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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肅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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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肅,字才卿,威州洺水人。金興定二年進士。為尚書省令史。盜竊內藏珠及官羅,逮系貨珠牙儈及藏吏,誣服者十一人。刑部議皆置極刑,肅執之曰:「盜無正贓,殺之冤。」金主怒,有近侍夜見肅,具道上意。肅曰:「辨析冤獄,我職也,惜一已而戕十一人之命,可乎?」明日,詣省辨愈力。右司郎中張天綱曰:「汝具奏辯之。」奏入,金主悟,囚得不死。 調新蔡令。先時,縣賦民以牛多寡為差,民匿牛不耕。肅至,命樹畜繁者不加賦,民遂殷富。瀕淮民有竄入宋境,籍為兵而優其糧,間有歸者,艱于衣食,時出怨言曰:「不如渡淮。」告者以謀叛論,肅曰:「淮限宋境,一水耳,果欲叛,不難往也。口雖言而心無實,准律當杖八十。」奏可。擢戶部主事。 金亡,依東一嚴實,辟行尚書省左司員外郎,又改行軍萬戶府經歷。東平歲賦絲銀,複輸綿十萬兩、色絹萬匹,民不能堪,肅贊實奏罷之。世祖居潛邸,以肅為邢州安宣撫使,肅興鐵冶及行楮幣,公私賴焉。 中統元年,擢真定路撫使。時中統新鈔行,罷鈔銀不用。真定以銀鈔交通於外者,凡八千餘貫,公私囂然,莫知所措。肅建三策:一曰用舊鈔,二曰新舊兼用,三曰官以新鈔如數易舊鈔。中書從其第三策,遂降鈔五十萬貫。 二年,授左三部尚書。未幾,兼商議中書省事。 三年,致仕,給半俸。 四年,卒,年七十六。 肅性舒緩有執守,嘗集諸家《易》說,曰《讀易備忘》。 後累贈推忠贊治功臣、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大司徒、邢國公,諡文獻。 子: 愨,長葛縣主簿,贈光祿大夫、大司徒、邢國公,諡孝靖; 憲,禮部侍郎; 愻,大名路總管。 愨子賡。 ※ 賡,字熙載。幼師事王磐。 至元十三年,授國史院編修官。遷應奉翰林文字,辟司徒府長史,仍兼應奉。出為德州同知。累擢太常博士。拜監察禦史。中丞崔彧好使氣,他禦史拜謁,彧平受之,獨見賡,則禮焉。 大德二年,擢翰林直學士。秋,大雨河決蒲口,詔賡等塞之。七年,奉使宣撫陝西。 至大二年,拜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明年,遷侍御史。未幾,拜翰林學士承旨,兼國子祭酒。皇慶元年,遷集賢大學士,仍兼祭酒。 延祐元年,複為承旨。六年,拜太子賓客。七年,拜集賢大學士。尋又為翰林旨。 泰定元年,加光祿大夫。會集議上尊號,賡抗言不可,事遂已。天曆加光祿大夫。會集議上尊號,賡抗言不可,事遂已。 天曆元年卒,年八十一。 至順三年,贈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國,追封趙國公,諡文貞。 賡官至一品,年七十,父愨尚亡恨恙,賡躬奉飲食,昕夕侍側。仁宗聞之曰:「此我國家人瑞也。」刻玉為鳩杖以賜,士論榮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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