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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熙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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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熙三年金明昌三年 春,正月,乙巳朔,帝有疾,不視朝。 起居舍人陳傅良奏曰:「一國之勢猶身也,壅底則致病。今日遷延某事,明日阻節某事,即有奸險,乘時為利,則內外之情不接矣。」 庚戌,蠲四川鹽酒重額九十萬緡。 出度僧牒二百,收淮東鐵錢。 壬戌,金主如春水。 二月,甲戌朔,金敕:「明安、穆昆許於冬月率所屬戶畋獵二次,每出不得過十日。」 壬辰,金主還都。 金以王庭筠為應奉翰林文字。先是金主歎學士乏材,完顏守貞曰:「王庭筠其人也。」故有是命。 丁酉,申嚴錢銀過淮之禁。 閏月,丙午,禁郡縣新作寺觀。 壬戌,詔:「州縣未斷之訟,監司毋得移獄。違者許執奏。」 甲子,成都路轉運判官王溉以代民輸激賞等捐錢三十三萬緡,詔進一官,仍令再任。 三月,辛巳,帝疾稍愈,始禦延和殿聽政。封子濟為安定郡王。 帝自有疾,重華溫清之禮以及誕辰節序,屢以壽皇傳旨而免。至是宰輔百官下至韋布之士,以過宮為請者甚眾,至有叩頭引裾號泣者。帝開悟,有命駕意,竟不果行,都人始以為憂。 甲申,築峽州城。 丁亥,金賜孝子劉瑜、劉慶祐絹粟,旌其門閭,複其身。瑜,棣州人;慶祐,錦州人也。 金主因問宰臣曰:「從來孝義之人,曾官使者幾何?」完顏守貞對曰:「世宗時有劉政者,嘗官之。然若輩多淳質,不及事。」金主曰:「豈必盡然?孝義之人,素行已備,稍可用,即當用之。後雖有殺覬作偽者,然偽為孝義,猶不失為善。可檢勘前後所申孝義之人,如有可用者,具以聞。」 癸巳,金尚書省奏:「言事者謂釋、道之流不拜父母、親屬,敗害風俗,莫此為甚。禮官言唐開元二年敕雲:『聞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親,是為子而忘其生。自今以後,並聽拜父。其有喪紀輕重及尊屬禮數,一準常儀。』臣等以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金左丞完顏守貞言:「上嘗命臣問忻州陳毅上書所言事,其一,極論守令之弊。臣面問所以救之之道,莫之能言。」金主曰:「方今政欲知其弊也。彼雖無救弊之術,但能言其弊,亦足嘉矣。如毅言及隨處有司不能奉行條制,為人傭雇尚須出力,況食國家祿而乃如是,得無虧臣子之行乎?」其令檢會前後所降條理舉行之。」 己亥,定雜藝不許任子法。時伶人胡永年,積官至武功大夫,以去年郊恩乞任子。吏部尚書趙汝愚言:「永年樂藝出身,難以任子。請立為定法,今後似此雜藝補授之人,不許奏補。」從之。 四月,壬寅朔,金定宣聖春秋釋奠三獻官以祭酒、司業、博士充,祝詞稱「皇帝謹遣」,及登歌改用太常樂工。其獻官並執事與享者並法服,陪位學官公服,學生儒服。 戊申,金瀛王瑰卒,鄆王琮之同母弟也。重厚寡言,內行修飭,工詩,精騎射,金主令在左右。及卒,三臨奠,哭之慟。諡文敬。 乙卯,以戶部侍郎邱崈為四川安撫制置使。 初,留正帥蜀,慮吳氏世將,謀去之,不果。至是議更蜀帥,正言西邊三將,惟吳氏世襲兵權,號為吳家軍,不知有朝廷,遂以戶部侍郎邱崈往。崈陛辭,奏曰:「臣入蜀後,吳挺脫至死亡,兵權不可複付其子。臣請得以便宜撫定諸軍。」許之。 戊午,帝朝重華宮。 金賜雲內孝子孟興絹、粟,賜同州民妻師氏諡曰節。 金地旱,參知政事張萬公等乞依漢故事免官,金主曰:「卿等何罪!殆朕行事有不逮者。」萬公曰:「天道雖遠,實與人事相通,惟聖人言行可以動天地。昔成湯以六事自責,周宣遇災而懼,側身修行,莫不修飾人事。方今宜崇節儉,不急之役,無名之費,可俱罷去。」金主曰:「災異不可專言天道,蓋必先盡人事耳。故孟子言王無罪歲。」左丞完顏守貞曰:「陛下引咎自責,社稷之福也。」丙寅,金主下詔責躬。 丁卯,蠲臨安逋賦。 戊辰,金主遣禦史中丞吳鼎樞等會決中都冤獄,外路委提刑司處決。 完顏守貞等上表乞解職,不允。入謝,金主曰:「前所謂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費及議裁冗官、決滯獄四事,其速行之。」 五月,帝有疾,不視朝。 戊寅,金出宮女一百八十三人。 乙酉,金以雨足,致祭於社稷。 戊子,金左丞完顏守貞出知東平府事。金主命參知政事瓜勒佳衡諭之曰:「卿勳臣之裔,才用聲績,朕所素知,擢任政府,毗贊實多,久任繁劇,宜均逸安。東平素號雄藩,兼比年饑饉,正賴經畫,卿其為朕往綏撫之。」 庚子,常德大水,入其郛。 己亥,蠲四川水、旱郡縣租賦。 安豐軍大水,平地三丈餘,漂田廬絲麥皆空。 六月,辛醜朔,下詔戒飭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苟且飾偽者。 以禮部尚書陳騤同知樞密院事。 癸卯,金宰臣請罷提刑司。金主曰:「諸路提刑司官,止三十餘員,猶患不得其人。州郡三百餘處,其能盡得人乎?」弗許。 戊午,以嗣秀王伯圭為太師。 乙丑,金以知大名府事劉暐為右丞。 金主以民乏食,詔戶部預給百官冬季俸,令就倉以時值糶與貧民。 秋,七月,己巳,刺沿邊盜萬人為諸州禁軍。 壬申,監文思院常良孫,坐贓配海外;前丞相周必大,坐舉良孫降秩。 壬午,瀘州騎射卒張信等作亂。 騎射營者,州之禁兵也。淳熙末,王卿月知瀘州,賜予諸軍甚厚,軍士浸驕。張孝芳代為帥,欲矯其弊,訓練無日,又多役使之,廩賜或不時給。是日,信等作亂,晨,入帥府,殺孝芳及其家,又殺節度推官杜美、駐泊兵馬監押安彥斌、訓練官雷世明、軍校張明等。信擐甲坐閱武堂,召通判州事張恂、安撫使屬官郭仲傳,使作奏,言孝芳罪狀。於是信自稱第一將,衣金紫,出諭城中;以術人黃叔豹為計議官,分其兵為五十二隊,同謀者五十二人,皆有爵秩。叔豹又為黃旗,大書曰:「不叛聖主,不殺良民」。 時張明之子昌與甲士卞進謀討之;癸未夜,密以告恂。甲申,信即球場大饗諸軍,恂等皆與。酒初行,昌、進擊殺信於坐,會者皆駭散。進大呼曰:「不叛者從我!」諸軍唯唯。因執殺造逆者二十餘人,餘黨皆執獲。 制置使京鏜將去任,未發,聞變,調潼川所屯御前後軍討之,未行而信已誅,乃令鈐轄司屬官陳纘往瀘州措置,信餘黨俱伏誅。 京鏜之調潼川軍也,興元都統制吳挺,劾刻置司擅發兵,詔具析;鏜已赴召。邱崈新入蜀,即奏言:「三屯遠在西北,兵權節制,必寄之制置司,朝廷事計當然。今軍帥狃於陵替,反謂制置司擅興,違戾若此,豈不大失本意?請下戎司具析,仍責令遵守舊制。」從之。由是三屯頗知嚴憚。崈所謂狃於陵替者,蓋專指挺也。崈尋上言贈孝節等官,恂等貶秩。 己亥,金主謂宰臣曰:「聞諸王傅尉多苛細,舉動拘防,亦非朕意。是職之設,本欲輔導諸王,使歸之正,得其大體而已。」平章政事瓜勒佳清臣曰:「請以聖意遍行之。」金主曰:「已諭之矣。」 八月,辛亥,金尚書省奏提刑司察舉河中胡光謙,年雖八十三,尚可任用。召赴闕,命學士院以雜文試之,稱旨,特賜光謙進士及第,授太常寺奉禮郎。舊設是職,未嘗除人,以光謙德行才能,故特授之。 戊午,總領四川財賦楊輔,奏已蠲東、西兩川畸零絹錢四十七萬緡,激賞絹六萬六千匹,詔獎之。自是歲以為例。 乙丑,金主謂宰臣曰:「任官欲令久于其任,若今日作禮官,明日司錢谷,雖間有異材,然能悉辦者鮮矣。」 九月,丙申,勸兩淮民種桑。 己卯,金主如秋山。 冬,十月,壬寅,修大禹陵廟。 是日,金主還都。 丙午,修潭州城。 辛亥,帝詣重華宮進香。 壬子,金有司奏增修曲阜宣聖廟畢,敕:「党懷英撰碑文,朕將親行釋奠之禮,其檢討典故以聞。」 甲寅,金敕:「置常平倉處,並令州府官以本職提舉,縣官兼管勾其事,以所糴多寡酌量升降,永為定制。」 戊午,金主諭尚書省訪求博物多聞之士。 癸亥,金主遣諭諸王傅尉曰:「朕分命諸王出鎮,蓋欲政事之暇,安便優逸,有以自適耳。然慮其舉措之間,或違於理,所以分置傅尉,使勸導彌縫,不入於過失而已。若公餘遊宴,不至過度,亦複何害?今聞爾等或用意太過,凡王門細碎之事無妨公道者,一一干與。贊助之道,豈當如是!宜各思職分,事舉其中,無失禮體!仍就諭諸王,使知朕意。」 十一月,庚午朔,金翰林侍講學士党懷英,應詔舉孔子四十八代孫端甫,年德俱高,該通古學;濟南府舉魏汝翼,蔚州舉劉震亨,益都府舉王樞,並以學行稱。敕:「魏汝翼特賜進士及第,劉震亨等同進士出身,孔端甫俟春暖召之。」後授端甫小學教授,以年老,食主簿半俸,致仕。 壬申,賑襄陽府被水貧民。 丙子,金詔:「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複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回避。」 內侍陳源為壽皇所逐,帝即位,自郴州召還。源與其党楊舜卿、林億年,朝夕離間兩宮,故帝雖疾平,猶疑畏不朝重華。 丙戌,日南至,丞相留正率百官詣重華宮稱賀。兵部尚書羅點、給事中尤袤、中書舍人黃裳、禦史黃度、尚書左選郎官葉適等,皆上疏請帝朝重華宮,不從。 秘書郎清江彭龜年,以書譙趙汝愚,且上疏言:「壽皇之事高宗,備極子道,此陛下所親睹也。況壽皇今日止有陛下一人,聖心拳拳,不言可知。特遇過宮日分,陛下或遲其行,則壽皇不容不降旨免到,蓋為陛下辭責,使人不得以竊議陛下,其心非不願陛下之來。自古人君處骨肉之間,多不與外臣謀而與小人謀之,所以交鬥日深,疑隙日大,今日兩宮萬萬無此。然臣所憂者,外無韓琦、富弼、呂誨、司馬光之臣,而小人之中已有任守忠者在焉,惟陛下裁察。」又言:「使陛下虧過宮定省之禮,皆左右小人間諜之罪,宰執、侍從、台諫,但能仗父子之義責望人主,至於疑間之根,盤固不去,曾無一語及之。今內侍間諜兩宮者,固非一人,獨陳源在壽皇朝,得罪至重,近複進用,外人皆謂疑間之機必自源始。宜亟發威斷,首逐陳源,然後肅命鑾輿,負罪引慝以謝壽皇,使父子歡然,宗社有永,顧不幸與!」及汝愚入對,又往復規諫,帝意乃悟。汝愚更屬嗣秀王伯圭調護,於是兩宮之情始通。辛卯,帝朝重華宮,皇后繼之,從容竟日,都人大悅。 戊戌,詔:「李純乃皇后親侄,可特除閤門宣贊舍人。」 除秘書郎彭龜年為起居舍人。入謝,帝曰:「此官以待有學識人,念非卿無可者。」龜年述祖宗之法,為《內治聖鑒》以進。帝曰:「祖宗家法甚善。」龜年曰:「臣是書大抵為宦官女謁之防,此曹若見,恐不得數經御覽。」帝曰:「不至是。」 十二月,癸卯,帝率群臣上《壽皇玉牒》、《聖政會要》于重華宮。 皇后益驕奢,封其先三代為王,家廟逾制,衛兵多於太廟。後歸謁家廟,推恩親屬二十六人,使臣一百七十二人,下至李氏門客,亦奏補官。 金完顏守貞既出知東平府,金主念之,問宰臣曰:「守貞治東平何如?」對曰:「亦不勞力。」金主曰:「以彼之才,治一路誠有餘矣。」右丞劉暐曰:「方今人材無出守貞者,淹留於外,誠可惜也!」金主默然。尋改守貞為西京留守。 金進士楊邦乂上封事,因論世俗侈靡,譏涉先朝。有司議治罪,金主曰:「昔張元素以桀、紂比文皇,今若方我為桀、紂,亦不之罪。至於世宗功德,豈容譏毀!」張萬公曰:「譏斥先朝,固當治罪。然舊無此法。今宜立法,使人知之。」金主意解,乃命免邦乂罪,惟殿三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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