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天聖元年六月


  六月丙申,徙河陽保大節度使錢惟演知亳州。

  張君平求免簽書滑州事,專領修河,仍乞增置都監,且薦太常博士李渭。庚子,渭換授北作坊副使,與君平俱為修河都監。魯宗道用渭策,欲盛夏興役,孫沖謂徒費楗薪,困人力,雖塞必決。乃徙沖知河陽。既而役兵多渴死,君平議減其功半,渭不聽,君平獨以聞,乃斥渭不用,君平亦徙他官,河卒不塞。渭,河陽人也。李渭附傳雲:魯宗道薦渭為修河都監,樞密院有惡宗道者排渭所議,罷為鄂州都監。當時曹利用、張士遜、張知白實在樞密院,不知惡宗道者是誰,當考。今但從孫沖正傳。

  甲辰,罷江甯府溧水縣采丹砂。

  戊申,河南府言永定陵占民田四十八頃,凡估錢七十萬。上曰:「營奉先帝陵寢而償民田直,可拘以常制耶?」特給百萬。

  乙卯,禁毀錢鑄鐘。

  鄭州防禦使、環慶路副都部署田敏在邊多不法,上以其嘗有戰功,不欲重致於理。戊午,降為左屯衛大將軍、昭州防禦使。

  詔:「舊制幕職、州縣父母年七十以上無兼侍者,權注近官。自今初赴銓集人當遠官者,父母年及七十,許用前例注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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