,歲饑,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貝、冀俗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初,則去涿,母與之訣別,刺「福」字於其背以為記,妖人因妄傳「福」字隱起,爭信事之。而州吏張巒、卜吉主其謀,党連德、齊諸州,約以明年正旦斷澶州浮梁,亂河北。 會黨人潘方淨懷刃以書謁北京留守賈昌朝,事覺被執,不待期亟叛。時知州張得一方與官屬謁天慶觀,則率其徒劫庫兵,得一走保驍捷營。賊焚門,執得一,囚之。兵馬都監田斌以從卒巷鬥,不勝而出。城扉闔,提點刑獄田京、任黃裳持印棄其家縋城出,保南關。賊從通判董元亨取軍資庫鑰,元亨拒之,殺元亨。又出獄囚,囚有憾司理參軍王奨者,遂殺奨。既而節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齊開、主簿王湙皆被害。 則僭號東平郡王,以張巒為宰相,卜吉為樞密使,建國曰安陽,榜所居門曰中京,居室廄庫皆立名號,改元曰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百姓年十二以上,七十以下,皆涅其面曰「義軍破趙得勝」。旗幟號令,率以佛為稱。城以一樓為一州,書州名,補其徒為知州,每面置一總管。然縋城下者日眾,於是令守者伍伍為保,一人縋,餘悉斬。 初,變起倉卒,眾莫知所為,元亨自天慶觀促馬馳還坐廳事,賊党十餘人,擐甲露刃,排闥而入,左右皆奔潰。賊脅元亨曰:「大王遣我來索庫鑰。」元亨據案叱之曰:「大王誰也?妖賊乃敢弄兵乎!我有死爾,鑰不可得也。」賊將郝用繼來,索愈急,曰:「庫帑,今日大王所有也,可不上鑰乎?」元亨厲聲張目罵賊,用遂殺之,賊爭攜鑰去。及城破獲用,斬以祭元亨。元亨,束鹿人也。 賈昌朝遣大名府鈐轄、內殿承制郝質將兵趨貝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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