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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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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壬子朔,知鄧州張知白言:「陝西流民,相續入境,有欲還本貫而無路糧者,臣誘勸豪民出粟數千斛,計口給之,以半月為准,凡就路總二千三百家,萬二百餘口,其支貸有餘者,悉給貧老。」詔奨之。 衛尉卿、權判刑部慎從吉言:「准湻化三年敕,諸州所奏獄空,須是司理院、州司、倚郭縣俱無系囚;又准後敕,諸路自今獄空,更不降詔奨諭,奏至,委刑部以逐處旬奏狀點勘,不謬即具以聞。伏見提點刑獄司所奏獄空,本司比對,多不應舊敕,外州妄覬奨飾,沽市虛名。近邠、滄二州勘鞫大辟囚,幹詿數人,裁一夕即行斬決。伏見前代京師決獄,尚五覆奏,蓋欲謹重大辟,豈宜一日之內,便決死刑。朝廷比務審詳,恐有寃濫,非有求於急速,其間州府不體朝旨,邀為己功,但務獄空,必無所益。欲望依准前詔,不行奨諭。其諸州、府、軍、監,以公事多少分為三等、第一等公事多處五日,其次十日,其次二十日,並須州司、司理院、倚郭縣全無禁囚,及責保寄店之類,方為獄空,委提點刑獄司據等第日數勘驗詣實,書為印曆。」從之。 癸醜,令彈射鷙禽傷生之類,不得入宮觀、寺院。 甲寅,遣使以太宗禦制、禦書各六十二卷賜輔臣,人一本,皆未嘗頒示於外者。後數日,又出太宗鏤文紅管筆賜王旦以下,人一雙。 乙卯,河東緣邊安撫司言:「麟、府州民多齎輕貨,于夏州界擅立榷場貿易。望許人捕捉,立賞罰以懲勸之。」上曰:「聞彼歧路艱嶮,私相貿易,其數非多,宜令但准前詔,量加覺察可也。」 丙辰,上作文武敕七條,賜文臣任轉運使以下至知縣者,武臣任部署以下至巡檢者。賜幕職、州縣、監物務官誡勵敕。上謂宰相曰:「群臣奏事,朕以職業戒之,因念漢制,刺史以六條問事,齊有五條,晉亦有六條,武臣有諸葛亮七戒,朕今參求要道,以儆勵群臣。又思先朝以儒行篇賜近臣,今可以並賜一軸。」(七月庚午可考。) 戊午,瓊、崖等州同巡檢王釗言:「黎母山蠻遞相讎刼,臣即移牒,委首領捕送為惡者,悉還剽奪貲貨及償命之物,飲血為誓,放歸溪洞,皆已平靜。」上曰:「朕常戒邊臣無得侵擾外夷,若自相殺傷,但用本土之法。苟以國法繩之,則必致生事。羈縻之道,正在此爾。」 己未,詔先充北朝國信副使及曾接伴人等,每有北朝人使到闕,並令依所借服色、官位稱呼立班坐宴。 庚申,遣內侍分詣麟、府洎緣邊川峽等州,賜戍兵錢銀。自西北罷兵以來,久無是賜,至是特命焉。 壬戌,西涼府廝鐸督遣使來貢。 癸亥,詔徐州、淮陽軍不訴水災戶,今年田租特放十之三。上以是州、軍雖已蠲賦,猶慮民間失于自陳,故申命之。 河中府言廣濟軍士徙隸集津,以船載家累,于黃河中漂溺,凡數十人。詔遣使撫問,仍給緡錢收瘞,劾舟子不謹之罪。 河北安撫司言,緣邊巡檢捕得北界民李守明,檢括行裝,部送保州訖。上曰:「此輩雖至境上,既非奸詐,又無禁物,不必拘留也。」乃詔保州給還行裝,以酒殽犒而遣之。 甲子,詔諸路官吏有蠹政害民,辨鞫得實,本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官不能舉察者論其罪。先是,知晉州齊化基、知鄜州何士宗皆坐贓抵法,監司初不以聞,故申敕之。(何士宗鄜州事當考,至道二年正月,自河東漕責華州。) 上嘗謂宰相曰:「為國之要,在乎賞當其功,罰當其罪。不任情於其間,則賞罰必當,懲勸必行,萬方必理,和氣必生,自然天地降祥,四方無事。以此思之,可不戒乎?」又言:「聞隴州推官陳漸,不能謹潔,轉運使以堯叟諸侄,不即按舉,昨因違越被劾,堯叟特為請令罷任。自今儻如此,必正其罪,不復貸矣。」(此二事據寶訓,前屬元年,後屬二年,今並附此。與監司不能舉察官吏事,或相類爾,當考。) 廣州蕃商僟集,遣內侍趙敦信馳驛撫問犒設之。即詔知州馬亮等定蕃商犯罪決罰條,亮等請應大舶主及因進奉曾受朝命者有罪責保奏裁,自餘悉論如律,從之。 乙丑,詔:「諸路差權管軍員,歲滿而不獲代,其員數頗多。蓋事皆申覆樞密院詳驗訖,始付有司待報而遣,以故留滯。自今委殿前、侍衛司籍其日月,依次遣人代之。」 丙寅,入內高班史崇信,言孫正辭、張繼勳、侍其旭等率兵分部入夷界村落招撫。尋有詔督正辭等,令三日一具事以聞。(詔三日一奏事在十二月丙子,今聯書之。) 己巳,三司請假內藏庫錢三萬貫,許之。 癸酉,雅州砂平路羅岩州蕃部王阿黎等十八人來朝貢,始通也,詔授阿黎懷化司戈。 禮賓院言回紇僧哈尚貢奉赴闕,乞赴五臺山瞻禮。上曰:「戎羯之人,崇尚釋教,亦中國之利。可給糧,聽其請。」 甲戌,契丹遣使右衛上將軍蕭塔喇噶、崇義節度使耶律阿固達木,副使給事中裴元感、將作監張文來賀承天節。 乙亥,詔諸州采木軍士有經冬隸役者,所在休息之。 丙子,夏州進奉使白守貴等請市弓矢及弩,上以弩在禁科,不許,餘從之。 庚辰,賜近臣宴于王旦第。舊制,賜宴常以冬至,今就旦生日,寵之也。 晉國賢靖大長公主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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