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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熙五年(1)


  淳熙五年金大定十八年

  春,正月,辛醜,侍御史謝廓然言:「近來掌文衡者,主王安石之說,則專尚穿鑿;主程顥之說,則務為虛誕。虛誕之說行,則日入於險怪;穿鑿之說興,則日趨於破碎。請詔有司公心考校,無得徇私,專尚王、程之末習。」從之。

  庚戌,金修起居注伊喇傑言朝奏屏人議事,雖史官亦不與聞,無由記錄,金主以問宰相石琚、右丞唐古安禮,琚等對曰:「古者史官,天子言動必書,以儆戒人君,庶幾有畏也。周成王剪桐葉為圭,戲封叔虞,史佚曰:『天子不可戲言,言則史書之。』以此知人君言動,史官皆得記錄,不可避也。」金主曰:「朕觀《貞觀政要》,唐太宗與群下議論,始議如何,後竟如何,此正史官在側記而書之耳。若恐漏泄機事,則擇慎密者任之。」朝奏屏人議事,記注官不避,自此始。

  庚申,金免中都、河北、河東、山東、河南、陝西前年被災租稅。

  壬戌,金主如春水。

  是月,永康陳同詣闕上書曰:「吳、蜀,天地之偏氣;錢塘,又三吳之一隅。當唐之衰,錢鏐以閭巷之雄,起主其地,自此不能獨立,常朝事中國以為重。及我宋受命,俶以全家入京師而自獻其土,故錢塘終始五代,被兵最少,而二百年之間,人物日以蕃盛,遂甲于東南。及建炎、紹興之間,為六飛所駐之地,當時論者固疑其不足以張形勢而事恢復矣。秦檜又從而備百司庶府,以講禮樂於其中,其風俗固已華靡;士大夫又從而治園圃、台榭,以樂其生於干戈之餘,上下宴樂,而錢塘為樂國矣。一隙之地,本不足以容萬乘,而鎮壓且五十年,山川之氣,亦發洩而無餘。故谷粟桑麻絲枲之利,歲耗於一歲;禽獸魚鱉草木之生,日微於一日;公卿將相,大抵江、浙、閩、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場屋之士以十萬數,文墨稍異,已足稱雄於其間矣。陛下據錢塘已耗之氣,用閩、漸日衰之士,而欲鼓東南習安脆弱之眾,北向以爭中原,臣有以知其難也。荊、襄之地,東通吳、會,西邊巴、蜀,南極湖、湘,北控關、洛,左右伸縮,皆足以為進取之機。今誠能開墾其地,洗濯其人,以發洩其氣而用之,使足以接關、洛之氣,則可以爭衡於中國矣。

  「今世之儒者,自以為得正心、誠意之學者,皆風痹不知痛癢之人也。舉一世安于君父之仇,方且低頭拱手以談性命,不知何者謂之性命乎?陛下接之而不任以事,臣於是服陛下之仁。今世之才臣,自以為得富國強兵之術者,皆狂惑以肆叫呼之人也。不以暇時講究立國之本末,而方揚眉伸氣以論富強,不知何者謂之富強乎?陛下察之而不敢盡用,臣於是服陛下之明。陛下厲志復仇,足以對天命,篤于仁愛,足以結民心,而又明足以照臨群臣一偏之論,此百代之英主也。今乃委任庸人,籠絡小儒,以遷延大有為之歲月,臣不勝憤悱,是以忘其賤而獻其愚。」

  同,即陳亮更名。書奏,帝感動,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種放故事,召令上殿,將擢用之。曾覿知之,將見亮,亮恥為覿所知,逾垣而逃,覿不悅。大臣尤惡其直言,交沮之,乃命都堂審察。宰相以上旨問以所欲言,落落不少貶,又不合。待命十日,複詣闕上書者再。帝欲官之,亮笑曰:「吾欲為社稷開數百年之基,寧用以博一官乎!」遂歸。

  二月,戊辰,臣僚言:「郡縣之政,最害民者,莫甚於預借。蓋一年稅賦支遣不足,而又預借于明年,是名曰借,而終無還期。前官既借,後官必不肯承。望嚴戒州縣。」從之。

  己巳,臣僚言丁稅二弊:「一丁之稅,人輸絹七尺,此唐租庸調所自出也。二十歲以上則輸,六十則止,殘疾者以病丁而免,二十以下者以幼丁而免,此祖宗之法也。比年鄉司為奸,托以三年一推排,方始除附,乃使久年系籍與疾病之丁,無時銷落,前添之丁,隱而不籍,皆私糾而竊取之,致令實納之人無幾,而官司所入,大有侵弊,此除附之弊也。若其輸納,則六丁之稅,方湊成絹一匹。民司狃於久例,利其重價,及頭子勘合、市例糜費之屬,必欲單名獨鈔,其已納者,又不即與銷簿,重疊追呼,此輸納之弊也。今欲縣委丞置丁稅一司,遇歲終,許民庶之家長或次丁,自陳其家實管丁若干,老病少壯,悉開列於狀。將舊簿照年實及六十與病廢者悉除之;壯而及令者,重行收附。如隱年者,許人首告。每歲納足,即與銷簿。給鈔計錢絹,從便送納。」從之。

  辛未,申嚴武官程試法。

  丁醜,禁解鹽入京西界。

  己醜,金主還都。左丞相赫舍哩良弼以疾乞致仕,金主慰留;請益力,乃許之,授明安,給丞相俸傔。金主謂宰臣曰:「卿等非不盡心,乃才力不及良弼,所以惜其去也。」

  良寅,威州蠻寇邊,討降之。

  三月,丁未,李彥穎罷為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金主謂宰執曰:「縣令最為親民,當得賢才用之。比在春水,見石城、玉田兩縣令,皆年老,苟祿而已。畿甸尚爾,遠縣可知。」平章政事石琚言:「良鄉令焦旭、慶都令李伯達皆能吏。」金主曰:「如卿言,當擢用之。」

  己酉,金禁民間創興寺觀。

  壬子,以史浩為右丞相兼樞密使。帝謂浩曰:「自葉衡罷,虛席以待卿久矣。」

  己未,以王淮知樞密院事,趙雄參知政事。

  辛酉,四川制置使胡元質言:「蜀折科之額,視東南為最重。如夏秋稅絹,以田畝所定稅錢為率,凡稅錢僅及三百,則科絹一匹;不及三百者,謂之畸零,其所輸納,乃理估錢,則準時值。當承平時,每縑不過二貫,兵興以來,每縑乃至十貫,是一縑而取三倍也。陛下軫念遠民重困,每縑裁定作七貫五百,蜀民歡呼鼓舞。然獨成都,自淳熙五年為額減放,其它州縣,尚仍舊估,請付下約束。」詔:「四川總領所逐同路轉運司,取見諸州軍未盡數,減放裁減。」

  是春,詔會子以一千萬緡為一界;尋又詔如川錢引例,兩界相會行。

  夏,四月,丙寅,以禮部尚書范成大參知政事。

  己巳,金主謂宰臣曰:「朕巡幸所至,必令體訪官吏臧否。向于玉田,知主簿舒穆嚕遝乃能吏也,可授本縣令。」

  辛未,知紹興府張律奏支用乘錢四十萬貫,應副御前激賞支用,詔令將所獻錢為人戶代納今年和買身丁之半。

  賜禮部進士姚穎等四百十有七人及第、出身。

  己卯,以趙思奉使不如禮,罷起居舍人,仍降二官。

  丁亥,詔:「給事中專立一司,看詳奏狀、劄子及陳乞敷奏者;如有利國便民事,並先參訂祖宗法,委無違戾,方許上籍。」

  五月,甲午朔,知靜江府張栻除秘撰,令再任。以栻久任帥閫,績效有聞也。

  庚子,置武學國子員。

  右丞相史浩奏:「臣蒙恩俾再輔政,惟盡公道,庶無朋黨之弊。」帝曰:「宰職豈當有朋黨!人主亦不當以朋黨名臣下。既以名其為黨,則安得不結為朋黨!朕但取賢者用之,否則去之。且如葉衡既去,人以王正己為其黨,朕固留之。以王正己雖衡所引,其人自賢,則知朕不以朋黨待臣也。」浩曰:「陛下心如止水,如明鏡,賢否皆不得遁,故奸邪不敢名正人以朋黨。漢黨錮、唐白馬之禍,皆人君不明,為郡邪所惑,遂至於此。」帝曰:「漢、唐朋黨之禍,大抵皆由主聽不明,而其原始于時君不知學。」浩言:「《說命》三篇,專論聖學,如『終始典於學』,如『學古訓』之類。帝王要道,無先於此。」帝稱善。

  丙午,金主如金蓮川。

  丁未,修臨安城。

  是月,詔:「諸路州縣創立場務者,皆罷之。」

  六月,庚午,新知南劍州曾植言:「近日公正之道微,請托之風盛。省部之理訴,倉庫之出納,刑獄之決讞,州縣之爭訟,無一不用關節,而望百司舉職,難矣。請戒飭百官內外,皆用公道,毋徇私情。其有不悛,行法自近始。庶幾百官各揚乃職。」從之。

  金右丞相赫舍哩良弼薨,諡誠敏。

  良弼性聰敏忠正,善斷決,雖起寒素,致位宰相,朝夕惕惕,盡心于國,薦舉人材,常如不及。居位幾二十年,輔成太平之治,號賢相焉。

  乙亥,范成大罷職奉祠,以言者論之也。

  甲申,詔翰林學士、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各舉堪禦史者二人。

  以給事中錢良臣簽書樞密院事。

  壬辰,詔侍御史舉堪任禦史者。

  閏月,丙申,贈強霓、強震觀察使,仍於西和州立廟,賜額旌忠,以知興州吳挺言霓守環州,震為軍官,並死節不屈也。

  丁酉,湖廣總領周嗣武奏:「蜀為今日根本之地,自屯兵蜀口,五十年間,竭全蜀之力,僅足供給軍食。目今曆尾雖管錢引八百萬道,望軫念蜀民力已疲困,乞存留在蜀,以備非常急闕之需。」帝曰:「甚善。」又奏:「蜀中錢引,自天聖間創始,每界初隻一百二十五萬餘道,至建炎間,依元符之數,添印至三百七十餘萬道,尚未為多。目今見行兩界道共四千五百餘萬道,較之天聖之初,何啻數十倍!今四川總領所,又有別造錢銀會子,接濟民間貿易,比折成貫錢引,自是六十三萬道。倘歲歲添印,一旦價例減落,則于四川錢引,所系非輕。」帝曰:「蜀中錢引已多,豈可更有增添!」並從之。

  大理卿吳交知等奏獄空,獎之。

  淮東總領言:「高郵、寶應田,歲被水澇者,昔元祐間發運張論興築長堤二百餘裡,為涵洞一百八十所,石堰、斗門三十六座,此時疏泄,下注射陽湖,流入於海,故年穀屢登。自殘擾之後,盡皆廢壞,湖水漫流。請專委官司守令,于農隙之地,官給米募夫,擇湖水衝要,建石堰、斗門,並管察堤岸之損缺,修築填補。」旋命淮東領總葉翥核實以聞。

  戊戌,興州都統吳挺言:「今階、成、西和、鳳州並長舉縣營田,以三年計之,所得才四萬九千餘緡,而所費乃百七萬緡。請以其田召民耕佃,將軍兵抽還教閱。」從之。

  己亥,利州路複分東、西,以吳挺帥西路兼知興州,知興元府程價充東路安撫。

  辛醜,金賑西南、西北兩路饑。

  壬寅,置鎮江、建康府轉般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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