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


  五月辛酉,王欽若等言轉運使盧琰、邵曄祗奉祀事,欲留前轉運使張知白權本司常務。詔知白俟禮畢赴闕。

  壬戌,令官吏犯贓遇赦者奏裁,或有希望恩宥,故幹科條,所在禁錮,以俟進止。

  王欽若言泰山下醴泉出。

  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奏罷內帑所助錢八萬緡。於是,又請輦本路金帛芻粟四十九萬赴京東,以助祀事。上曰:「士衡臨事有心力,可奨也。」遂賜褒詔。丁謂因請留士衡于澶州管勾東封事,詔從之。

  有司詳定儀注,請于泰山上置圜台,徑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上飾以青,四面如方色。壇外一壝,廣一丈,圍以青繩三周。燎壇在圜壇東南,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方六尺。山下封祀壇,四成,十二陛,如郊祀錄圜丘之制,上飾以玄,四面如方色;設三壝。燎壇如山上。社首壇,八角,三成,八陛,三壝,如方丘之制。又為瘞埳於壬地外壝之內。天地玉牒、玉冊,並刻字填金,聯以金塗銀繩,緘以玉匱,置石鐾中。配坐玉冊,緘以金匱。牒廣五寸。冊廣一寸二分,厚三分。金匱之制,並長一尺三寸。檢長如匱,厚二寸,闊五寸,當纏繩處刻為五道。封匱以金泥和金粉、乳香為之。印以受命寶,寶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封匱當寶處,刻深二分。石鐾之制,用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鑿中廣深,令容玉匱,傍施檢處,皆刻深七寸,闊一尺,南北各三,東西各二,去隅皆七寸,纏繩處皆刻三道,廣一寸五分,深三分。又為石檢以擫鐾,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寸,刻三道,廣深如纏。其當封處,刻深二寸,取足容寶。又皆為小石蓋,與封刻相應。其檢立鐾旁,當刻處又為金繩三以纏鐾,皆五周,徑三分。封鐾以石泥、石末和方色土為之。印以「天下同文」寶,寶鑄以金,制同御前寶。距石十二,分距四隅,皆闊二尺,厚一尺,長一丈隅,斜刻其道,與鐾隅相應,皆再累,又為五色土圜封。鐾上徑一丈二尺,下徑三丈九尺。其二寶分寸並以今尺為准。金匱回日,奉置太廟本室。詔皆從之。

  乙丑,王欽若言錫山蒼龍見。

  丙寅,命王旦、馮拯、趙安仁等分撰玉牒、玉冊文。上諭之曰:「其文當首敘上天降鑒符瑞原委,次述為民祈福之意。」

  詔緣封禪所經諸州,權增屯兵,可第賜緡錢及酒,令長吏犒設。

  戊辰,新及第授官人無得以富家權錢倍出息利,至任所償還,所在察舉之。

  初,有司請依唐故事,皇帝告廟出京,泰山、社首山並用法駕。上以前詔惟祀事豐潔,餘從簡約,於是改用小駕儀仗,尋改小駕名曰鑾駕。

  辛未,趙安仁奏,得太僕寺狀,金玉輅合先赴泰山,輅高二丈三尺,闊一丈三尺,所經州縣城門橋道有隘狹處,請令修拆。上曰:「若此,則勞人矣。可於城外過,有墳墓處避之。」

  癸酉,秦國賢肅長公主薨。(王承衍先卒于咸平元年。)

  甲戌,上以東封路供頓芻糧數廣,召丁謂出扈駕兵籍示之,曰:「蓋有司不知此數,廣為營備爾,曾不慮煩擾於下,其少數未曾轉送者,竢秋成和市。」

  丙子,詔收瘞汴、蔡、廣濟河流屍暴骸,仍致祭。

  三司假內藏庫銀十萬兩,從之。

  丁醜,給複州經寇盜戶三年。

  令諸州所貢方物並取十月以前集泰山下。

  庚辰,詔諸路今年夏秋賦止於本州軍輸納。

  有司請:「登封日,圜台立黃麾仗,至山下壇設爟火。將行禮,然炬相屬。又出漆牌,遣執仗者傳付山下。牌至,公卿就位,皇帝就望燎位,山上傳呼萬歲,下即舉燎。皇帝還大次,解嚴。又傳呼而下,祀官始退。其社首瘞坎,亦設爟火三為准。」從之。

  始定公卿就位,亦用傳呼為節,上以接神務在嚴靜,遂更為漆牌,禮畢乃聽傳呼。又恐傳付漆牌不即達,辰刻或差,先遣司天以漏壺設山之上下及以日晷覆校,複以壇側擊版相應。又自太平頂、天門、黃峴嶺、岱嶽觀,各以長竿揭籠燈下照參候,使不愆其節雲。

  贈元德皇太后父故乾元防禦使李英檢校太尉、安國節度使,追封常山郡王;母王氏魏國太夫人,仍遣使告元德皇太后廟。

  辛巳,對王旦等於龍圖閣,出封禪壇圖示之。上曰:「郊禋日,祀昊天上帝位不以正坐,蓋合祭皇地祇。今封祀日,昊天上帝坐宜當子位,天書置於東側,太祖、太宗位比郊禋日次西北側向,以申祖宗恭事上穹之意。」

  壬午,詔天書出京至嶽下日用道門威儀百人,在路三十人。舊制,郊祀正坐褥皆以黃,皇帝拜褥以緋,至是,詔配坐以緋,拜褥以紫。

  詔緣路行宮,止以舊屋就加塗塈,不須別創。

  詔于泰山要路置門,非執事赴役者無得升。

  有司言天書出京日,創新幾褥置玉輅中,備儀仗導從,七百五十人前後部鼓吹,中使二員夾侍,仍命官充使。癸未,以王旦為天書儀仗使,(案宋史作儀衛使。)王欽若、趙安仁副之,丁謂為扶侍使,藍繼宗為扶侍都監,入內高品周懷政,入內高班內品皇甫繼明並為夾侍。(王欽若、趙安仁為副使,實錄在九月丙子,今從本志,並書之。)

  詔車駕離京至封禪以前,不舉樂,經歷州縣勿以聲伎來迎。

  甘州回鶻可汗王夜落紇遣使來告捷。使還,賜夜落紇香藥、金帶、弓劍,又賞寶物公主黃金器。公主,即夜落紇之母,每事諮而後行,故加賜焉。

  中使自兗州至,言泰山素多虎,自興功以來,雖屢見,未嘗傷人,悉相率入徂徠山,眾皆異之。詔王欽若就岳祠祭謝,仍禁其傷捕。上謂王旦等曰:「自醴泉發,朕即周問泰山祠宇,有言王母池,因念詔許東封以來,凡有靈跡,靡不醮告,獨此尚闕。」乃命中使齎青詞致告,未發而王欽若奏至,言池水變紫色。驗之,乃遣使之信宿也。旦等曰:「休應響答,如是之速,實至誠所感也。」

  甲申,上出御筆所記事示輔臣曰:「宮禁之內,人數非多,然幽閉可念。昨令擇一百二十人厚資遣之,此亦節用之一端也。朕方敦尚清靜以治天下,符大中之訓焉。」

  丙戌,上禦崇政殿,親慮禦史台、三司、開封府、殿前侍衛司系囚,流已下遞減一等,笞杖釋之。

  京東轉運使言修葺行宮,合用筒瓦,望自京運送。上曰:「前詔行宮無得廣有營造,今方盛暑,自京送瓦,重有勞擾,非朕意。」即令以常瓦給用。

  戊子,下詔教節儉,戒奢侈,有司除兗冕、儀仗、法服及宴會所設依舊外,自今宮禁、皇親、臣僚應進奉物,勿以銷金文繡為飾,或須創造,必候進止,諸司無得起樣進呈。仍錄詔賜皇親家一本。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