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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二十七年(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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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甲辰,吳《律令》成,王與諸臣複閱視之,去煩就簡,減重從輕者居多。凡為令一百四十五條,准唐之舊而增損之,計二百八十五條,命有司刊佈中外。 乙巳,吳徐達等將發益都,遣使往樂安招諭俞勝。時勝兄寶為帳下所殺,勝代為平章,領其眾。明日,達師次長山北河,般陽路總管李至等詣軍門降。於是所屬淄川、新城等縣,皆望風款附。 丁未,吳都督同知張興祖至東平,平章馮德棄城遁。興祖遣指揮常守道、千戶許秉等追至東阿,參政陳璧等以所部來降。秉複以舟師趨安山鎮,右丞杜天佑、左丞蔣興降。 戊申,孔子五十六世孫襲封衍聖公孔希學,聞吳軍至,率曲阜縣尹孔希章、鄒縣主簿孟思諒等迎見張興祖,興祖禮之,於是兗東州縣皆來降。 方國珍遣其子明完奉表謝罪于吳,吳王始怒其反覆,及覽表,憐之。表出其臣詹鼎所草,詞辯而恭,王曰:「孰謂方氏無人耶!」賜國珍書曰:「吾當以投誠為誠,不以前過為過。」 戊申,吳宋迪使山東還,言張興祖能推誠待人,降將有可用者,即使領舊兵進取。王曰:「此非良策。聞興祖麾下降將有領千騎者,一旦臨敵,勢不足以相加,因而生變,何以制之?」乃命迪往諭興祖:「今後得降將,悉送以來,勿自留也。」 吳徐達至章丘,守將右丞王成降。庚戌,至濟南,平章達多爾濟等以城降。達令指揮陳勝守之。 吳胡廷瑞至邵武,守將李宗茂以城降。 吳張興祖兵至濟甯,甯將陳秉直棄城遁,吳兵遂入守之。 辛亥,吳王遣使諭徐達、常遇春曰:「屢勝之兵易驕,久勞之師易潰。能慮乎敗,乃可無敗;能慎乎成,乃可有成。若一懈怠,必為人所乘。將軍其勉之。」 密州守將邵禮詣吳徐達降。 方國珍及其弟國瑉,率所部謁見湯和於軍門,得士馬舟糧甚多。已而昌國州達嚕噶齊庫哩吉斯亦來降,與國珍等並送建康。吳王悉召其臣,以邱楠為韶州同知;又以表草出詹鼎手,命官之,其餘悉徙濠州。浙東悉平。 壬子,樂安俞勝遣郎中劉啟中等詣徐達納款。 癸醜,吳中書左丞相李善長,率文武百官奉表勸進,王不許。群臣固請,王曰:「中原未平,軍旅未息,吾意天下大定而後議此,而卿等屢請不已。此大事,當斟酌禮儀而行。」 丁巳,吳胡廷瑞、何文輝師至建陽,守將曹複疇出降,命指揮沈友仁守之。 戊午,蒲台守將荊玉及鄒平縣尹董綱詣吳徐達降。達以降將酈毅守鄒平,指揮張夢守章丘,唐英守蒲台。 己未,吳《律令直解》成,王覽而喜曰:「前代所行《通制條格》之書,非不繁密,但資官吏弄法,民間知者絕少,是聾瞽天下之人,使之犯法也。今吾以《律令直解》遍行,人人通曉,則犯法者自少矣。」 庚申,以楊誠、陳秉直並為國公、平章政事。 吳王命湯和、廖永忠、吳禎率舟師自明州海道取福州。 辛酉,吳廣信衛指揮沐英破分水關,略崇安縣,克之。 吳以淩統為浙東按察使。 壬戌,俞勝自樂安見徐達于濟南,達遣勝還樂安,留其郎中楊子華。 吳左丞相李善長,率禮官以即皇帝位禮儀進。 癸亥,吳中書省議和、池州、徽、宣、太平諸府民出布囊運糧,王曰:「國家科差,不可苛細,苛細則民不堪。今庫中布不乏,為囊亦易,何用複取於民!」不許。 甲子,命中書右丞相伊蘇、太尉、知院托和齊、中書平章政事呼琳岱、摩該、知樞密院事蕭章、圖沁特穆爾、汪文清、嚕爾等會楊誠、陳秉直、巴延布哈、俞勝各部諸軍同守禦山東,又命關保珠為聲援,時猶未知俞勝之降吳也。 吳王禦新宮,以群臣推戴之意祭告於上帝、皇祗,其略曰:「如臣可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祗來臨,天朗氣清;如臣不可,當烈風異景,使臣知之。」 吳徐達遣參政傅友德取萊陽。 丙寅,以莊嘉為中書參知政事。 吳王命世子及諸子名。以諸子年漸長成,宜習勤勞,命內侍制麻履以行。凡出城稍遠,則令馬行其二,步行其一。 吳定內使冠服制。凡內使冠用烏紗、描金、曲角帽,衣用胸背花、圓領、窄袖衫,烏角束帶。 吳左丞相李善長等進儀衛,王見仗內旗有「天下太平、皇帝萬歲」字,顧善長曰:「此誇大之詞,非古制也。」命去之。 吳徐達自濟南複還益都,進取登、萊州縣。 己巳,登州守將董車、萊州守將安然,各降于吳。蒲台民有供芻槁違令者,徐達欲斬之,其子乞以身代,達送之建康。吳王嘉其孝,並其父宥之。 庚午,吳征南將軍湯和率師克福州。 初,陳友定環城外築壘為備,每五十步更築一台,嚴兵守之。聞吳軍入杉關,乃留同僉賴正孫、副樞謝英輔、院判鄧益以眾二萬守福州,自率精銳守延平,以相掎角。時和等行師自明州乘東北風徑抵福州,入五虎門,駐師南台河口,遣人入城招諭,為平章庫春所殺。 吳師登岸,將圍城,庫春領眾出南門逆戰,指揮謝德成等擊敗之,眾潰,入城拒守。是夜,參政袁仁密遣人納款,吳師於臺上蟻附登城,遂開南門。和擁兵入,鄧益拒戰於水門,和擊殺之。賴正孫、英輔自西門出走延平,庫春等皆懷印綬、挈妻子遁去,參政尹克仁赴水死,行宣政院使多爾瑪不屈,下獄死。時僉院拜特穆爾居侯官,聞吳軍攻城急,歎曰:「戰守非我得為,無以報國!』乃積薪樓下,殺其妻、妾及二女,縱火焚之,遂自刎。 和入省署,撫輯軍民,遣袁仁暨員外郎余善招諭興化、漳、泉諸路,其福寧等州縣未附者,分兵略定。 辛未,吳王以山東郡縣既下,命官撫輯。 吳定各縣為上、中、下三等,稅糧十萬石下以為上縣,六萬以下為中縣,三萬以下為下縣。 吳減金華田租。 初,得金華時,軍食不給,知府王崇顯請增民田租以足用,民頗病之。至是浙江平章李文忠以其事聞,遂下令免所增之數。 是月,詔:「陝西行省左丞相圖嚕總統張良弼、圖魯卜、孔興一枝軍馬,以李思齊為副總統,守禦關中,撫安軍民。圖魯卜、孔興等出潼關,及取順便山路,渡黃河,合勢東行,共勤王事。」思齊等皆不奉命。 太常禮儀院使陳祖仁複上書皇太子,言:「庫庫特穆爾兵馬,終為南軍之所忌,苟善用之,豈無所助?然人皆知之而不敢言者,誠恐誣以受財遊說之罪也。況聞庫庫屢上書疏明其心曲,是猶未自絕於朝廷。今若遽加以悖逆之名,使彼竟甘心以就此名,其害或有不可言者。當今為國家計,不過戰、守、遷三事。以言乎戰,則資其掎角之勢;以言乎守,則望其勤王之師;以言乎遷,則假其藩衛之力。當此危急之秋,宗社存亡,僅在旦夕,不幸一日有唐玄宗倉卒之出,則是以百年之宗社,委而棄之,此時雖碎首殺身,何濟於事!故敢不顧嫌忌,奉書以聞。」太子不報。 是歲,集賢學士致仕歸暘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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