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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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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癸巳朔,以禹城縣去秋霖雨,縣人邢著、程進出粟以賑饑民,命旌其門。 己亥,思明州盜起,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庚子,刑部尚書烏訥爾,坐贓杖免。 壬寅,以行省平章政事複兼總軍政,軍官有罪,重者以聞,輕者就決。 罷上都、雲州、興和、宣德、蔚州、奉聖州及雞鳴山、房山、黃蘆、三叉諸金銀治,聽民采煉,以十分之三輸官。 起前樞密院副使吳元珪、王約為集賢大學士,翰林侍講學士韓從益為昭文館大學士,並商議中書省事。丞相拜珠又言前集賢侍講學士趙居信,直學士吳澄,皆有德老儒,請徵用之,帝喜曰:「卿言適副朕心,更當使訪山林隱逸之士。」遂以居信為翰林學士承旨,澄為學士。王約年老,俾以其祿家居,每日一至中書,政多聽參酌。 帝嘗謂台臣曰:「朕深居九重,臣下奸貪,民生疾苦,豈能周知!故用卿等為耳目。曩者特們德爾貪蠹無狀,汝等拱默不言。其人雖死,宜籍其家以懲後也。」辛亥,申命御史大夫特克實振興台綱,詔諭中外。 壬子,遣回回炮手萬戶赴汝甯、新蔡,遵世祖舊制教習炮法。 靜江、邕、柳諸郡獠為寇,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丙辰,泉州民留應總作亂,命江浙行省遣兵捕之。 辛酉,禁故殺子孫誣平民者。 初,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為其弟訟不法事,系獄待對,其弟逃去,特們德爾必欲殺之,有司承望風旨,數脅令自裁,世延終不為動。至是丞相拜珠為言其無罪,詔釋之。仍著令:「原告逃百日不出,則釋待對者。」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帝師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軍六千二百人。 定軍官襲職,嫡長子孫幼者,令諸兄弟攝之,所受制敕書權襲,以省爭訟。 丙寅,翰林國史院進《仁宗實錄》。進前數日,監修拜珠詣國史院聽讀首卷,書大德十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書越王圖喇勇決。拜珠從容謂史官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立命書之,其它筆削未盡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識。 己巳,修廣惠河閘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于柳林。帝顧謂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亦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載,於兆姓萬物,豈無乘戾之事!卿等宜與百官議,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請詳定舊典以為通制。於是命樞密副使完顏納坦、集賢學士侍御史曹伯啟纂集累朝格例而損益之。書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於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改易。」丞相雖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輅旗。 丁亥,敕金書《藏經》二部,命拜珠等總之。 戊子,封鷹師布哈為趙國公。 辛卯,以太子賓客巴圖廉貧,賜鈔十萬貫。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饑,發粟六萬石賑之。 丁未,西番參卜郎諸族叛,敕鎮西武靖王綽斯監等發兵討之。 戊申,祔太皇太后于順宗廟室,上尊諡曰昭獻元聖皇后。 辛亥,以圓明、王道明之亂,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醫、蔔、匠官,居喪不得去職,七十不聽致仕,子孫無蔭敘,能紹其業者量材錄用。」 監察禦史拜珠、嘉琿坐舉巴斯爾濟蘇失當,並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 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庫爾嚕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命有司償其直。 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干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 五月,庚子,大風,雨雹,柳林行宮大木盡拔。 辛醜,以特克實獨署御史大夫事。 戊申,監察禦史善繼元、宋翼言「特們德爾奸貪負國,生逃顯戮,死有餘辜。」乃命毀所立父祖碑,並追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資,告諭中外。 帝禦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以縑素木棉為之,重加補綴,嗟歎良久,謂侍臣曰:「祖宗創業艱難,服用節儉乃如此,朕焉敢頃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宮正殿災,上都利用監庫火,帝命衛士撲滅之。因語群臣曰:「也皇始建宮室,於今安焉,至朕而毀,實朕不能圖治之故也。」奇禦衛兵戍邊,有卒累功,請賞以官,帝曰:「名爵豈賞人之物!」賜鈔三千貫。 六月,寇圍寧都,州民孫王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西番參卜郎諸寇未平,遣徽政使醜嚕往督師。 壬申,將作院使哈撒布哈,坐罔上營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都城,詔以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請纂修累朝儀禮,從之。 乙酉,諸王錫濟伯數寇邊,至是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邊患,軍士免于勞役,斯幸矣。今既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徹台自偉旨署事,中書以體制非宜,請通行禁止,從之。 癸卯,太廟成。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門為夾室,南向。 知樞密院事拜坦,坐贓杖免。 乙巳,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請歲減二十萬石;帝遂並特們德爾增科江淮糧免之。 丙辰,禦史台請降旨開言路,帝曰:「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選人未當耳。朕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羅織成獄,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終身不復伸。禦史嘗舉巴爾濟蘇可任大事,未幾,以貪墨伏誅。言路選人,當乎否乎?」時特們德爾兩子俱獲罪,毀碑籍資,明致其罰。帝方委任拜珠,以進賢退不肖為急務。特克實以奸党不自安,而帝又屢飭台臣以阿比特們德爾之事,特克實由是益懼。 是月,冀寧、興和、大同三路隕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拜珠以國用不足諫止之。既而奸黨懼誅者,複陰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拜珠叱曰:「爾輩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奸党聞之,知必不免,遂萌逆圖。 八月,辛酉,晉王獵於圖喇之地,特克實遣烏魯斯告曰:「我與哈克繖、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又令烏魯斯以其事告晉王之內史都爾蘇,且言:「汝與巴蘇呼知之,勿令舒瑪爾節得聞也。」晉王命囚烏魯斯,遣巴勒密實特等赴上都,以逆謀告。 帝南還。癸亥,駐蹕南坡,晉王之使未至。是夕,特克實、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與前中書平章政事齊勤特穆爾、前雲南行省平章政事鄂勒哲、特們德爾之子前治書侍御史索諾木、特克實之弟宣徽使索諾木、典瑞院使托和齊、樞密院副使阿薩爾、簽書樞密院章岱、衛士圖們及諸王額特布哈、博囉、伊嚕特穆爾、庫庫布哈、烏魯斯布哈等,以特克實所領阿蘇衛兵為外應,殺右丞相拜珠,而特克實直犯禁幄,手弑帝於臥所。年二十一,從葬諸帝陵。 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陷耶?」斥出之。嘗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今有罪,當論如法。」嘗禦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沖,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勳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禦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于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張珪在大都,聞南坡之變,密言于監省魏王庫庫圖曰:「我世為國忠臣,不敢愛死。事已如此,大統當在晉邸。我有密書陳誅逆定亂之宜,非王莫敢致。」庫庫圖曰:「公誠忠,萬一事泄,得無危乎?」珪曰:「事成,王之功,不成,吾家甘齏粉萬死,不敢以言累王。」庫庫圖乃遣人達珪書于晉王,且勸進。 諸王額特布哈及額森特穆爾奉皇帝璽綬北迎晉王於鎮所。癸巳,晉王即皇帝位於龍居河,大赦天下。 是日,以知樞密院事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以內史都爾蘇為中書平章政事,奈曼台為中書右丞,御史大夫特克實知樞密院事,博囉為宣徽院使,舒瑪爾節為宣政院使。 乙未,以樞密副使阿薩爾為禦史中丞,內史善僧為中書左丞。 丁酉,以鄂勒哲知樞密院事,圖們同簽樞密院事。 戊戌,以薩迪密實知樞密院事,章台同知樞密院事。 己亥,敕諭百司:「凡銓授官,遵世祖舊制,惟樞密院、禦史台、宣政院、宣徽院得自奏聞,餘悉由中書。」 辛醜,以瑪謨錫知樞密院事,實達爾為大司農。 召諸王屬流徙遠地及還元籍者二十四人還京師。 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殿。 特克實之變,諸王邁努逃赴潛邸,願效死力,且言於帝曰:「不誅元兇,則陛下善名不著,天下後世何從而知!」帝深然之。甲子,以舒瑪爾節為中書右丞相,陝西行省左丞圖魯、通政院使寧珠並為御史大夫,蘇蘇為禦史中丞。遣使至大都,以即位告天地、宗廟、社稷。命舒瑪爾節、寧珠誅逆賊特克實、實達爾、齊勤特穆爾、托和齊、章岱等於大都,並戮其子孫,籍沒家產;惟特們德爾子索諾木議遠流,張珪曰:「索諾木從逆賊,親斫丞相拜珠,乃欲活之耶?」 初,特克實使齊勤特穆爾遽至京師,趣召兩院學士北上,翰林學士曹元用獨不行,曰:「此非常之變,吾寧死,不可曲從也。」未幾,賊伏誅,人服其先見之明。 壬申,以內史諸達庫為太師、知樞密院事。 癸未,以舒瑪爾節兼阿蘇衛達嚕噶齊。 八番、順元及靜江、大理、威楚諸路猺兵為寇,丙戌,敕湖廣、雲南二省招諭之。 十一月,己醜朔,帝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 辛醜,車駕至大都。丁未,禦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初,特克實遣使至大都,封府庫,收百司印。監察禦史許有壬知事急,即往告中丞董守庸。守庸謂:「宮禁事非子所當問。」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多爾濟班、監察禦史郭額森呼都附特克實之罪以俟,及御史大夫甯珠至,有壬即袖疏上之。辛亥,守庸坐黨特克實免官。 壬子,敕營繕不急者罷之。 癸醜,遣使詣曲阜,以太牢祀孔子。 敕會福院奉北安王納穆罕像于高良河寺。 祭遁甲五福神。 丙辰,禦史中丞蘇蘇,坐貪淫免官。 丁巳,廣州路新會縣民頮長弟作亂,廣東副元帥烏訥爾率兵捕之。 詔:「凡有罪自首者,原其罪。」 十二月,己未,禦史台經歷多爾濟巴勒、禦史禦裡達漢、烏圖曼、郭額森呼圖,並坐黨特克實免官。 監察禦史許有壬言:「曩者特們德爾專政,誣殺楊多爾濟、蕭拜珠、賀勝、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黥竄成珪、李謙享,罷免王毅、高昉、張志弼,而趙世延受禍尤慘,天下鹹知其冤。請昭雪之,存者召還錄用,死者贈官有差。」 壬戌,浚鎮江路漕河及練湖。江浙行省言:「鎮江運河,全藉練湖之水為上源,官司漕運及商賈、農民來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時專設人夫,以時修浚,瀦蓄潦水,若運河淺阻,開放湖水一寸,則可添河水一尺。近來淤淺,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運遞,甚為不便。委官相視,疏治運河,自鎮江路至呂城壩長百三十一裡,計役夫萬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畢;又用三千餘人浚滌練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糧三升,中統鈔一兩。」詔從之,以來春興工。 戊辰,追尊皇考晉王噶瑪拉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妣晉王妃鴻吉哩氏曰宣懿淑聖皇后。 庚午,盜入太廟,竊仁宗及莊懿慈聖皇后金主。時參知政事瑪喇兼領太常禮儀使,當遷左丞,集賢大學士張珪曰:「太常奉祭祀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命遂格。 甲戌,命道士吳全節修醮事。 乙亥,太常院言:「世祖以來,太廟歲惟一享,先帝始復古制,一歲四祭,請裁擇之。」帝曰:「祭祀,大事也,朕何敢簡其禮!命仍四祭。 監察禦史托克托、趙成慶等言:「特們德爾在先朝,包藏禍心,離間親藩,誅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禍。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久逃天憲,宜正其罪,以快元元之心。伊魯托克托、呼薩敦,皆特克實之黨,不宜寬宥。」遂並伏誅。 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修佛事以卻寇兵。 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 癸未,流諸王伊嚕特穆爾于雲南,額特布哈于海南,庫魯克布哈於尼嚕罕,博囉及烏魯斯布哈於海島,並坐與特克實逆謀也。 乙酉,諭百司惜名器,各遵世祖定制。 丙戌,舒瑪爾節言:「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諸王邁努,請加封賞,以示激勸。」遂以泰寧縣五千戶封邁努為泰甯王。 丁亥,議賞討逆功,賜舒瑪爾節金銀鈔,都爾蘇為中書左孫相,瑪謨錫、甯珠、索多並加授光祿大夫。 詔改明年元曰泰定。 雲南花腳蠻為寇,詔招諭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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