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開寶五年六月


  六月戊子朔,徙崖州於振州,遂廢振州。

  庚寅,河決陽武縣,汴水決鄭州、宋州。

  靜江留後郭廷謂自梓州受代歸,辛卯,卒。遣中使護其喪事。

  丁酉,詔沿河州縣官吏,勤恤所部民勿令轉徙,田畝致損者籍其數以聞。

  乙巳,廢壁州。

  戊申,發諸州兵士及丁夫凡五萬人塞決河,命曹翰護其役。未幾,河所決皆塞。

  是月,下詔曰:「近者澶、濮等數州霖雨洊降,洪河為患,朕以屢經決溢,重困黎元,每閱前書,詳究經瀆。(案「經瀆」猶曰「經流」。宋史記改作「詳究溝瀆」。薛應旗續通鑒改作「詳究涇瀆」。並誤。)至若夏後所載,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浚川,未嘗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隳,歷代之患弗弭。凡搢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知疏導之策,若為經久,可免重勞,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勉副詢求,即示甄獎。」

  時東魯逸人田告者,著纂禹元經十二篇,上聞之,召見,詢以治水之道,善其對,將授以官。告固辭父年老,求歸奉養,詔從之。

  先是,女真侵白沙寨,略官馬三匹,民百二十八口。既而遣使以馬來貢,詔止之。於是首領渤海那等三人複來貢,言已令部落送先所掠白沙寨民及馬。詔切責其前侵略之罪,而嘉其效順之意,放還貢馬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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