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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澄傳


  覃澄,字彥清,興德懷來人。父資榮,仕金為縣伶,率眾款附,以金符授元帥左都監,令如故。改賜金虎符,升行元帥府理。複以其弟資用代充元帥左監軍。資用卒,以澄代之,年十八。

  太宗八年,州縣置達魯花赤以監守令。不習國語者,則受命於譯人。澄慮見欺,日與習國語者游,歲余悉通曉,與達魯花赤議事,應答無滯,人以為不學而能。燕京置斷事官,建行台府,檄澄往受事。澄請省工料費,凡橫取於民,皆減之。文穀水分溉交城,為平州知州所遏,交城人訟之,終不直。澄爭於行省,知州噤屈,水利大興。俄入覲,因耶律楚材面陳:乙未料民,率以無產僑民入籍,及賦下,悉逃避,責征實存,官稱貸納之,困不能償,以子為母,息日增,謂之牸生利。帝憫之,刺免其逋賦公私之負,三年勿征,子母相當,止其息,民困大蘇。

  壬子,複料民,澄削其逃戶,不入籍,民尤頌之。世祖平大理還,澄上謁,帝喜其容止,留居藩府,以其弟山阜代為交城令。憲宗疑世祖有貳心,遣劉太平等置計局於京兆,條百四十有二事,多方鉤覆,且興大獄。世祖遣澄與庫濟勒見太平等通款曲,世祖亦入朝。事始解。世祖南征,使澄專治懷孟。歲旱,鑿唐溫渠,引沁水灌河內諸縣。

  中統元年,詔獎其煉習政事,授懷孟路總管,賜金符,又換虎符。至元二年,省懷孟、衛輝兩路入彰德,改授同知總管府事。丁憂,起複,遷少中大夫、平涼路總管。七年,散階例降二等,改奉議大夫、司農少卿。尋遷京兆路總管,兼府尹。又改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詔禁有妻者娶妾,澄建言:「不孝者有三,無後為大,請四十無子者,聽其娶妾。」中書韙之。

  十年,宋將昝萬壽入寇,大敗僉省嚴忠范于成都,入其郛。世祖械忠範至都,遣澄代之。澄練兵儲餉,宋人知其有備,不敢犯。

  十一年,西南夷羅羅斯內附,以澄為副都元帥、同知宣慰司事。

  澄不習水土,竟以疾卒,年五十八。

  初,遊顯為大名路宣撫使,為諸路總管求金符,奏已上,澄白於中書,辭不受曰:「上不識覃澄耶?乃為顯所舉!」省臣為去其名。其剛介如此。劉秉忠常謂:「天下長吏,如邢之張耕,懷孟之覃澄,何憂不治。」許衡亦重其為人,稱為當時循吏焉。

  子克修,陝西漢呂路提刑按察使,亦有能名。卒,贈禮部尚書,追封宏農郡侯,諡文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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