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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三年十一月


  十一月庚午,斬雄武卒百餘人。先是,上謂權侍衛步軍司事、保甯留後王繼勳曰:「此軍新募,或無妻,當有願與為婚者,不須備聘財,但酒炙可耳。」繼勳不能喻上旨,縱令部下掠人子女,裡巷為之紛擾。上聞大驚,即命捕得,人情始安。小黃門閻承翰見而不奏,亦杖數十。獨以孝明皇后故,釋繼勳罪。因詔左右銜使,(案宋史職官志有左右街使,此作「銜使」疑誤。)京師衢肆,事有非常者,即以聞。承翰,真定人也。

  丙子,回鶻遣僧法淵來貢方物。

  戊子,日南至,受朝賀于文明殿,上服通天冠、絳紗袍,宮懸仗衛如元會,禮畢,群臣詣崇德殿上壽。

  賜西川行營將士棗,蜀土之所乏也。

  初,全師雄之黨攻劍州,刺史、右龍武將軍張仁謙足疾不能戰,欲棄城遁,通判、主客員外郎元氏董樞不可,乃引兵擊賊,敗之,招降數百人。仁謙媿恨,因飲樞酒令醉,密殺降者,乃誣奏樞陰與賊通。會有中使自蜀還,備言其事,上並召赴闕,令廷辨曲直,仁謙理屈,又下禦史台鞫之。乙未,黜仁謙為宋州教練使,擢樞比部郎中。

  始,賊攻眉州,刺史趙延進(延進,未見。)懼賊之眾,力不能敵。將以麾下奔嘉州,通判段思恭止之,因率屯兵與賊戰彭山。士觀望無鬥志,思恭募先登者許以厚賞,於是諸軍鼓勇力鬥,賊遂敗走。思恭矯詔出上供錢帛給之,其後度支劾思恭擅發官帑,請系獄治罪,上嘉其果乾,有詔勿劾,即命思恭知州事。思恭,晉城人也。(段思恭事日月無所考見,因附之董樞後。思恭通判眉州亦在此年二月。)

  契丹侵易州,略居民,上令監軍李謙升(謙升,未見。)率兵入其境,俘生口如所略之數,俟契丹放還易州之民,然後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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