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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六年八月


  真宗賢妃法正悟真大師杜氏卒。八月戊申朔,贈貴妃。太常禮院言:「准令,為內命婦二品以上,一舉哀而已,今貴妃雖一品,又緣入道,難用貴妃禮。」詔罷輟朝舉哀,以明真大師朱賢妃例,用一品儀仗葬之。

  己未,刑部員外郎、知制誥王琦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六宅使、嘉州刺史錢晦副之。右司諫、知制誥錢明逸為契丹生辰使,內園副使、閤門通事舍人楊宗說副之。戶部判官、侍御史王平為契丹國母正旦使,左班殿直、閤門祗候王道恭副之。金部郎中、判三司勾院許宗壽為契丹正旦使,內殿承制夏元吉副之。

  詔臣僚子孫恃蔭無賴,嘗被真刑者,如再犯私罪,更毋得以贖論。時邵武軍言故秘書監致仕龔曙之孫,屢犯屠牛法,當以蔭免。上特命加真刑,而更著此條。

  又詔河東、陝西經略司,應在邊兵官及指揮使、使臣累有戰功者,具出身及逐次因勞遷官,歷任有無贓私罪,送樞密院以備選使。

  壬戌,詔陝西、河東經略司:「西人雖納款稱臣,然其心詭譎難信。恐諸路乘罷兵之後,漸弛邊備,其益務練士卒,完城壁,常若寇至。有不如詔者,亟以名聞。」

  癸亥,禦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博士錢彥遠及武舉人。彥遠策入第四等,擢祠部員外郎、知潤州。武舉授三班奉職者兩人,借職者十七人,補三班差使殿侍者二十四人。彥遠,易之子,明逸之兄也。宋興以來,父子兄弟制策登科者,錢氏一家而已。

  彥遠至潤州,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內無聲色之娛,外無田漁之樂。而前歲地震雄、霸、滄、登,旁及荊湖,幅員數千里,雖往日定襄之異,未甚於此。今複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者以為陛下備寇之術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未定,故出譴告以示之。苟能欽天之戒,增修德業,則宗廟社稷之福也。古者夷狄言語衣服與中國不同,其來也,不過驅老弱、掠畜產而已。今契丹據山後諸鎮,元昊盜靈、武、銀、夏,衣冠車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往時元昊內寇,出入五載,天下騷然,及納款賜命,則緣邊長吏不復銓擇,高冠大袑,恥言軍旅。一日契丹負恩,乘利入塞,豈特元昊之比邪?湖、廣蠻獠劫掠生民,調發督斂,軍須百出,三年於今,未聞尺寸之效。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講長久之計,以上答天戒,則天下幸甚!」

  賜宰臣賈昌朝等並從官禦飛白書,人一幅。

  庚午,詔自今翰林醫官院犯事,並依七品例以贖論。

  癸酉,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吳育為樞密副使,樞密副使、工部侍郎丁度參知政事。育在政府,遇事敢言,與宰相賈昌朝數爭議上前,殿中皆失色,育論辨不已,乃請曰:「臣所辨者職也,顧力不勝,願罷臣職。」因與度易位。度為樞密副使在龐籍後時,籍女嫁參知政事宋庠之子,庠因言於上,以親嫌不可共事,故越次用度。

  始,昌朝與育爭,上欲俱罷二人,禦史中丞張方平將對,昌朝使人約方平助己,當以方平代育。方平怒,叱遣之曰:「此言何為至於我哉!」既對,極論二人邪正曲直,然育卒罷,世皆以方平實為昌朝地也。此據方平墓誌及本傳,然志謂育卒罷,而高若訥代之,蓋七年三月事,非此時也。又若訥代育,實為樞副,非參政,墓誌似委曲為方平諱,今不取。

  甲戌,監察禦史唐詢為工部郎中,直史館、知湖州,竟以宰相親嫌罷也。

  乙亥,太平興國寺重修太祖神禦開先殿成,上飛白書榜,迎天章閣神禦奉安,命宰相賈昌朝為禮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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