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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五年十二月


  十二月乙巳,以內殿崇班皇甫繼明同勾當三館、秘閣公事。咸平中,初命劉崇超監三館、秘閣圖籍,其後因循與判館聯署掌事,時論非之。崇超素與王欽若厚善,丁謂為相,惡之,別用繼明以分其權,更號監圖籍曰勾當公事。自是內臣遂與大學士同職,時論愈非之。(祥符八年十二月,劉崇超始聯署掌事。)

  丙辰,以愆雪,遣官分禱宮廟、寺觀。

  壬戌,徙知應天府、翰林侍讀學士、兵部侍郎張知白知亳州。初,知白在中書,與王欽若不協,於是欽若分司南京,丁謂欲知白修怨也,已而知白待欽若加厚,謂怒,故徙之。(實錄雲從知白之請,恐誤也。本傳雲:欽若分司南京,丁謂素惡欽若,因自天雄徙知白于應天,使得報怨,知白不從其意,又徙亳州。按知白徙應天,實與王曾兩易,乃三年九月辛未,此時欽若猶在杭州,傳亦誤也。其又徙亳州,則本傳得之,今稍加刪潤,使不相抵牾。)

  癸亥,上作歌賜皇太子,獎其書翰日進也。

  戊子,契丹遣使保安節度使蕭堯袞、副使利州觀察使韓紹升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契丹改年曰太平。(開泰盡九年。)

  天下戶八百六十七萬七千六百七十七,口一千三百九十三萬三百二十。所收租稅,比至道末,穀增一百七萬五千余石,錢增二百七十萬八千餘貫,絹減萬餘匹,絁紬減九萬二千餘匹,布增五十萬六千餘匹,絲線減五萬五千餘兩,綿減一百一十七萬五千餘兩,茶增一百一十七萬八千餘斤,芻茭減一千一百萬五千餘圍,蒿減一百萬餘圍,炭減五十萬四千餘秤,鵝翎、籃翎增十二萬九千餘莖,箭簳增四十七萬隻,黃蠟增五萬餘斤,又嗊八十一萬六千余量,麻皮三十九萬七千餘斤,鹽五十七萬七千余石,紙十二萬三千餘幅,蘆葦三十六萬余張,大率名物約此。其折變及移輸比壤者,視當時所須焉。

  至道末,上供錢一百六十九萬二千余貫,金一萬四千八百兩,銀三十七萬六千兩,絲七十萬五千兩,綿四百九十七萬兩,紬三十七萬九千匹,絹一百七十萬八千匹,絁五萬二千匹,布一百一十萬六千匹,又榷利所獲總一千一百二十三萬三千餘貫。國家率三歲一親郊祀,共計緡錢常百五十餘萬貫,大半以金銀、綾綺、絁絹平其直而給之。大凡邦國內外舉一歲之費,錢一千六百九十三萬余貫,金一萬四千八百七十兩,銀六十二萬餘兩,絹三百三十三萬三千餘匹,紬九十萬三千餘匹,絁五萬九千餘匹,綿七百四十五萬兩,絲線一百六十四萬兩,布二百六萬三千餘端,粟二千一百九十四萬石,芻三千二百萬六十圍。舉一歲京城給文武官、三班使臣及諸司人等奉錢四萬五千八百餘貫,給以他物者九萬一千四百餘貫,祿粟五萬一千余石,糧五十四萬二千余石。騎軍一歲給錢六十八萬餘貫,都虞候已上祿粟一萬四千余石,糧一百一十八萬余石。步軍一歲給錢七十一萬餘貫,祿粟七千八百余石,糧一百八十二萬九千余石。大抵若此,而亦有盈縮焉。

  天禧末,上供惟錢帛增多,餘以移用頗減舊數,而天下總獲錢二千六百五十三萬余貫,金萬四千四百餘兩,銀八十八萬三千九百餘兩,絲四百一十七萬二十餘兩,綿一千八百九十九萬一千餘兩,絹一百五十五萬二千餘匹,紬九百四十一萬五千餘匹,綾三十四萬四千餘匹,絁一十三萬七千餘匹,紗縠二萬五千餘匹,錦綺二萬八千餘匹,布三百五萬七千餘匹,茶七十六萬餘斤,鹽一十六萬三千八百余石,香藥、真珠、犀、象七十萬餘斤條片顆,竹木、葦箔三百六十余萬條片,五穀二千九百八十三萬余石,草三千萬餘圍,木炭、薪蒿三千余萬斤束。總費錢二千七百一十四萬余貫,金一萬三千五百餘兩,銀五十八萬餘兩,絲三百六十三萬二千餘兩,綿一千六百五十萬餘兩,紬七十六萬四千餘匹,絹四千一百七十三萬七千餘匹,綾十萬七千餘匹,絁五萬二千余匹,羅二萬七千餘匹,紗緞一萬一千餘匹,錦綺六千七百餘匹,布一百二十九萬七千餘匹,茶三十六萬六千餘斤,鹽十一萬八千余石席,香藥、真珠、犀、象五十二萬三千餘斤條片顆,竹木、葦箔一百二十三萬二千餘條片,五穀三千四百五十八萬二千余石,草三千四百五十八萬三千餘圍,木炭、薪蒿四百五十萬餘斤束。景德郊祀七百余萬,東封八百三十余萬,祀汾陰、上寶冊又增二十萬。丁謂為三司使,嘗著景德會計錄以獻。林特領使,亦繼為之。凡舉大禮,有司皆籍當時所費以聞,必有優詔獎焉。

  鹽有二類:引池而化者,周官所謂盬鹽也,今謂之顆鹽;或煮海,或煮井,或煮鹻而成者,周官所謂散鹽也,今謂之末鹽。

  引池為鹽,曰陝西解州解、安邑兩池。墾地為畦,引池水沃之,水耗鹽成。籍州及旁州民給役,謂之畦戶,總三百八十戶,複其家,戶歲出夫二謂之畦夫,歲給戶錢四萬,日給夫米二升,歲二月墾畦,四月引池為鹽,八月而止。募兵百人,目為護寶都以巡邏之。

  煮海為鹽,曰京東、河北、淮南、兩浙、福建、廣南,凡六路。其煮鹽之地曰亭場,民曰亭戶,或謂之醦戶。戶有鹽丁,歲課入官,受錢或折租賦。兩浙又役軍士煮焉。在京東曰密州、登州,(三朝志但載密州濤洛場,歲煮三萬二千余石,兩朝志又增登州,今從兩朝志而並不書鹽數,蓋兩志數亦不同也。)河北曰滄州、濱州,(三朝志亦無滄州。)淮南曰通泰楚海州、漣水軍,兩浙曰杭、秀、溫、台、明五州,福建曰福漳泉三州、興化軍,(三朝志無漳、泉、興化軍。)廣南曰廣、潮、惠、廉、化、瓊、崖、儋、萬安九州。(三朝志潮州廢於雍熙四年,兩朝志仍有之;兩朝志有化州,三朝志無之;三朝志又有高、竇、春、雷、融五州,兩朝志乃無之。)

  煮井則川峽四路,大為監,小為井。監則置官;井則募土民,或役衙前主之。益州路則陵、綿、邛、眉、簡、嘉、雅、漢八州,(兩朝志無漢州,今從三朝志。)梓州路則梓資遂合戎榮果普昌渠瀘十一州、富順監,(三朝志無合、戎、榮、渠四州,疑本或脫略也。)利州路則閬州,夔州路則夔忠達萬黔開渝七州、雲安軍大寧監。(三朝志無渝州。)

  煮鹻則河東並州之永利監。凡顆鹽、末鹽皆以五斤為鬥。顆鹽賣價,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末鹽賣價,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錢,有三十一等。至道末,賣顆鹽錢七十二萬八千餘貫,末鹽一百六十三萬餘貫雲。

  錢幣之制,有銅、鐵二等。凡鑄銅錢有四監,饒州曰永平,池州曰永豐,江州曰廣寧,建州曰豐國。每千錢用銅三斤十四兩,鉛一斤八兩,錫八兩,成重五斤,惟建州增銅五兩,減鉛如其數。至道中,歲鑄八十萬貫,景德末,至一百八十三萬貫,大中祥符後,銅坑多不發,天禧末,鑄一百五萬貫。鑄鐵錢有三監,邛州曰惠民,嘉州曰豐遠,興州曰濟眾。益州、雅州舊有監,後廢之。大錢貫重十二斤十兩,以准銅錢,歲鑄總二十一萬餘貫。銅錢行于天下,鐵錢止於川峽。

  凡產金有商、饒、歙、撫四州,南安軍。(兩朝志有登、萊、商、饒、汀、南恩六州,卻無歙、撫、南安。)

  產銀有桂陽、開寶、龍焙三監,五十一場在饒、虔、信、建昌、越、衢、處、道、福、漳、汀,南劍、邵武、南安、廣、韶、連、英、南恩、春、秦、興元等州軍府。(兩朝志無處、道、廣、南恩、興元五州府,卻增陝、虢、商、隴、郴、衡、泉七州。)

  產銅有三十五場,在饒、處、建、英、信、南安、汀、漳、邵武、南劍等州軍,又一務曰梓州之銅來。(兩朝志增虔、泉、韶三州,卻無處州、南安軍。)

  產鐵有四監,曰徐州之大通、利國,兗州之萊蕪,相州之利成。萊蕪廢于大中祥符七年。又河南鳳翔、虢同儀蘄黃袁英州、興國軍,有十二冶。晉、磁、鳳、澧、道、渠、合、梅、陝、耀、坊、虔、吉、汀州有二十務。信鄂建連南劍、邵武等州軍有二十五場。(兩朝志無河南、同黃晉道梅耀坊鄂九州府,卻增登、萊、泉、資四州。)

  產錫有九場,在河南之長水及虔、南康、道、賀、潮、循等州軍。(兩朝志增商、虢二州,卻無長水及南康軍。)

  產鉛有三十六場,在衢、越、建、南安、英、春、韶、汀、漳、南劍、邵武等州軍。(兩朝志無建州、南安軍、漳州,卻增信州、連州。)

  水銀四場,在秦、階、商、鳳州。(兩朝志雲五場。)

  朱砂二場,在商、宜州。(三朝志雲三場,其稱富順監者誤,今從兩朝志。)

  至道末,天下歲課金若干兩,(此數當求別本,三朝史志偶脫。)銀十四萬五千餘兩,銅四百一十二萬餘斤,鐵五百七十四萬八千餘斤,鉛七十九萬三千餘斤,錫二十六萬九千餘斤。天禧末,金一萬兩,銀八十八萬二千餘兩,銅二百六十七萬五千餘斤,鐵六百二十九萬三千餘斤,鉛四十四萬七千餘斤,錫一十九萬一千余斤,水銀二千餘斤,朱砂五千餘斤。然金銀除坑冶丁稅和市外,課利折納互市所得皆在焉。

  至道中,兩京、諸州收榷酒歲課銅錢一百二十一萬四千餘貫,鐵錢一百五十六萬五千餘貫,京城賣曲錢四十八萬貫。天禧末,榷課銅錢增七百七十九萬六千餘貫,鐵錢增一百三十五萬四千餘貫,賣曲錢增三十九萬一千貫。關市、津渡等稅,至道中獲錢四百萬貫,天禧末增八百四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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