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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讓傳


  謝讓,字仲和,穎昌人。幼穎悟好學。及壯,推擇為吏,補宣慰司令史。大兵伐宋,立行中書省於江西,讓以選為令史。調河間等路都轉運鹽司經歷。先是,灶戶在軍籍者,悉除其名,以丁多寡為輸鹽額。其後,多雇舊戶代煮鹽,而雇錢甚薄。讓言:「軍戶既落籍為民,當與舊灶戶均役。既令代役,豈宜重困,自今雇人必厚與傭直。」又逃亡戶率令見戶包納其鹽,由是豪強者以計免,貧弱愈因。讓令驗物力多寡,比次甲乙以均之,民大悅。擢南台禦史。舉湖廣行省平章政事哈剌哈孫可為御史大夫,山東廉訪使陳天祥可為中丞,右司員外郎高昉可為監察禦史。劾江浙省臣受詔不敬及不法事。帝遣使雜問,既款服,詔令讓與俱來,人皆危之,讓恬然若無事者。由是台綱綱始振。

  大德間,立陝西行禦史台,以讓為都事。凡禦史封章及文移,其可否一決於讓。入為中書省右司都事,遷戶部員外郎。時東勝、雲豐等州民饑,乞糴鄰郡。憲司懼販鬻為利,遏其糴。事聞於朝,讓請罪遏糴者,三州之民賴以全活。四年,授宗正府郎中。擢監察禦史,遷中書省右司員外郎,為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湖廣宣慰使張國紀建言科江南夏稅,讓極論其病民事,遂已。遷河南行省左右郎中。是時,江淮戍軍二十余萬,親王分鎮揚州,皆以兩淮民稅給之,不足則漕於湖廣、江西。是歲會計軍餉,缺三十萬石,讓請以淮鹽三十萬引鬻之,收其價鈔贍軍。不勞遠運,公私便之。

  至大元年,轉戶部侍郎。時京倉主計吏以久雨米壞,請覆糠秕其上,因雜于米中以給內外工人及宿衛者,讓以槁秸易之,奸弊遂除。

  二年,拜西台治書侍御史。

  三年,入為治書侍御史,未上,必同僉樞密院事。尋拜戶部尚書。仁宗在東宮,以讓先朝舊臣,召見,賜厄酒。四年,改刑部尚書。

  仁宗即位,加正議大夫,入謝,又賜厄酒,讓痛飲之。帝曰:「人言老尚書不飲,何耶?」讓曰:「君賜不敢違。」少醉不能起,命扶出之。翌日,讓入謝,帝曰:「老尚書誠不飲也。」

  初,尚書省臣構殺鄭阿爾思蘭,籍其家,中外冤之。仁宗即位,省臣皆以罪誅,阿爾思蘭家奴趙一德訟主冤事。下刑部,讓明其無罪,以所籍貲產給還之,詔六部事疑不決者,須讓共議而後上聞。於是戶部更定鈔法,禮部議正英禮,讓皆與焉。刑部有文書,讓未署字而誤用印,吏懼,遂私效讓署,事覺,度無損於事,且憐吏以罪廢,視之曰:「吾署也。」其寬厚多類此。讓上言:「古今有天下者,皆有律以輔治。堂堂聖朝,豈可無法以准之,使吏任其情,民罹其毒。」帝嘉納之。乃使中書省纂集曲章,以讓精律學,使為校正官,賜青鼠裘一襲、侍宴服六襲。皇慶二年,朝廷以吏事多滯,責曹司按不如程者。令下,講曰:「刑獄非錢谷、銓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不責稽遲。拜陝西行省參知政事,未幾,拜西台侍御史。命甫下,詔罷西台,就拜侍御史。

  延佑元年十月,卒於官,六十有六。

  贈正奉大夫、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追封陳留郡公,諡憲穆。

  子好古,奉政大夫、覆實司提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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