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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元年八月


  八月乙未,以鹽鐵判官、侍御史劉平為尚衣庫使、環慶路鈐轄兼知邠州。初,真宗欲用平,丁謂乘間曰:「平出將家,第宜任邊耳。」於是太后思謂言,故有此命。屬羌明珠、磨糜族數反復,平潛兵殺數千人,以功領賓州刺史。討明珠族不得其時,今皆見於此,當考。

  募京東、河北、陝西、淮南民輸薪芻,塞滑州決河。又發卒伐瀕河榆柳,有司請調丁夫,上慮其擾民,故以役兵代焉。

  丙申,德音降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東平監所廢牧地,聽民請佃。本紀及志並雲始廢東平監,誤也。天禧五年正月,監已廢。

  庚子,出左藏庫絹十萬下陝西緣邊州軍市糴糧草。

  壬寅,詔升朝官准禦劄舉官,歲毋得過三人。

  乙巳,太常博士曹修古為監察禦史,孔延魯、劉隨並為左正言。先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戶部員外郎馮元主判諫院,於是以印送隨等。延魯,勖子,初為寧州軍事推官,數與州將爭事。有蛇出天慶觀真武殿中,一郡以為神,州將帥官屬往奠拜之,欲上其事,延魯徑前以笏擊蛇,碎其首,觀者初大驚,已而莫不嘆服。後知仙源,主孔氏祠事,孔氏故多縱放者,延魯一繩之以法。上言廟制卑陋,請加崇飾,從之。修古,建安人,上四事,曰行法令、審故事、惜財力、辨忠邪,辭甚切至。

  丙午,命侍御史知雜事姜遵同放天下欠負。

  甲寅,有芝生於天安殿柱,召輔臣觀之,退,奉表稱賀。乙卯,詔群臣就觀,監察禦史鞠詠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以應災變。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為國寶,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廩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先是,錢惟演自河陽赴亳州,因朝京師,圖入相。詠奏:「惟演憸險,嘗與丁謂為婚姻,緣此大用。後揣知謂奸狀已萌,懼牽連得禍,因出力攻謂。今若遂以為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惟演猶顧望不行。詠語左正言劉隨曰:「若相惟演,當取白麻廷毀之。」惟演聞,乃亟去。實錄、國史惟演傳並不記惟演自河陽徙亳州,乃雲在河陽踰年,請入朝,加平章事,判許州,未即行,冀複用,侍御史鞠詠奏彈之,始亟去。按惟演乾興元年十一月知河陽,天聖元年六月徙亳州,七月自河陽徙亳州,因朝京師。惟演圖入相,蓋元年七、八月間也。其自亳州來朝即加平章事,則天聖三年十二月,此時鞠詠已罷台職矣。實錄、正史皆誤,今不取。詠本傳載論奏惟演在觀芝前。按劉隨以八月十四日始除諫官,乙卯,二十四日也,今附論奏惟演於觀芝後,庶不失實事。

  馮拯病,太后有複相王欽若意。欽若時以刑部尚書知江甯府,上嘗為飛白書「王欽若」字,適欽若有奏至,太后因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齎以賜,且口宣召之,輔臣皆不與聞。己未,欽若至國門,始命中書徙知潤州、光祿卿王隨代欽若。

  隨在江寧,會歲大饑,轉運使移府發常平倉米,計口日給一升,隨置不聽,曰:「民所以饑者,由兼併閉糴以邀高價耳。乃大出官粟,而私價遂平。他郡計口以糶者,不能自足,輒多流死。

  遣內殿承制、閤門祗候劉永崇等與八作司分詣八廂治水口,凡權豪邸第覆壓占庇,填閼不通,開封府察舉之。

  以權開封府判官、侍御史俞獻卿為陝西轉運使。先是,宰相連進數人,不稱旨。既而獻卿在所擬中,上曰:「此可矣。」即命獻卿往。時邊吏多因事邀功,涇原路鈐轄擅于武延川鑿邊壕、置堡寨,獻卿度必招寇,亟檄罷之。未幾,賊果至,殺掠將士,塞所鑿壕而去。武延川事,更須考年月。

  詔補蔭京朝官監當六年無贓私罪者與親民,嘗坐贓私者聽旨。

  庚申,王欽若始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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