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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二年


  春,正月,庚午,廣太廟。

  甲戌,禁漢人執兵器出獵及習武藝。

  丁醜,親祀太廟。始備法駕,設黃麾大杖。帝服通天寇、絳紗袍,出自崇天門,左丞相拜珠攝太尉以從。帝顧拜珠曰:「朕用卿言,舉行大禮,亦卿所共喜也。」對曰:「陛下以帝王之道化成天下,非獨臣之幸,實四海蒼生所共慶也。」致齋大次,行酌獻禮,升降周旋,儼若素習,中外肅然。明日還宮,拜珠率百官稱賀於大明殿。執事之臣及導駕耆老賜金帛有差。拜珠又奏建太廟前殿,議行祫禘配享等禮。

  戊寅,敕有司存恤孔氏子孫貧乏者。

  辛巳,敕:「台憲用人,勿拘資格。」

  儀封縣河溢傷稼,賑之。

  癸未,流徽政院使羅源于耽羅。

  柳林行殿成。

  癸巳,以西僧羅藏為司徙。

  二月,庚子,置左右奇徹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命拜珠總之。

  罷上都歇山殿及帝師寺役。

  辛醜,賜特克實父祖碑。

  甲寅,以太廟役軍造流杯池行殿。

  乙卯,以西僧亦思剌蠻殿普有疾,釋大辟囚一人,笞罪二十人。

  三月,己巳朔,左丞相拜珠以學校政化大源,似緩實急,而主者不務盡心,遂致廢馳,請令中書平章政事廉恂、參議中書省事張養浩、都事富珠哩翀董之;外郡學校,仍命禦史台、翰林院、國子監同議興舉,從之。

  辛未,禁捕天鵝,違者籍其家。

  丙子,罷京師諸營繕役卒四萬餘人。

  河間、河南、陝西十二郡春旱秋霖,民饑,免其租之半。

  戊寅,修大者城。

  庚辰,敕:「江浙僧寺田,除宋故有永業及世祖所賜者,餘悉稅之。」

  丙戌,複置市舶提舉司於泉州、慶元、廣東三路,禁子女、金銀、絲綿下番。

  丁亥,鳳翔道士王道明,以妖言伏誅。

  己醜,命有司建穆呼哩祠于東平,仍樹碑。

  以國用匱竭,停諸王賞賚及皇后歲賜。

  庚寅,命將作院更制冕旒。

  辛卯,監察禦史何守謙,坐贓杖免。

  丁酉,幸柳林,駙馬許納之子蘇拉訴曰:「臣父謀叛,臣母私從人。」帝曰:「人子事親,有隱無犯。今有過不諫,乃複告訐!」命誅之。

  帝從容謂拜珠曰:「朕思天下之大,非朕一人思慮所及。汝為朕股肱,毋忘規諫,以輔朕之不逮。」拜珠頓首謝曰:「昔堯、舜為君,每事詢眾,善則舍己從人,萬世稱聖。桀、紂為君,拒諫自賢,悅人從己,好近小人,國滅而身不保,民到於今稱為無道之主。臣等仰荷洪恩,敢不竭忠以報?然凡事言之則易,行之則難,臣等不言,則臣之罪也。」又嘗謂拜珠曰:「今亦有如唐魏征之敢諫者乎?」對曰:「槃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有太宗納諫之君,則有魏征敢諫可之臣。」或言佛教可治天下者,帝問之,對曰:「清淨寂滅,自治要也;若治天下,舍仁義則綱常亂矣。」帝皆嘉納之。

  夏,四月,戊戌朔,帝如上都。中書左司都事富珠哩翀從帝次龍虎台,丞相拜珠命翀傳旨中書,翀行數步還,曰:「命翀傳否?」拜珠歎曰:「真謹飭人也!」間謂翀曰:「爾可作宰相否?」翀對曰:「宰相固不敢當,然所學,宰相事也。夫為宰相者,必福、德、才、量四者皆備,乃足當耳。」拜珠大悅,以酒觴翀曰:「非公不聞此言。」

  乙丑,中書省臣請節賞賚以紓民之力,帝曰:「朕思所出倍於所入,出納之際,卿輩宜慎之,朕當撙節其用。」

  五月,乙巳,修滹沱河堤。

  庚午,奉符、臨邑二縣民謀逆,其首王驢兒伏誅,餘杖流之。

  庚辰,置營于永平,收養蒙古子女,遣使諭四方,匿者罪之。

  癸未,置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以拜珠領其事。

  甲申,帝幸五臺山,拜珠曰:「自古帝王得天下以得民心為本,失其心則失天下。錢谷,民之膏血,多取則民困而國危,薄斂則民足而國安。」帝曰:「卿言甚善。朕思之,民為重,君為輕,國非民則何以為君!今理民之事,卿等當熟慮而慎行之。」

  甲申,以吳全節為玄教大宗師,特進上卿。

  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

  癸卯,禁白蓮佛事。

  甲辰,禦史台請黜監察禦史不稱職者,以示懲勸;從之。

  戊申,以特們德爾子、同知樞密院事拜坦知樞密院事。

  壬子,作紫檀殿。

  丙寅,辰州沅陵縣洞蠻為寇,遣民捕之。

  敕:「已除不赴任者,奪其官。」

  六月,丁卯朔,帝至五臺山,禁扈從宿衛毋踐民禾。

  癸酉,申禁日者妄談天象。

  丙子,修渾河堤。

  壬午,辰州江水溢,壞民廬舍。

  是月,前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卒,追封魏國公,諡文敏。

  秋,七月,丁未,賜拜珠平江田萬畝。拜珠辭曰:「陛下命臣厘正庶務,若先受賜田,人其謂我何!」帝曰:「汝勳舊子孫,加以廉慎,人或授例,朕自諭之。」

  帝自五台還,戊午,次應州,辛酉,次渾源州。拜珠奏召中書左丞張思明至,數其罪,杖而免之,籍其家。

  八月,己巳,道州寧遠縣民符翼軫作亂,有司討擒之。

  甲戌,帝次奉聖州,築宗仁衛營。

  帝留意民事,戊寅,詔畫《蠶麥圖》于鹿頂殿壁,以時觀之。

  庚辰,增壽安山寺役卒七千人。

  庚寅,太師、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卒於家,命給直市葬地。

  九月,丙辰,太皇太后鴻吉哩氏崩。

  庚申,敕停今冬祀南郊。

  癸亥,地震。

  甲子,作層樓于涿州鹿頂殿西。

  冬,十月,丁卯朔,太史院請禁明年興作土工,從之。

  戊辰,享太廟。先是太常奏,國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舉祀事,帝曰:「太廟禮不可廢,迎香去樂可也。」至是以廟工未畢,妨陳宮縣,止用登歌。

  丙子,江南行台御史大夫托克托,坐請告未得旨輒去職,杖謫雲南,從御史大夫特克實奏也。

  甲申,建太祖神禦殿於興教寺。

  己醜,以中書左丞相拜珠為右丞相,監修國史。帝欲爵以三公,懇辭,遂不置左相,獨任以政。參議中書省事王結言於拜珠曰:「為相之道,當正己以正君,正君以正天下。除患不可猶豫,猶豫恐生它變;服用不可奢僣,奢僣則害及於身。」拜珠深是之。

  治書侍御史索諾木罷,為翰林侍講學士;特克實奏複其職,帝不允。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以立右丞相,詔:「天下流民複業者,免差稅三年;站戶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之。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賈末技富貴之家,以優農力。免陝西明年差稅十之三,各處官佃田明年租之十二,江淮創科包銀全免之。」

  監察禦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罷世祖以後冗置官。

  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

  癸卯,地震。

  甲辰,罷徽政院。

  丙午,造龍船三艘。

  禦史李端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上之言動,亦宜悉書之以付史館。世祖以來,所定制度,宜著為令,使吏不得為奸,治獄者有所遵守。」並從之。

  乙卯,宣德縣地震。

  初,浙民吳機,以累代失業之田賣于司徒劉夔,夔賂宣政使巴喇吉斯買置諸寺,以益僧廩,矯詔出庫鈔六百五十萬貫酬其直。田已久為它人之業,特們德爾父子及特克實等,上下蒙蔽分受之,為贓巨萬。真人蔡道泰,以奸殺人,獄已成,特們德爾納其金,令有司變其獄。拜珠舉奏二事,命台察鞫之,盡得其情,以田歸主、夔、道泰、巴喇吉斯等皆坐死,並籍其家。刑部尚書布達實哩坐受道泰金,范德鬱坐詭隨,並杖免。特赦特克實。

  十二月,甲子朔,南康、建昌大水,山崩,死者四十七人;民饑,命賑之。

  丁卯,中書平章政事瑪嚕罷,為大司農,廉恂罷,為集賢大學士。以集賢大學士張珪為平章政事。

  珪家居已久,帝召見于易水之上,曰:「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珪辭歸,遣近臣設醴。拜珠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於格君心,莫急於廣言路。」時拜珠方欲召用致仕老臣,優其祿秩,議事中書,遂首薦珪,起為集賢大學士。至是複拜平章,侍宴萬壽山,賜以玉帶。

  戊辰,以掌道教張嗣成、吳全節、藍道元各三授制命、銀印,敕奪其二。

  癸未,以地震、日食,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中書平章政事張珪抗言於坐曰:「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者。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獨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複生,而情義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

  禁近侍奏取沒入錢物。

  丙戌,賜淮安忠武王巴延祠祭田二十頃。

  西僧灌頂疾,請釋囚,帝曰:「釋囚祈福,豈為師惜!朕思惡人屢赦,反害善良,何福之有!」

  宣徽院言,世祖時輝吉喇歲輸尚食羊二千,成宗時增為三千,今請增五千。帝不許,曰:「天下之民,皆朕所有,如有不足,朕當濟之。若加重賦,百姓必致困窮,國亦何益!」命遵世祖舊制。

  是月,兩江來安路總管岑世興,葛蠻安撫司副使龍仁貴,皆以其地作亂,柔遠州洞蠻把者為寇;並遣兵討捕之。

  是歲,山北廉訪司經歷許有壬,遷江南行台監察禦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質蔡衍。至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謙恐其有弊,痛鞭之,人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管庫吏而下,搒掠無全膚,訖莫能償。有壬覆視,率真物也,遂釋之。凡勢官豪民,有壬悉擒治以法,部內肅然。

  甘肅歲糶糧於蘭州,多至二萬石,距寧夏各千餘裡至甘州,自甘州又千餘裡始達伊集納路,而寧夏距伊集納僅千里。至是行省平章奈瑪台令挽者自寧夏徑趨伊集納,歲省費六十萬緡。奈瑪台,穆呼哩五世孫也,性明果善斷,所至有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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