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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二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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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甲午朔,詔開封府、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淮南路災傷處所,募民造軍器權停一年。 乙未,詔自今京城遺火,並論如法,內延燔多、情理重者奏裁。前歲春旱,京城頻火,因詔犯者悉處極典。至是,開封府援引舊詔,上以權宜之禁,非可久行,故改之。 丁酉,荊湖南路轉運使邱雍言:「邵州密邇蠻界,民多掠人口出境賣之。望准開寶五年敕處死。」詔犯者免死,決杖黥面配牢城。 戊戌,徙河北都轉運使李士衡知青州,代戚綸,以綸知鄆州。綸嘗作書勸臨淄麻氏出粟以濟饑民,太常丞致仕景宗拒之,答綸書極不遜。綸憤甚,具奏其事,上怒曰:「綸選懦不能抑豪強,乃煩朝廷耶。」亟命士衡代之。士衡至,麻氏具粟千斛以獻,景宗曰:「禍吾宗矣。」居二年而麻氏破。(此據王皞百一編,不知景宗于士衡何屬也?皞雲景宗是歲卒,未逾歲,士衡乃殺其侄,當考。)時盜起淄、青間,有司捕群盜妻子置棘闈中,士衡悉縱之使去。未幾,其徒有梟賊首至者。 監察禦史劉平,言金明池准例許士庶嬉遊一月,今都城物價踴貴,民方望罷之。詔開池,終上旬乃罷。 辛醜,增築京新城畢,部役使臣、軍校第進一資。 壬寅,上謂宰臣曰:「近日邊奏甚稀,疆陲肅靜,頻得雨澤,民亦安阜。」向敏中等曰:「天氣均和,時雨浹洽,聖心恤下,軫救多方,麥熟不遙,寇盜亦絕。陛下以德綏懷,遠無不服。邊境雖安而兵數未減,慮冗費之間,尤宜節省。」上曰:「今京師兵可議裁減,存其精銳。」敏中等曰:「軍額漸多,農民轉耗。近准詔已住召募,或斥去疲老,則冗食漸少。」上曰:「卿等常宜講求,務在經久也。」 丁未,陝西轉運使段煜,言勸誘慶成軍豪民,出谷萬一千九百石減價賑饑民,詔奨之。 庚戌,詔諸班直、諸軍妻坐奸者,決訖即放,不須隸作坊針工,其見役者百五十七人皆釋之。 辛亥,曹瑋請名新築大、小洛門二寨為安邊、來遠,詔從之。 甲寅,右正言魯宗道言,大辟罪如婺州訛言者,望自今精加按覆。內出其狀示輔臣,向敏中等曰:「向來四方大辟奏牘,陛下未嘗不召臣等審議,然後寬貸決罰。好生之德,蓋超越于前古矣。」上曰:「自今當詳議者,更加審細,貴無濫也。」宗道風聞,多所論列,上意頗厭其數。宗道因對,自訟曰:「陛下所以任臣者,豈欲徒事納諫之虛名耶?臣竊媿屍祿,請得罷斥。」上慰諭良久,他日念之,因題殿壁曰「魯直」。 乙卯,上封者言:「伏以信賞以勸善,明罰以懲惡,古人用此,堅如金石,信如四時,無私如天地。今斷天下之獄,皆是大理,詳天下之法,總在審刑。二者,海內之準繩也。且今之律令則具有明文,制敕則常有更改。凡定罪之要,言敕則多指故失,言罪則皆坐公私。四者定刑,重輕殊邈。酌情輕而用法重,則近侮文,按狀重而處條輕,則為失實。此之審克,尤在盡心。入私則犯徒追官,為公則贖金記過,稱故則不得末減,稱失則例有降差。承前斷公私故失之名,止是法官臨時裁處,既無著定,深慮差殊。欲望令應經歷刑法司同定公私罪名,參詳畫一,其違制稱失者亦須審詳,失錯情輕者明件條奏,使不能因緣為奸,輕重其法,杜其萌漸,實在於斯。」詔審刑院、大理寺、刑部、開封府同議定以聞。 既而法官參詳:「自今捕盜、掌獄官不稟長吏而捶囚,不甚傷而得情者,止以違制失公坐;過差而不得情,挾私拷決有所規求者,以違制私坐。又捕盜官承前有捕捉稽時不聞州者,鹹以違制論。准至道元年敕,小可盜失,令村耆了絕,今例以違制科罪,似涉太重。望令犯者以違制失論。又律分公私罪,雲私謂不緣公事,私自犯者。雖緣公事,不吐實情,心挾隱欺,亦同私罪。公謂緣公事致罪而無私者。雖私曲相須,公事得正,違法猶以公坐。望令斷獄並以上文審定。又律有被制書有所施行而違者徒二年,失錯者杖一百。今請法官斷罪,除海行條貫元敕指定違制外,自餘情輕失錯者止從違制失論,其公私相半而私情重者奏裁。」從之。 丙辰,上謂宰相曰:「雨足麥茂,豐稔可見。貧乏之民,事須拯濟。州縣先貸糧種,或恐吏即收理,宜亟止之。」(此據本紀。) 知虢州查道言:「諸路承例遣幕職官鞫問本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事頗未便。望自今止令兩司互相劾。」從之。 丁巳,景靈宮判官、知制誥劉筠請令禮儀院、宗正寺約唐朝太清祠令撰集景靈宮祠令,付本司遵守,從之。筠又言兗州景靈宮、太極觀事體尤盛,亦望別加撰集,永使遵守,詔付禮儀院。 利州、陝西河北等路、並州並言雨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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