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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瑀傳


  楊瑀,字元誠,杭州錢塘人。父昌,宋邳州萬戶。瑀少警敏。天曆間,以大臣薦,召見于奎章閣,論治道及藝文事,命瑀篆『洪禧明仁』璽文,稱旨,留備宿衛。署廣成局副使,擢中瑞司典簿,特賜牙符出入禁中。改廣州清源縣尹,帝愛其廉慎,留之。

  時伯顏柄政,一日挾太子出獵,帝欲逐之,瑀與密謀,夜以牙牌宣入。瑀首以增糶官米為請,左右皆於之,瑀曰:「城門上鎖,明日不開,則米價湧貴,城中必先哄噪,且使知聖王恤民之德,有何不可?」帝允之,命世傑班傳旨於省臣,增米鋪二十,鈔到即糶,都人鹹額手以頌焉。

  以功授奉議大夫、太史院判官,旋擢同僉院事,賜金帶、貂裘。同官有以景星見,欲奏之,瑀不可曰:「使人共見,始為不欺。」後數日,太白經天,眾乃服瑀之有識。未幾,請告歸。複起為宣政院判官。

  改建德路總管。屬賊由歙縣窺建德,有司疑淳安長樂鄉民通賊,捕下獄。株連數百家,民益洶洶。主師將以兵往,瑀不可曰:「倘以疑枉鼓眾,亂賊乘釁而至,則事去矣。我請撫之,果不測,我當任其咎。」遂肩輿直抵淳安,又載米二百石以賑饑民,使縣令諭之。明日,帥以兵至,瑀曰:「敢擅動者,軍法從事。」鄉民歡呼,持牛酒拜瑀,事遂定。

  二十年,遷中奉大夫、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瑀以年七十,累請老。丞相達識帖木兒遣使留之,瑀謝事去,卒於家。

  著有《山居新話》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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