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新元史 | 上頁 下頁
蓋苗傳


  蓋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聰敏好學。延祐五年進士,授濟甯路單州判官。州多系囚,苗請決之,知州以為囚數已上部使者未報,不可決。苗曰:「使者問,請身任其責。」知州勉從之,使者果不以先決為罪。歲饑,總管遣苗至戶部請賑,戶部難之,苗伏中書堂下,以糠餅以示曰:「濟寧民率食此,況有不得此食者,坐視不救,可乎?」因泣下,宰相乃從其請。有陳官粟五百石,借於民,期秋熟還官。及期,郡責償甚急,苗曰:「官粟實苗所貰,今民饑不能償,苗請代還。」使者乃已。其責單州稅糧,歲輸館陶倉,距單五百餘裡,民甚苦之。是秋,館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糴粟倉下。

  十年初,倉券已至,省民力什之五。

  辟禦史台掾,累擢江南行台監察禦史。建言嚴武備以備不虞,簡兵卒以壯國勢,全功臣以隆大體,惜官爵以清銓選,考實行以抑奔競,明賞罰以杜奸欺,計利害以孚民情,去民賊以崇禮節,皆切於時務,公論韙之。

  天曆初,文詔以建康潛邸為佛寺,毀民居七十餘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因于供給,幸而獲睹今日之運,百姓跋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奪農時,以創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產蕩,豈聖人禦天下之道乎!昔漢高帝興于豐沛,為複兩縣。光武中興,南陽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台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書奏,御史大夫遂免督役。

  入為監察禦史。文宗幸護國仁王寺,泛舟玉泉,苗進曰:「今頻年不登,邊隅不靖,當恐懼修省,何暇逸遊,以臨不測之淵。」帝嘉納之,賜以對衣、上尊、即日還宮。台臣擬苗僉淮東廉訪司事,帝曰:「仍留蓋禦史,朕欲聞其讜言也。」以丁外艱去。免喪,除太禧宗禋院都事。

  用薦者出知毫州。修學,完州廨。有豪強占民田為己業,民五十余人訴于苗,苗訊治之,豪民鹹自引服。苗曰:「爾等罪甚重,然吾觀,皆有改過意。」遂從輕議。

  至元四年,入為左司都事。任左司僅十八日,已決數百事。丁內擾。宰相惜其去,重賻之。

  至正二年,起為戶部郎中。俄抉禦史台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大夫不說,是晚,邀至私第以謝,人兩賢之。

  出為山東廉訪副使。益都、淄萊二路,舊產金礦已竭,民歲買金輸官,至是六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長者,輒謂所居地有金礦,掘地及泉後止,猾吏為奸利,莫敢誰何。苗建言罷之。

  三年,遷戶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監遷刑部尚書。初盜殺河南省憲官,延坐五百餘家,已有詔:除首罪外,余從原宥。至是,宰相欲追加誅戮,苗堅持不可,事獲已。出為山東廉訪使,歲饑,上救荒弭盜十二事,劾宣使慰使骫骲不法者。有司援例,欲征苗所得職田,苗曰:「年荒民困,吾無以救之,尚忍征斂以肥己耶!」命勿征。

  六年,複入為治書待禦史。遷侍御史,尋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大臣以兩京馳道狹隘,奏毀民田廬廣之,苗執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為隘乎?」又欲出宿衛士為郡吏,以養其貧,苗議曰:「郡吏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果不能自存,賜之錢可也。」廷議俱從之。

  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坐其主人,宰相以為然,苗請付法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為口實。於是,宰相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此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苗歎曰:「吾以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今宰相言若此,不退何俟?」將引去,適拜江南行台禦史中丞,然宰相怒苗終不解,比至,即改甘肅行省左丞。時苗已致仕歸,宰相複趣其卦任,苗舁疾就道,抵任,即上言:「西土諸王,為國藩屏,賜賚雖有常制,而有司牽于文法,使恩澤不以時及,有匱乏之優,非隆親厚本之意。」又言:「甘肅每歲中糧,奸弊百端,請以糧鈔兼給,則軍民鹹利。」朝廷從之。

  遷陝西行禦史台中丞,到官數日,即上疏乞骸骨還鄉里。

  明年卒。年五十八。

  贈攄誠贊治功臣、中書左丞、上護軍,追封魏國公,諡文獻。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