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授時歷經(6)


  步交會第六

  交終分,二十七萬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終,二十七日二千一百二十二分二十四秒。
  交中,十三日六千六十一分一十二秒。
  交差,二日三千一百八十三分六十九秒。
  交望,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交應,二十六萬一百八十七分八十六秒。

  交終,三百六十三度七十九分三十四秒。
  交中,一百八十一度八十九分六十七秒。
  正文,三百五十七度六十四分。
  中交,一百八十八度五分。
  日食陽曆限,六度。 定法,六十。
  陰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限,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推天正經朔入交

  置中積,加交應,減閏余,滿交終分,去之,不盡,以日周約之為日,不滿為分秒,即天正經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上考者中,積內加所求閏餘,減交應,滿交終,去之,不盡,以減文終,餘如上。

  求次朔望入交

  置天正經朔入交泛日及分秒,以交望累加之,滿交終日,去之,即為次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望及每日夜半入交

  各置入交泛日及分秒。減去經朔望小餘,即為定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日有增損者,亦如之。否則因經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皆加七千八百七十七分七十六秒,即次朔夜半入文。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分秒。

  求定朔塑加時入交

  置經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定朔望加減差加減之,即定朔望加時入交日及分秒。

  求交常交定度

  置經朔望入交泛日及分秒,以月平行度乘之,為交常度。以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為交定度。

  求日月食甚定分

  日食:視定期分在半日周已下,去減半周,為中前。

  已上,減去半周,為中後。與半周相減、相乘,退二位,如九十六而一。為時差。中前以減,中後以加,皆加減定朔分,為食甚定分。以中前後分各加時差,為距午定分。

  月食:視定望分在日週四分之一已下,為卯前。已上,覆減半周,為卯後。在四分之三已下,減去半周,為酉前。已上,覆減日周,為酉後。以卯酉前後分自乘,退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為時差。子前以減,子後以加,皆加減定望分,為食甚定分。各依發斂求之,即食甚辰刻。

  求日月食甚入盈縮曆及日行定度

  置經朔望入盈朔曆日及分,以食甚日及定分加之,以經朔望日及分減之,即為食甚入盈縮曆。依日躔術求盈縮差,盈加、縮減之,為食甚入盈縮曆定度。

  求南北差

  視日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用減半歲周,為末限。以初末限度自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用減四度四十六分,餘為南北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半晝分除之,所得,以減泛差。為定差。泛差不及減者,反減之,為定差。應加者減之,應減者加之。在盈初縮末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在縮初盈末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

  求東西差

  視日食甚入盈縮曆定度,與半歲周相減相乘,如一千八百七十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為東西泛差。以距午定分乘之,以日週四分之一除之,為定差。若在泛差已上者,倍泛差減之,餘為定差,依其加減。在盈中前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中後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在縮中前者,交前陰曆加,陽曆減。交後陰曆減,陽曆加。中後者,交前陰曆減,陽曆加。交後陰曆加,陽曆減。

  求日食正交中交限度

  置正交、中交度,以南北東西差加減之,為正交、中交限度及分秒。

  求日食入陰陽曆去交前後度

  視交定度,在中交限已下,以減中交限,為陽曆交前度。已上,減去中交限,為陰曆交後度。在正交了限已下,以減正交限,為陰曆交前度。已上,減去正交限,為陽曆交後度。

  求月食入陰陽曆去交前後度

  視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為陽曆。已上,減法交中,為陰曆。視入陰陽曆,在後准十五度半已下,為交後度。前准一百六十六度三十九分六十八秒已上,覆減文中,餘為交前度及分。

  求日食分秒

  視去交前後度,各減陰陽曆食限,不及減者不食。餘如定法而一,各為日食之分秒。

  求月食秒。

  視去交前後度,不用南北東西差者。用減食限,不及減者不食。餘如定法而一,為月食之分秒。

  求日食定用及三限辰刻

  置日食分秒,與二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為定用分。以減食甚定分,為初虧。加食甚定分,為複圓。依發斂求之,為日食三限辰刻。

  求月食定用及三限五限辰刻

  置月食分秒,與三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加入定限行度而一,為定用分。以減食甚定分,為初虧。加食甚定分,為複圓。依發斂求之,即月食三限辰刻月食既者,以既內分與一十分相減、相乘,平方開之,所得,以五千七百四十乘之,如入定限行度而一,為既內分。用減定用分,為既外分。以定用分減食甚定分,為初虧。加既外,為食既。又加既內,為食甚。再加既內,為生光。複加既外。為複圓。依發斂求之,即月食五限辰刻。

  求月食入更點

  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約,為更法。又五約更法,為點法。乃置初末諸分,昏分已上,減去昏分,晨分已下,加晨分,在更法除之,為更數。不滿,以點法收之,為點數。其更點數,命初更初點算外,各得所入更點。

  求日食所起

  食在陽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複于東南。食在陰曆,初起西北,甚於正北,複于東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西,複於正東。此據午地而論之。

  求月食所起

  食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複於西北。食在陰曆,初起東南,甚于正南,複於西南。食八分已上,初起正東,複於正西。此亦據午地而論之。

  求日月出入帶食所見分數

  視其日月出入分,在初虧己上,食甚已下者,為帶食。各以食甚分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如月食即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餘進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減既分,即月帶食出入所見之分。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以減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帶食所見之分。其食甚在晝,晨為漸進,昏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為已退,昏為漸進。

  求日月食甚宿次

  置日月食甚入盈縮曆定度,在盈,便為定積。在縮,加半歲周,為定積。望即更加半周天度。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各得日月食甚宿次及分秒。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