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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定三年


  春,正月,丙午,播州宣慰使楊雅爾布哈招諭蠻酋黎平慶等來降。

  戊申,元江路總管普雙叛,命雲南行省招捕。

  壬子,封諸王寬徹布哈為威順王,鎮湖廣;邁努為宣靖王,鎮益都。

  以山東、湖廣官田賜民耕墾,人三頃,仍給牛具。

  征前翰林學士吳澄,不起。

  置都水庸田司於松江,掌江南河渠水利。

  戊辰,緬國亂,遣使乞授。

  安南國阮叩寇思明路,命湖廣行省督兵備之。

  賑大都屬縣饑。

  二月,丁醜,購能首告謀逆厭魅者,立賞格,諭中外。

  壬午,廣西全茗州土官許文傑率諸猺以叛,寇茗盈州,殺知州事李德卿等,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丁亥,中書省臣請罷征猺,敕諸王鄂爾多罕等班師,其鎮戍者如故。

  甲午,葺真定玉華宮。

  丙申,建顯宗神禦殿于盧師寺,賜額曰大天源延壽寺。

  敕以金書西番字《藏經》。

  戊戌,爪哇來貢方物。

  庚子,以通政院使察納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辰,帝如上都。

  歸德府屬縣河決,民饑,賑之,複賑河間、建昌諸路饑。

  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自責,命審決重囚,遣使分祀五嶽、四瀆之神及名山大川並京城寺觀。

  丁未,敕百官集議急務。中書省臣等請汰衛士,節濫賞,罷營繕,防猺寇,諸寺官署坑冶等事歸中書,並從之。

  壬子,禜星于司天臺。

  癸醜,八番岩霞洞蠻來降,願歲輸布二千五百匹,設蠻夷官鎮撫之。

  乙卯,申禁民間龍文織幣。

  戊午,詔安撫緬國。

  甲子,命功德使司簡歲修佛事一百二十七。

  丙寅,翰林承旨阿林特穆爾、許師敬譯《帝訓》成,更名曰《皇圖大訓》,敕授皇太子。

  辛未,泉州民阮鳳子作亂,寇陷城邑,軍民官以失討坐罪。

  癸酉,懷王圖蔔特穆爾子伊勒哲伯生。

  畿內、河北、山東諸路饑。張珪赴召入見,帝問曰:「卿來時,民間如何?」珪曰:「臣老矣,少賓客,不能遠知。保定、真定、河間,臣鄉里也,民饑甚;朝廷雖賑以金帛,惠未及者十五六。」帝惻然,命賑糧,至是複令免三路及濟南等郡縣民租之半。

  夏,四月,丙戌,鎮安路總管岑修廣為弟修仁所攻,來告,命湖廣行省辨治之。

  戊戌,米洞蠻田先什用等結十二洞蠻寇長陽縣,湖廣行省遣九姓長官彭忽多布哈招之。田先什用等五洞降,餘發兵討之。

  修夏津、武城河堤二十三所,役丁萬七千五百人。

  以虞集為翰林學士兼國子祭酒。集嘗因講罷,論京師恃東南海運,實竭民力以航不測,非所以寬遠人而因地利也。乃與同列上言:「京師之東,瀕海數千里,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田,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眾,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征也,二年勿征也,三年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於朝廷;以次漸征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十年佩之符印,得以傳子孫,如軍官之法。則東方民兵數萬,可以近衛京師,外禦島夷,遠寬東南海運以紓疲民,遂富民得官之志而獲其用,江海游食盜賊之類,皆有所歸。」議者以為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事遂寢。其後海口萬戶之設,大略宗之。

  五月,乙巳,修鎮雷佛事三十一所。

  罷造福建歲貢蔗糖。

  禁西僧馳驛攏民,始從李昌奏也。

  甲寅,八百媳婦蠻遣子來朝。

  甲子,中書會歲鈔出納之數,請節用以補不足,從之。

  監察禦史劾宣撫使多爾濟巴勒、學士李達喇哈、劉紹祖庸鄙不勝任。中書議:「三人皆勳舊子孫,罪無實狀,乞複其職,仍敕憲台勿以空言妄劾。」從之。

  丁卯,岑世興及鎮安路岑修文合山獠、角蠻六萬餘人為寇,命湖廣、雲南行省招諭之。

  遣指揮使烏圖曼鐫西番咒語于居庸關崖石。

  庚午,乞住招諭永明縣五洞猺來降。

  征處士劄實至上都。劄實,其先大食國人,後家於真定,博極群籍,見諸踐履,皆篤實之學。延祐初,詔以科舉取士,有勸其就試者,劄實不應;既而侍御史郭思貞,翰林學士劉賡,參知政事王士熙,交章論薦,及是以遺逸征,見帝于龍虎台,眷遇優渥。時都爾蘇柄國,西域人多附焉,劄實獨不往見,都爾蘇屢使人招致之,即以養親辭歸。

  六月,癸酉朔,以圖哈特穆爾為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請終母喪,從之。

  癸未,播州蠻黎平愛複叛,合謝烏窮為寇,宣撫使楊雅爾布哈招平愛出降。烏窮不附,命湖廣行省討之。

  丁酉,遣道士吳全節修醮事于龍虎、三茅、閣皂三山。

  戊戌,遣使祀解州鹽池神。

  中書省臣言:「比來郡縣旱蝗,臣等不能調燮,故災異降戒。今當恐懼修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憫恤生民。」帝嘉納之。

  己亥,納皇姊嘉甯公主之女于中宮。

  道州路櫟所源猺為寇,命奇珠督兵捕之。

  大昌屯河決。

  秋,七月,甲辰,車駕發上都,禁車騎踐民禾。

  造豢豹氈車三十兩。

  丙午,享太廟。

  丁未,紹慶酉陽寨冉世昌及何惹洞蠻為亂。

  甲寅,幸大元符寺,敕鑄五方佛銅像。

  乙卯,詔翰林侍講學士阿嚕衛、直學士雅克齊譯《世祖聖訓》,以備經筵進講。

  戊午,遣日本僧瑞興等四十人還國。

  作別殿于潛邸。

  敕:「入粟拜官者准致仕銓格。」

  乙丑,發兵修野狐、色澤、桑乾三嶺道。

  戊辰,太白經天。

  河決鄭州陽武縣,漂萬六千五百餘家,賑之。

  大同渾源河溢;檀、順等州兩河決,溫榆水溢。

  八月,甲戌,烏伯都拉、許師敬,並以災變饑歉乞解政柄,不允。

  甲申,享太廟。

  長春宮道士藍道元,以罪被黜。詔:「道士有妻者悉給徭役。」

  甯遠州洞蠻刁用為寇,命雲南行省備之。

  辛卯,雲南行省丞相伊爾吉岱,廉訪副使薩圖濟岱,以使酒相抵,狀聞,詔兩釋之。

  甲午,以災變罷獵,罷行宣政院及功德使,免武備寺逋負兵器。

  辛醜,帝次中都。

  鹿頂殿成。

  戶部尚書郭良坐贓免。

  作天妃宮於海津鎮。

  詔諭廉州蜑戶複業。

  鹽官州大風,海溢,壞堤防三十餘裡,遣使祭海神,不止,徙民居千二百五十家。

  大都昌平大風,壞居民九百家。

  揚州、崇明州大風雨,海水溢,溺死者給棺斂之。

  九月,庚申,帝還大都。

  壬戌,以察納領度支事。

  戊辰,中書省言:「今國用不給,陛下當法世祖之勤儉以為永圖。臣等在職,苟有濫承恩賞者,必當回奏。」帝嘉納之。

  汾州平遙縣汾水溢。

  冬,十月,辛未朔,發卒四千治通州道。

  庚辰,享太廟。

  辛巳,天壽節,遣道士祀衛輝太一萬壽宮,敕中書省遣官從行,備供億。

  癸未,河水溢汴梁路,樂利堤壞,役丁夫六萬四千人築之。

  京師饑,發粟八十萬石,減價糶之。

  賜大天源延聖寺鈔二萬錠,吉安、臨江二路田千頃。

  中書省言:「養給軍民,必藉地利。世祖建大宣文弘教等寺,賜永業,當時已號虛費。而成宗複構天壽萬寧寺,較之世祖,用增倍半。若武宗之崇恩福元,仁宗之承華普慶,租榷所入,抑又甚焉。英宗鑿山開寺,損民傷農,而卒無益。夫土地祖宗所有,子孫當共惜之。臣恐茲後藉為口實,妄興工役,徼福利以逞私欲,惟陛下察之。」帝嘉納焉,然不能用也。

  江西行省平章巴延遷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舊有賜田五千頃在河南,以二千頃奉帝師祝釐,八百頃助給縮衛,自取不及其半。

  十一月,庚子朔,陝西行台中丞姚煒,請集世祖嘉言善行,以時省覽,從之。

  宣撫使瑪莫哈、李讓劾浙西廉訪使鄂勒哲布哈受賄,對簿不服,詔遣刑部郎中索珠鞫其侵辱使者,笞之。

  賑遼陽等路饑。

  癸卯,中書省言西僧每假元辰疏釋重囚,有乖政典,請罷之,詔:「自今當釋者,令宗正府審覆。」

  己酉,作鹿頂棕樓。

  辛亥,追複前平章政事李孟官。

  乙卯,廣西透江團猺為寇,宣慰使邁努諭降之。扶靈、青溪、櫟頭等洞蠻為寇,湖南道宣尉司遣使諭降之。

  戊午,造中統、至元鈔各十萬錠。

  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鎮南王,鎮揚州。

  播州蠻宋王保來降。

  己巳,徙上都清甯殿于巴伊勒行宮。

  錦州水溢,壞田千頃,漂死者百人,人給鈔一錠。崇明州海溢,漂民舍五百家,賑糧一月,死者鈔二十貫。

  十二月,壬午,監察禦史賈垕,請祔武宗皇后于太廟,不報。

  敕以來年元夕構燈山於內庭,禦史趙師魯以水旱請罷其事,從之。

  丙戌,以回回陰陽家言天變,給鈔二千錠,施有道行者及乞人、系囚,以禳之。

  丁亥,寧夏路地震,有聲如雷,連震者四。

  庚寅,赦天下。

  左丞相都爾蘇與平章政事額蔔德哷勒,以私意欲因赦酬累朝賈胡所獻諸物之直,及擢用英廟至今為憲台奪官者,以詔稿示左司都事宋本,本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司憲褫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禦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詔也。後複有邪佞贓穢者,將治之耶,置不問耶?」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召江浙行省右丞趙簡為集賢大學士,領經筵事。

  癸巳,作鹿頂殿。

  己亥,命帝師修佛事,釋重囚三人。

  置大承華普慶寺總管府。

  禦史言:「比年營繕,以衛軍供役,廢武事不講,請遵世祖舊制,教習五衛親軍,以備扈從。」不報。

  是歲,亳州河溢,漂民舍八百餘家,壞田二千三百頃,免其租。大寧路大水,壞田五千五百頃,漂民舍八百餘家。死者人給鈔一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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