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太平興國二年五月 |
|
五月辛酉朔,賜永昌陵執事官器幣有差。諸司職掌及行事,吏部選人第減其選。 上勵精求理,前詔轉運使考案諸州,凡諸職任,第其優劣,尋複遣使分行諸道,廉察官吏。壬戌,河南府法曹參軍高丕、伊闕縣主簿翟嶙、鄭州滎澤縣令申廷溫皆坐罷軟不勝任,惰慢不親事,免官。 上初即位,安遠節度使向拱、武勝節度使張永德、橫海節度使張美、鎮甯節度使劉庭讓皆來朝。癸亥,以拱、永德並為左衛上將軍,美為左驍衛上將軍,庭讓為右驍衛上將軍,制辭雲:「不敢以藩領之任重煩舊德也。」 初,兗州龔邱縣李氏女,少喪父母,病心痛。李禱於神,不食者半月。自是不復食五穀,水漿不入口。踰八年,忽一日縱火焚其舍,登山結草為廬以居。州遣吏視之,圍守,經七日不飲食,以其事聞。甲子,詔本州釋之,令遂其性。 乙丑,幸新水磑,遂幸玉津園宴射。 丙寅,涇州言安定民妻怒其夫前妻之子婦,斷其喉而殺之。上謂左右曰:「法當原情。此必由繼嫡之際愛憎殊別,固當以凡人論也。」乃詔:「自今繼母殺傷夫前妻之子及其婦,並以殺傷凡人論。嘗為人繼母而夫死改嫁者,不得占夫家財物,當盡付夫之子孫,幼者官為檢校,俟其長然後給之,違者以盜論。」 庚午,命起居舍人辛仲甫使於契丹,右贊善大夫穆被副之。仲甫至境上,聞朝廷議興師伐北漢,實倚契丹為援,遲留未敢進,飛奏竢報,有詔遣行。既至,契丹主問曰:「聞中朝有黨進者真驍將,如進之比凡幾人?」仲甫對曰:「名將甚多,如進鷹犬之材,何可勝數!」契丹主頗欲留之,仲甫曰:「信以成義,義不可留,有死而已。」契丹主知其秉節不可奪,厚禮遣還。上嘗謂左右曰:「仲甫遠使絕域,練達機宜,可謂不辱君命,若更得如仲甫數人,朕何患也。」 是日,宴崇政殿,不作樂。 蔡州團練使張延范前知廣州,火焚公帑香藥、珠貝、犀象殆盡,延範奏不以實,又縱私奴三輩于部下受賕。禦史府案得其狀,上先命斬其奴于廣州市,癸酉,責延范為護國行軍司馬。 初,曹翰屠江州,民無緃類,其田宅悉為江北賈人所佔有。詔州長吏訪尋其民之鄉里疏遠親屬給還之。知州張霽受賈人賂,為隱蔽,不盡與民,民訴其事,戊寅,霽決杖流海島。 常州言民訛言官取良人女充後宮,民間相驚,不俟媒妁而嫁者甚眾。詔捕作訛言者,得徐銓等數人,悉抵法。 己卯,祔太祖神主于太廟,廟樂曰大定之舞,以孝明皇后王氏配,又以懿德皇后符氏、淑德皇后尹氏祔別廟。(熊克九朝通略又以孝惠、懿德、淑德三後祔別廟。) 庚辰,詔修鳳翔府終南山北帝宮,宮即張守真所築以祀神者也。 辛巳,平海節度使陳洪進,言已離本道入朝。 丁亥,詔太子中舍陳鄂等同詳定玉篇、切韻。(藝文志載鄂等重詳定篇、韻在雍熙中,與本紀、實錄不同,恐志誤也,今不取。)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