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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元年十二月


  十二月庚子,詔以來年二月躬耕藉田,先請皇太后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其恩賞並就禮畢施行。

  辛醜,命直集賢院王舉正、李淑與禮官詳定藉田及皇太后謁廟儀注。禮官議皇太后宜准皇帝袞服減二章,衣去宗彝,裳去藻,不佩劍,龍花十六株,前後垂珠翠各十二旒,以袞衣為名。詔名其冠曰儀天。又言:「皇太后乘玉輅,服褘衣,九龍花釵冠。行禮,服袞衣,冠儀天冠。皇太妃、皇后乘重翟車,服鈿釵,禮衣以緋羅為之,具蔽膝革帶佩綬履,其冠用十二株花釵。太廟行禮,並服褘衣。」詔可之,敕有司制禮衣及重翟以下六車。始,太后欲純被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王后之服為對,失太后旨,輔臣皆依違不決。薛奎獨爭曰:「太后必禦此見祖宗,若何而拜?」固執不可。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殊事據神道碑,正傳不取,奎墓誌雲太后乃改他服,誤也。

  壬寅,知天雄軍、天平節度使王曾加同平章事,知天雄軍如故。又加彰德節度使柴宗慶同平章事。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山南東道節度使楊崇勳為樞密使。崇勳曲謝,太后與上言:「先帝最稱崇勳質信,可任大事。」又超遷之。

  甲辰,以宰相呂夷簡為恭謝太廟藉田大禮使,張士遜為禮儀使,樞密使張耆為儀仗使、楊崇勳為鹵簿使,樞密副使夏竦為橋道頓遞使。

  丙午,追封秦國賢肅長公主為大長公主。秦國降王承衍。

  群臣上皇帝尊號曰睿聖文武體天法道仁明孝德,上皇太后尊號曰應天齊聖顯功崇德慈仁保壽,凡五上,乃許之。

  壬子,江東轉運司言本部災傷,請權罷上供物,從之。

  太常博士楊偉、郭稹並為集賢校理,殿中丞宋祁為直史館,太子中允韓琦為太常丞、直集賢院,大理評事石延年趙宗道、上元縣主簿吳嗣複、合肥縣主簿胡宿並加為館閣校勘。仍詔館閣校勘自今須召試,毋得陳乞。偉,億從弟。琦,安陽人。延年,宋城人。宗道,賀子。宿,晉陵人也。稹、祁已見,嗣複未見。

  職方員外郎陸參為崇文院檢討。參少好學,淳謹,獨與母居。鄰家失火,母急呼,參不應,蹴之墮床下,良久,束帶執燭而至,曰:「大人向者呼參,參未束帶,故不敢應。」及長,舉進士及第。嘗為縣令,有劫盜被縛甚急,參湣之,呼謂曰:「汝迫於饑寒為是耳,非性不善也。」命緩其縛。一夕逸去,吏亟以白,參命捕之,歎曰:「我以仁惻緩汝,汝乃忍負參如此。脫複捕得,胡顏見參!」又有訟田者,判其狀尾而授之曰:「汝不見虞、芮之事乎?」訟者齎以示所司,皆不能解,複以見參,又判其後曰:「嗟乎,一縣之人,曾無深於詩者!」人皆傳以為笑。蔡齊以為有淳古風,薦之朝,授以館職。參未詳邑裡,其本末據司馬光記聞及江休複雜志。

  丙辰,以給事中李若谷知壽州。安豐芍陂皆美田,多豪右分占,盛夏雨溢壞田,輒盜決。若谷擿冒占者逐之,每決,輒調瀕陂諸豪使塞堤,其後盜決乃止。

  戊午,詔獲劫盜而情涉巨害者,毋得擅行陵遲,須奏聽裁。初,廬、壽、光等州都巡檢使梁紹熙,言獲累行劫盜者六人,陵遲處死,故條約之。

  己未,上封者言:「比詔淮南民饑,有以男女雇人者,官為贖還之。今民間不敢雇傭人,而貧者或無以自存,望聽其便。」從之。

  庚申,命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李諮、翰林學士盛度、侍讀學士王隨同議解鹽法。天聖八年,始聽解鹽通商,行之一年,歲入視天聖七年增緡錢十五萬,明年,更損九萬,其後歲益耗,故令諮等議之。度、隨皆初以通商為便者也。

  壬戌,契丹遣奉先軍節度使蕭式、少府監張推保來賀皇太后正旦。

  癸亥,契丹遣左驍衛上將軍蕭察、安東軍節度使夏亨謐來賀正旦。

  是歲,契丹主改元重熙。邊吏言諜知契丹將大入寇,輔臣爭言擇帥備邊之策,參知政事薛奎獨曰:「先帝與契丹約和,歲遺甚厚,必不敢輕背約。」已而皆如奎所料。帝嘗謂輔臣曰:「臣之事君,多見其有始無終者。」奎對曰:「保終之道,匪獨臣下然也。如唐明皇開元之初,勵精圖治,天下宴然;及其末也,放意荒侈,卒至大亂。此不可不監也。」帝深然之。

  上封者言:「自河南六監廢,京師須馬,取之河北,道遠非便。」詔遣左廂提點王舜臣往度利害。舜臣言:「鎮寧、靈昌、東平、淳澤四監雖廢,然其地猶牧本監並騏驥院馬。洛陽、單鎮監去京師近,罷之非便。」乃詔複二監,以牧河北孳生馬。此據本志,不得其時,附見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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