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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暘傳


  歸暘,字彥溫,汴梁開封人。將生,其母楊氏夢日出東山,上有輕雲掩之,故名暘。登至順元年進士第,授同知潁州事,有能名。山東鹽司遣奏差至潁,恃勢為不法,暘執以下獄。時州縣事鹽司甚謹,暘獨不為屈。轉大都路儒學提舉,未上。

  至元五年十一月,河南行省掾范孟端,詐為詔使至省中,殺平章政事月魯帖木兒等,以段輔為左丞,使暘北守河口。暘力世不從。賊怒,系於獄,暘無懼色。已而賊敗,暘獲免。

  孟端,杞縣人,與其党霍八失等,偽稱聖旨,乘昏夜入行省中堂,召平章政事月魯不花、左丞怯烈、理問金剛奴、郎中完者禿、黑的兒,都事拜住、廉訪使禿滿、萬戶完者不花、總管撒思等至,皆殺之,矯稱除孟端為河南都元帥。有馮甲者,孟端用為宣撫使,給事于外,馮叩孟端曰:「幸引我見朝廷官。」孟端醉,大言曰:「何者為朝廷官,我是也!」馮覺其偽,因隨孟端出,告都鎮撫閉城門勿納,遂殺孟端於城外,霍八失等俱伏誅。當孟端反時,眾官俯首聽命,獨暘不為賊汙。民裡有吳炳者,嘗以翰林待制征不起,賊以炳司卯酉曆,炳不敢辭。時人為之語曰:「歸暘出角,吳炳無光。」暘自此知名。

  明年,轉國子博士,拜監察禦史。及入謝,台臣奏曰:「此即河南抗賊者也。」帝曰:「好事!卿宜數為之。」賜以上尊。已而辭官歸養。

  至正五年,起為僉河南廉訪司事,以法繩趙王府官屬之貪暴者,王三遣使請之,不為動。宣寧縣有殺人者,蔓引數十人,一讞得其情,盡釋之。沁州民郭仲玉為人所殺,有司以蒲察山兒當之,暘察其誣,蹤亦得殺人者,山兒遂免死。六年,轉僉淮東廉訪司事,改宣文閣監書博士,兼經筵譯文官。

  七年,遷右司都事。順江酋長樂孫求內附,請立宣撫司及置郡縣二十三處。暘曰:「古人有言,鞭雖長不及馬腹,使郡縣果設有事,不救則孤來附之意,救之則罷中國而事外夷,所謂獲虛名而受實禍也。」與左丞呂思誠抗辯甚力,丞相太平笑曰:「歸都事善戇,何相抗乃爾邪!然策將焉出?」暘曰:「其酋長可授宣撫,勿責其貢賦,使者賜以金帛,遣歸足矣。」卒從暘言。

  有訴太平馬前,太平索皮服予之,仍核在官所藏皮服之數,悉給貧民。暘曰:「宰相當以廣濟天下為心,皮服有幾何,而欲悉給之邪?莫若錄寒饑者賑之。」太平愧謝。

  湖廣行省左丞沙班卒,其子沙的方為中書掾,請奔喪。執政以沙的有兄弟,不許。暘曰:「孝者,人子之同情,以有兄弟而沮其情,非所以孝治天下也。」遂許之。

  廣海瑤賊入寇,詔朵兒只丹將思、播楊元帥軍以討之,暘曰:「易軍而將,不諳教令,恐不能決勝。若命楊就統其眾,彼悅於恩命,必能自效。所謂以夷狄攻夷狄,中國之利也。」帝不從,後竟無功。

  八年,遷左司員外郎。六月,遷參議樞密院事。時方國珍未附,詔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朵兒只丹討之,一軍皆沒,朵兒只丹被執,將罪之。暘曰:「將失利,罪固當誅。然所部皆北方步騎,不習水戰,是驅之死地也。宜募海濱之民習水者討之。」既而國珍遣人從朵兒只丹走京師,請降。暘曰:「國珍已敗我王師,又拘我王臣,力屈而來,非真降也。必討之以令四方。」時朝廷方事姑息,卒從其請。後果屢叛,如暘言。遷禦史台都事,俄複參議樞密院事。十二月,擢樞密院判官。

  九年,轉河西道廉訪使,未上,改禮部尚書。會開端本堂,皇太子就學,召暘為贊善。未幾,遷翰林學士、同修國史,仍兼前職。暘言:「師傅當與皇太子東西相向授書,其屬亦以次列坐,虛其中座以待至尊臨幸。不然,則師道不立。」從之。俄以疾辭。帝遣基司郎中趙璉賜白金、文綺,不受。

  初,暘在上都時,脫脫自甘州還,且入相,中書參議趙期頤、員外郎李稷謁暘私第,致脫脫之命,屬草詔,暘辭曰:「丞相將為伊周事業,入相之詔當命詞臣視草,今屬筆於暘,恐累丞相之賢。」期頤曰:「若帝命為之,奈何?」暘曰:「事理不順,亦當固辭。」期頤知不可屈,乃已。

  十年正月,遷四川行省參知政事。

  十二年,除刑部尚書。

  十五年,再除刑部尚書。凡三遷,皆以疾辭。

  十七年,授集賢學士,兼國子祭酒。使者迫之。暘輿疾至京師,臥於南城,不起。時海內多故,暘上三策:一曰振紀綱,二曰選將材,三曰審形勢。洋洋數千言,朝廷不能用。十一月,以集賢學士、資德大夫致仕,給半俸終身,辭不受。明年,乞骸骨,僑居弘州。徒蔚州,後移居解州之夏縣。皇太子至冀甯,強起之,居數月,複還夏縣。

  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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