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皇帝璽寶


  中統二年,定用禦寶制。宣命:一品、二品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金。其文曰「皇帝行寶」者,即位時所制,惟用之誥敕。別鑄宣命金寶行之。

  至元六年,作玉璽大小十紐,其制未聞。

  天曆二年,作玉璽二:一曰天曆之寶,一曰金章國寶,命虞集篆文。

  至正元年,詔刻宣文、至正二寶。

  九年,作至正珍秘小玉印,又作小玉璽二:一曰明政殿寶,一曰洪禧,命楊瑀篆文。洪禧璽,純白,龜紐黑色。

  皇太后、皇后皆玉寶,皇太子金寶。

  至大元年,仁宗為皇太子受金寶,遣使求四方經籍,以玉刻印章,近侍掌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