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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儼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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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儼,字威卿,其先河東人,後徒易州。五世祖嗣徽,金參知政事。父元長,有學行,官至太常博士。 儼,其仲子也。幼嗜學,善屬文。禦史中丞郭良弼薦為殿中知班,受知于月呂魯那寅,累辟太傅、太師兩府掾,調高郵縣尹,未赴,選充中收省掾。朱清、張瑄為海運萬戶,以儼典文牘,致厚賂,儼怒拒之。二人後坐事誅,官省多以賄連坐,獨儼不與。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賢司直。會湖南盜起,丞相哈剌孫遣儼奉詔撫循諸路,宣佈恩澤,甚稱帝意。六年,擢禮部員外郎。有以父蔭補官者,繼母訴非嫡子,儼察其誣,斥之。 七年,拜監察禦史。時中書平章政事伯顏、梁德珪等,並受朱清、張瑄賄,儼劾其黷貨,俱罷去。江浙省臣與憲司相訐事聞,命儼與阿思蘭海牙按其事,議不合,兩上之,朝廷卒題儼議。七月,遷中書左司都事,扈從上京。有賈人以運餉得官,盜谷數十萬石,主者匿不發,儼征償其谷,輸于邊。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辭。父卒,終喪,複入禦史台為都事。中丞何瑋與執政有隙,省議欲核台選當否。儼曰:「邇者,省除吏千餘人,台臣亦當分別之邪?」語聞,議遂寢。建康路總管侯珪貪縱虐民,儼亟遣官決其事。珪夤緣近幸奏請原之,命下,已無及矣。除山北道廉訪副使,入為右司郎中。 武宗即位,湖廣省臣有偽為警報,馳驛入奏,以圖柄用者。儼面詰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豈得聞職守,是必虛誕耳。」其人竟以誣奏被斥。民因饑為盜,有司捕治,皆論死。獄既上,廷議互有從違,儼曰:「民饑而盜,迫於不得已,宜矜貸。」用是減死者甚眾。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諸道行禦史台治書侍御史。先是,儼以議立尚書省,忤宰相意,適兩淮鹽法久滯,乃左遷儼為轉運使,欲陷之。比至,首劾場官貪污者,增羨至二十五萬引。河南行省參政來會鹽策,將以羨數為歲入常額。儼謂鹽戶凋弊,以羨為額,民力將殫,病人以為己,非大臣事,事遂止。 仁宗踐阼,召為戶部尚書。廷議欲革尚書省弊政,儼言:「遽罷錢不用,恐細民失利。」不從。以疾辭。皇慶元年,除浙東道廉訪使。錢塘退卒詐服僧衣,稱太后旨,建婺州雙溪石橋。儼命有司發其奸贓,杖遣之,仍奏罷其役。郡大火,焚數千家,儼發稟賑之。取憲司所儲材木及諸路學稟之羨者,建孔子廟。 二年,拜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舊俗,民有爭往往越訴於省,吏得緣為奸利。儼下令省府,非有司,不得侵民,訟事遂簡。延祐元年,詔設科舉,儼薦崇仁吳澄,金陵楊剛中為考試官。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除江南諸道行禦史台侍御史,不赴。 四年春,詔促京前職,以疾辭。七月,召為侍御史。十月,遷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脫歡答剌罕奏留之。湖廣省臣以贓敗,儼一日五奏,卒正其罪。台臣有劾罷複職者,禦史再劾之,命中書、樞密共議其事。儼曰:「如是則台納墮矣!」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請代。帝諭之曰:「事非由汝,其複位。」 五年夏四月,拜中書參知政事,台臣複奏留之,儼亦辭,不允。賜《大學衍義》及所服犀帶。每入見,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舊制:諸院及寺監得奏除僚屬,歲久多冒濫,富民或以賂進,有至大官者。儼以名爵當慎,奏請追奪,著為令。六年,乞病歸,賜衣一襲,遣醫視療。 至治元年,起為陝西諸道行禦史台中丞,泰定元年,改江南諸道行禦史台。皆不赴。年六十五,即告老。四年春,遣賜上尊,征為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商議中書省事,儼令使者先返,而挈家歸易州。九月,帝特署為中政院使,複賜上尊,召之,乃輿疾入見,賜食慰勞,親為差吉日視事,命朝會日無下拜。 天曆元年,拜中書平章政事,複以老病辭,不從。廷議欲盡戮朝臣之在上京者,儼抗言:「是皆循例從行,無死罪。」眾賴以免。居月餘,傷足,告歸。 家居十餘年,痹不能行,猶讀書不輟。臨卒,戒子弟清白自守,無急仕進,衣冠端坐而逝。 贈翰林學士承旨、光祿大夫、柱國,追封魯國公,諡文忠。 子自強,禮部員外郎。儼叔祖鉉與太原元好問同登金進士第,元初為中都提學,著《春秋備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書,行於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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