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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淳二年


  鹹淳二年蒙古至元三年

  春,正月,壬子,蒙古立制國用使司,以阿哈瑪特為使。阿哈瑪特專以掊克為事,左右司郎崔斌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屢言其奸惡,蒙古主不聽。

  癸醜,參知政事江萬里罷。時賈似道以去要君,帝至拜留之,萬里以身掖帝雲:「自古無此君臣禮!陛下不可拜,似道不可複言去。」似道不知所為,下殿,舉笏謝萬里曰:「微雲,似道幾為千古罪人!」然以此益忌之。帝在經筵,每問經史疑義及古人姓名,似道不能對,萬里常從旁代對,王夫人稍知書,帝語夫人以為笑。似道聞之,積慚怒,謀逐萬里,萬里亦四上疏求退,及以資政殿大學士奉祠。

  蒙古許衡以病告,安圖親候其館,與語良久,既還,念之不釋。蒙古主諭衡曰:「安圖尚幼,未更事,卿輔導之。汝有嘉謨,當先告之以達,朕將擇焉。」衡對曰:「安圖聰敏,且有執守,告以古人所言,悉能領解,臣不敢不盡心。但慮中有人間之則難行,外用勢力納入其中則難行。臣入省之日淺,所見如此。」蒙古主命衡五日一赴省議事。

  二月,丙寅,蒙古以廉希憲為中書平章政事,張文謙為中書左丞,史天澤為樞密院副使。時諸勢家言有戶數千當役屬為奴者,議久不決。文謙請「以乙未歲戶帳為斷,奴之未占籍者,歸之勢家可也;其餘良民,無為奴之理。」議遂定。

  癸未,蒙古主如上都。

  甲申,蒙古罷西夏行省,立宣慰司。

  辛卯,詔左右史循舊制立侍禦坐前。

  三月,乙巳,詔:「郡守為任兩年,方別授官。」

  夏,四月,丁卯,蒙古五山珍禦榻成,置瓊華島廣寒殿。

  壬午,參知政事姚希得罷。

  甲申,侍御史程元岳上言:「帝王致壽之道在修德,後世怵邪說以求之,往轍可鑒。修德之目有三:曰清心,曰寡欲,曰崇儉,皆致壽之原。」帝嘉納之。

  五月,丙午,蒙古詔:「凡良田為僧所據者,聽蒙古人分墾。」

  甲寅,以王爚參知政事,留夢炎同知樞密院事,刑部尚書包恢簽書樞密院事。恢所至以嚴為治,破豪猾,去奸吏,治蠱獄,政聲赫然。經筵奏對,誠實懇切,至身心之要,未嘗不從容諄至,帝比為程顥、程頤。

  陳宗禮進讀《孝宗聖訓》,因言:「安危治亂,第起於念慮之間。念慮稍差,禍亂隨見,天下之亂,未有不起于微而成於著。」又言:「不以私意害公法,乃國家之福。」帝曰:「孝宗家法,惟賞善罰惡為尤謹。」宗禮曰:「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誠不可不謹也。」旋擢禮部尚書。宗禮乞奉祠,帝曰:「豈朕不足與有為耶!」遂予郡。

  六月,丁卯,蒙古封皇子納穆哈為北平王。

  丙子,蒙古立漕運司。

  戊寅,蒙古命山東統軍副使王仲仁督造戰船於汴。

  壬午,以衢州饑,命守令分勸諸藩邸,發廩助之。

  史館檢閱慈溪黃震輪對,言時弊:曰民窮,曰兵弱,曰財匱,曰士大夫無恥。請罷給僧道度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軍國,紓民力。時宮中建內道場,故震首及之。帝怒,批降三級;用諫官言得寢,出通判廣德軍。

  秋,七月,壬寅,禮部侍郎李伯玉言:「人才貴乎養,養不貴速成,請罷童子科,息奔競,以保幼稚良心。」詔從之。

  賈似道嘗集百官議事,忽厲聲曰:「諸君非似道拔擢,安得至此!」眾默然,莫敢應者。李伯玉曰:伯玉殿試第二人,平章不拔擢,伯玉地步亦可以至此。」似道雖改容,而有怒色。伯玉退,即治歸,遂以顯文閣待制出知隆興府。

  丙午,蒙古遣使祀五嶽、四瀆。

  先是蒙古東平萬戶嚴忠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文武二舞未備,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為置備。」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於興禪寺置局,委官楊天佑、太祝郭敏董其事。大樂正翟岡,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官。丞相耶律鑄又言:「今制宮縣,大樂內編磬十二虛,宜於諸處選石材為之。」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十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正合用衣冠、冠冕、靴履,請行製造。」中書、禮部移准太常博士議定制度,下所屬製造。既而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鹹備,請征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是月,新樂服成,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擬八室樂章,太樂署編運舞節,俾肄習之。

  八月,癸亥,蒙古賜丞相巴延第一區。

  丁卯,蒙古遣兵部侍郎赫迪、禮部侍郎殷弘使日本,賜書,約通問結好。詔高麗導使至其國。

  九月,戊午,蒙古主歸自上都,謂廉希憲曰:「吏廢法而貪,民失業而逃,工不給用,財不贍費,先朝患此久矣。自卿等為相,朕無此憂。」對曰:「陛下聖猶堯、舜,臣等未能以皋陶、稷、契之道贊輔太平,懷愧多矣。今日小治,未足多也。」蒙古主因論及魏征,希憲曰:「忠臣良臣,何代無之?顧人主用不用爾!」未幾,有內侍傳旨入朝堂,言某事當爾。希憲曰:「此閹宦預政之漸也。」遂入奏,杖之。

  冬,十月,丁醜,蒙古太廟成,丞相安圖、巴延言祖宗世數、尊諡、廟號,增祀四世各廟神主,配享功臣法服、祭器等事,皆宜定議,蒙古主命平章政事趙璧等集群臣,議定烈祖、太祖、太宗、卓沁、察哈岱、睿宗、定宗、憲宗為八室。

  蒙古同知滕州郭侃言:「宋人羈留我使,宜興師問罪。淮北可立屯田三百六十所,一屯所田,足供軍旅一日之需。」

  壬寅,蒙古命制國用司造神臂弓千張,矢六萬。

  蒙古總帥汪惟正,遣將由間道襲開州,楊文安遣千戶王福引兵助之。福先登,城遂陷,守將寵彥海投崖死,蒙古留兵戍其地。

  十一月,辛卯,蒙古初給京府州縣司官吏俸及職田。

  戊戌,蒙古瀕禦河立漕倉。

  丁未,蒙古平章政事宋子貞致仕。子貞私居,每聞朝廷事有不便於民者,必封疏上奏;愛君憂國,不以進退異其心。尋卒。

  辛亥,蒙古以呼圖塔爾為中書左丞相。

  蒙古詔禁天文、圖讖等書。

  乙卯,少師致仕趙葵卒,諡忠靖。

  丁巳,利東安撫使、知合州張玨,遣統制史炤、監軍王世昌複廣安大樑城。

  初,孝宗頒朱熹社倉法於天下,廣德軍官為置倉,民困於納息,至以息為本,而息皆橫取於民,至有自經者。人以熹之法,不敢議。黃震曰:「堯、舜、三代聖人,猶有變通,安有先儒為法,不思救其弊耶?況熹法,社倉歸之於民,而官不得與。官雖不與,終有納息之患。」震為別買田六百畝,以其租代社倉息,約非凶年不貸,而貸者不取息。由是民得免於橫取。

  十二月,辛酉,蒙古改四川行樞密院為中書省,以賽音諤德齊、約蘇岱爾等兼行中書省事。

  蒙古劉元禮奏:「嘉定法成都三百六十裡,其間舊有眉州城,可修復之,以扼嘉定往來之路。」嘉古主命趙璧往視可否。或以為眉州荒廢已久,立之無關利害,徒費財力,元禮力爭,璧從元禮議,遂城之。

  蒙古都水少監郭守敬言:「金時自燕京之西麻峪村分引盧溝一支東流,穿西山而出,是謂金口,其水自金口以東,燕京以北,灌田若干頃,其利不可勝計。兵興以來,典守者懼有所失,因以大石塞之。今若按視故跡,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廣京畿之漕。」又言:「當于金口西預開減水口,西南還大河,令其深廣,以防漲水突入之患。」蒙古主善之。丁亥,命鑿金口,導盧溝水以漕西山木石。

  蒙古平陽路總管鄭鼎,以平陽地狹人眾,常乏食,乃導汾水溉民田千餘頃,開潞河鵬黃嶺道,以來上黨之粟;建橫澗故橋,以便行旅;修學校,厲風俗;民德之。

  是歲,蒙古東平、濟南、益都、平灤、真定、洛磁、順天、中都、河間、北京蝗、京兆、鳳翔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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