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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二年十月


  冬十月辛亥朔,複置朝集院,以待外官之還京師者。

  先是,太子中舍陸東獻文,得召試學士院,賜進士出身,改太子中允。而東性狷躁,意望帖職三館,乃擲敕不受,坐停見任官,處州安置。

  詔河北比歲大稔,谷賤傷農,其令轉運司並以見錢于緣邊平糴,如不足,三司助之。

  壬子,許蔡州立學。

  蔡州言左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石普卒。普倜儻有膽略,凡預討伐,聞敵所在,即馳赴之。兩平蜀盜,大小數百戰,摧鋒與賊角,眾推其勇。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曰:「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嘗令善工制金帶,普時帶禦器械,方侍立,輒進曰:「願以賜臣。」帝即予之。既坐罪廢,遇太宗忌日,必盡室詣佛寺齋薦,率以為常。

  乙卯,詔為昭成太子元僖、邢王元傑、華王元偁立後。

  丙辰,詔東西班殿侍,自今有逃亡,帶甲五班,比禁軍條聽旨,不帶甲七班,比廂軍條,決訖,不刺面;其受命以出者,在官以無故亡律論,權管軍籍者,從軍分將校定罪,主管官物者,比三司大將條。

  殿侍凡十二班。東第一第二班、西第一、弩手班、龍旗直,凡五班,月廩錢千五百,謂之「帶甲」。西第二班、下茶酒新舊班凡二班,月廩錢千,東第三、西第三第四班,南班、北班,凡七班,月廩錢七百,謂之「不帶甲」。

  己未,省霸州永清縣,徙文安治永清。

  辛酉,重修後廟成。

  禮院言:「周官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說者以為祀昊天上帝亦然。大次在壇壝外,猶更衣幄殿;小次在壇側,今所未行。案魏武帝祠廟令,降神訖,下階,就蕞而立,須奏樂畢,似若不愆,烈祖遲祭,不速訖也。故略坐,俟樂闋送神乃起爾。然則武帝坐俟,容須別設近次,與周官義符。請設小次於皇帝版位少東,每獻畢,降壇若殿,就小次,至終獻撤豆,複就版位。」從之。

  詔舉閤門祗候,自今須嘗經邊任、有材武、善弓馬者乃聽之。

  都大提舉館閣書籍所上校勘兩庫經史,凡八千四百三十五卷,賜校勘官以下器幣有差。

  癸亥,複置群牧制置使,仍詔自今止以同知樞密院或副使兼領之。明道二年五月十二日罷,今複置;寶元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又罷,尋複置。

  甲子,詔民訴災傷者,聽留苗色根槎,以俟官司檢覆,餘即令改種。

  禮院言:「春秋隱公五年:『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何休、范寧等鹹謂不言佾者,明佾則幹舞在其中,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據以為說,故章太后廟獨用文舞。至唐垂拱以來,中宮之縣,既用鎛鐘,其後相承,故儀坤等廟獻武舞,備金石之樂,尤為失禮。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鎛鐘,取陰教尚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幹盾,頗戾經誼,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上封者言,諸路歲以緡錢輸京師,致四方錢重而貨輕。丁卯,詔江東五萬緡,自今並市紬、絹、綿;福建、廣東各十萬,廣西八萬,並市銀上供;淮南、湖北各五萬,兩浙五萬五千,輸緡錢如故。

  己巳,出內藏庫緡錢七十萬、左藏五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軍儲。

  許蘇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辛未,知樞密院王隨上傳燈玉英集,乞摹印頒行,從之。

  癸酉,詔河北有塘泊處知州軍並兼管勾屯田堤道事。景祐初,劉平去真定,楊懷敏領屯田司如故。塘泊日益廣,至吞沒民田、蕩溺邱墓,百姓始告病,乃有盜決以去水患者。懷敏奏立法依盜決堤防律,於是知雄州葛懷敏請立木為水則,以限盈縮,從之。(葛懷敏請立水則,實錄在此年,劉平以景祐元年二月去真定,此皆據本志附見。)

  丙子,詔增諸州通判當直兵士,其命官所過,亦許量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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