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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璽寶
中統二年,定用禦寶制。宣命:一品、二品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金。其文曰「皇帝行寶」者,即位時所制,惟用之誥敕。別鑄宣命金寶行之。
至元六年,作玉璽大小十紐,其制未聞。
天曆二年,作玉璽二:一曰天曆之寶,一曰金章國寶,命虞集篆文。
至正元年,詔刻宣文、至正二寶。
九年,作至正珍秘小玉印,又作小玉璽二:一曰明政殿寶,一曰洪禧,命楊瑀篆文。洪禧璽,純白,龜紐黑色。
皇太后、皇后皆玉寶,皇太子金寶。
至大元年,仁宗為皇太子受金寶,遣使求四方經籍,以玉刻印章,近侍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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