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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二十八年(1)


  至元二十八年辛卯,一二九一年

  春,正月,壬寅,太白、熒惑、鎮星聚於奎。

  帝嘗問趙孟頫以葉李、留夢炎優劣,孟頫對曰:「夢炎,臣之父執,其人厚重,篤于自信,好謀而能斷,有大臣器。葉李所讀之書,臣皆讀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帝曰:「汝以夢炎賢于李耶?夢炎在宋為狀元,位至丞相,當賈似道誤國罔上,夢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闕上書,是賢於夢炎也。汝以夢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賊詩譏之。」孟頫所賊,有「往事已非那可說,且將忠直報皇元」之句,帝歎賞。而夢炎銜之終身。

  孟頫退,謂奉禦徹爾曰:「上論賈似道誤國,責留夢炎不言。僧格罪甚於似道而我等不言,他日何以辭其責!然我疏遠之臣,言必不聽。侍臣中,讀書知義理,慷慨有大節,又為上所親信,無逾公者。夫捐一旦之命,為萬姓除殘賊,仁者之事也,公必勉之!」公帝畋于柳林,徹爾至帝前,具陳僧格奸貪誤國害民狀,辭語激烈。帝怒,謂其毀詆大臣,命左右批其頰,血湧口鼻,委頓地上。少間,複呼而問之,辨愈力,且曰:「臣與僧格無仇,所以力數其罪而不顧身者,為國家計耳。苟畏聖怒而不復言,則奸臣何由除,民害何由息!且使陛下有拒諫之名,臣竊懼焉。」頁特巴勒及額森特穆爾等,亦劾奏僧格專權黷貨。時博果密出使,三遣人趣召之,至,覲於行殿,帝以問,博果密對曰:「僧格壅蔽聰明,紊亂政事,有言者即誣以它罪而殺之。今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為陛下憂。」自是言者益眾,帝始決意誅之。

  甲寅,虎入南城,翰林侍講趙與𤍟,疏言權臣專政之咎,退而家居待罪。

  辛酉,罷江淮漕運司,並于海船萬戶府,由海道漕運。

  免江淮貧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萬六千餘石,及二十六年未輸田租十三萬石,鈔千一百五十錠,絲五千四百斤,綿一千四百三十斤。

  罷淘金提舉司。

  立江東、兩浙都轉運使司。

  壬戌,尚書省右丞相僧格等罷。

  二月,辛未,尚書省言:「大同仰食於官者七萬人,歲用米八十萬石。遣使覆驗,不當給者萬三千五百人,宜征還官。」從之。

  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年劄克真珠納斯為諸路釋教都總統。

  改福建行省為宣慰司,隸江西行省。

  詔:「行禦史台勿聽行省節度。」

  雲南行省言:「敘州烏蒙水路險惡,舟多破溺。宜自葉稍水站出陸,經中慶,又經鹽井土老、必撒諸蠻,至敘州慶符,可治為驛路,凡立五站。」從之。

  丙子,罷征理司,從鄂爾根薩裡言也。詔下之日,百姓相慶。

  以僧格黨與,罷揚州路達嚕噶齊索羅呼斯。

  丁醜,以太子右詹事鄂勒哲為尚書右丞相,翰林學士承旨博果密平章政事。

  帝欲相博果密,謂之曰:「朕過聽僧格,致天下不安,今雖悔之已無及。朕識卿幼時,使從學,正欲備今日之用。」博果密曰:「朝廷勳舊齒爵居臣右者尚多,今不次用臣,無以服眾。」帝曰:「然則孰可?」曰:「太子詹事鄂勒哲可。向者籍阿哈瑪特家,其賂遺近臣,皆有簿籍,唯無鄂勒哲名;又嘗言僧格為相,必敗國事,今果如其言,是以知其可也。」帝以僧格蠹政恐未盡去,召江淮參政燕公楠赴闕。公楠極陳其害,請更張以固國本,帝悅,問孰可以為首相,對曰:「天下人望所屬,莫若安圖。」問其次,曰:「鄂勒哲可。」先是賀勝父仁傑,留守上都,不肯為僧格下,僧格欲陰中之,累數十奏,帝皆不聽。僧格敗,帝問勝:「孰可相者?」對曰:「天下公論皆屬鄂勒哲。」

  帝命元教宗師張留孫筮之,得《同人》之《豫》,留孫進曰:「《同人》,柔得位而進乎《乾》,君臣之合也;《豫》,利建侯,命相之事也;何吉如之!願陛下勿疑。」及拜鄂勒哲,天下果以為得賢相。

  帝命勝參知政事。

  壬午,帝諭御史大夫伊囉勒曰:「屢聞僧格沮抑台綱,杜言者之口,又嘗捶撻禦史,其所罪者何罪,當與辨之。」僧格等持禦史李渠等已刷文卷至,令侍御史杜思敬等勘驗,辨論往復數四,僧格等辭屈。

  明日,帝如上都,駐蹕土口,複召禦史台暨中書、尚書兩省官辨論。尚書省執卷上言:「前浙西按察使勒濟因監燒鈔,受贓至千錠,嘗檄台征之,二年不報。」思敬曰:「文之次第盡在卷中,令尚書省拆卷持對,其弊可見。及抱卷至,思敬曰:「用硃印以封紙縫者,防欺弊也。若輩為宰相,乃折卷破印與人辨,是教吏為奸,當治其罪。」帝是之,責禦史台曰:「僧格為惡始終四年,其奸贓暴著非一,汝台臣難雲不知;知而不劾,自當何罪?」思敬等對曰:「奪官追俸,惟上所裁。」數日不決,伊囉勒奏台臣久任者當斥罷,新者存之,帝曰:「然。」

  癸未,帝如上都。

  甲申,命江淮行省鉤考錫布鼎所總詹事院江南錢谷。

  乙酉,立江淮、湖廣、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江淮治廣德軍,湖廣治嶽州,江西治汀州,四川治嘉定。

  丙戌,詔:「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留司以總制一道,餘六人分臨所部。如民事、錢谷、官吏奸弊,一切委之。俟歲終,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初,何榮祖為參知政事,僧格急於理算錢谷,人受其害,榮祖數請罷之,帝不從,屢懇請不已,乃稍緩之。而畿內民苦尤甚,榮祖每以為言,同僚曰:「上既為免諸路,惟未及京畿,可少止,勿言也。」榮祖執愈堅,至於忤旨不少屈,竟不署其牘。未逾月而害民之弊皆聞,帝乃思榮祖言,召問所宜,榮祖請於歲終立局考校,人以為便,立為常式,詔賜鈔萬一千貫。榮祖條中外百官規程,欲矯時弊,僧格抑不為通。榮祖既與之異議,乃以病告,特授集賢大學士,至是起為右丞。

  詔江淮行省遣蒙古軍五百、漢兵千人從皇子鎮南王鎮揚州。

  執河間都轉運使張庸,仍遣官鉤考其事。

  丁亥,營建宮城南面周廬,以居宿衛之士。

  詔逮湖廣省平章約蘇穆爾詣京師。戊子,籍其家貲,金凡四千兩。約蘇穆爾,僧格之妻党也,鉤考日急,恣為不法。永州判官烏克遜澤歎曰:「民不堪命矣!」即自上計行省。約蘇穆爾怒曰:「郡國錢糧,無不增羨,永州何獨不然?此直孫府判倚其才辨慢我,亟拘系之!」欲置之死,至是始得釋。

  辛卯,封諸王特穆爾布哈為肅遠王。

  壬辰,雨壞太廟第一室,奉遷神主別殿。

  癸巳,命徹爾率衛士三百人籍僧格家,得珍寶如內藏之半。鄂爾根薩裡以連坐,亦籍其貲,帝問之曰:「僧格為政如此,何故無一言?」對曰:「臣未嘗不言,顧言不用耳。」

  時尚書省臣多以罪罷,帝欲使趙孟頫與聞中書政事,孟頫固辭。帝令出入宮門無禁,每見,必從容語及治道,多所裨益。孟頫自念久在帝側,必為人所忌,力請補外,出同知濟南路總管府事。

  丁酉,詔加岳瀆、四海封號,各遣官致告。

  三月,己亥朔,僧格妻弟巴濟扣,為燕南宣慰使,以受賂積贓伏誅。

  僕《僧格輔政碑》。

  提點太醫院事許扆,與丞相安圖善,國政多所贊益,僧格忌之,數譖於帝,帝不之信。僧格敗,系于左掖門,帝命扆往唾其面,辭不可。帝稱其仁厚,賜以白玉帶,且諭之曰:「以汝明潔無瑕,有類此玉,故以賜汝。」扆,集賢大學士國楨子也。賜名和爾果斯。

  乙卯,納顏所屬伊烏納爾等同女真兵五百人,追殺內附民千餘人,遣塔哈率眾平之。

  辛酉,發侍衛兵,營紫檀殿。

  壬戌,以甘肅行者右丞崔彧為中書右丞。

  杭州、平江等五路饑,發粟賑之;仍弛湖泊捕魚之禁。溧陽、太平、徽州、廣德、鎮江五路亦饑,賑之如杭州等路。武平路饑,百姓困于盜賊、軍旅,免其去年田租,凡州、郡田嘗被災者,悉免其租,不被災者免十之五。

  江淮豪家多行賂權貴,為府縣卒史,以庇門戶,遇有差賦,惟及貧民,詔江淮行省嚴禁之。

  夏,四月,乙未,徙湖廣行樞密院治鄂州。

  五月,戊戌,逮嘉木揚喇勒智下獄。

  初,嘉木揚喇勒智重賂僧格,發宋陵墓,戕虐人命,私庇平民不輸賦者二萬三千戶,田土稱是,受美女寶物之獻,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盜官物,治之,籍其妻孥田畝。

  徙江淮行省樞密院治建康。

  甲辰,中書省臣敏珠爾卜丹、崔彧言:「僧格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汰逐之。基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又言:「僧格所設衙門,其閑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貲戶,多為增格等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今後徭役宜皆均輸,有敢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請非奉旨及省部文字,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論如法。又,呼都呼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請依太宗所行為是。」帝皆從之。

  約蘇穆爾在湖廣時,正月朔日,百官會行省,朝服以俟,約蘇穆爾召至其家受賀畢,方詣省望闕賀如常儀。又陰召蔔者,有不軌言。及是逮至京師,中書列其罪以聞,凡數十事。帝命械至湖廣戮之。

  辛亥,詔以僧格罪惡,下獄按問。

  以太原、杭州饑,免今歲田租。

  劉因既去,複以集賢學士征,因以疾辭,且上書宰相,乞曲為保全。帝聞之曰:「古有所謂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與!」遂不強致之。

  罷江南六提舉司歲輸木綿。

  鞏昌舊惟總帥府,僧格特升為宣慰司,以其弟達瑪喇塔斯為使,僧格敗,懼誅,自殺。敕複為總帥府。

  減中外冗官三十七員。

  宮城中建葡萄酒室及女工室。

  癸醜,罷尚書省,右丞相鄂勒哲以下,並改入中書。

  增置戶部司計、工部司程,秩正七品。

  乙卯,以政事悉委中書,仍佈告中外。

  丁巳,建白塔二,各高一丈一尺,以居咒師。

  元初未有法守,百司斷理獄訟,循用《金律》,頗傷嚴刻。右丞何榮祖世業吏,而榮祖尤所通習,始以公規、治民、禦盜、理財等十事輯為一書,名曰《至元新格》,至是奏頒行之。

  僧格嘗以劉秉忠無子,收其田土。其妻竇氏,言秉忠嘗鞠從子蘭章為嗣,敕以地百頃還之。

  己未,以們達瞻複為御史大夫,行禦史台事。

  高麗國王王暙,乞以其子謜為世子。詔立謜為高麗王世子,授特進、上柱國,賜銀印。

  六月,丁醜朔,禁蒙古人往回回地為商賈者。

  乙酉,益江淮行院兵二萬,擊郴州、桂陽、寶慶、武岡四路盜賊。

  丙戌,宣諭江淮民,恃嘉木揚喇勒智力不輸租者,依例征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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