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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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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八年金正隆三年 春,正月,己巳,殿中侍御史王珪言殿前馬步軍三衙強刺平民為軍,詔禁止。 先是殿前司闕額數千人,詔三衙分月招補,而所遣軍士利其例物,往往驅掠市人以充數;民以樵采、魚蝦為業者,皆不敢入行在,至有招刺輦官者。自行在至衢、婺數州,道路之間,商旅不行,遠近大擾。珪為帝言:「外郡寄招之兵,人材亦略可使,皆民間之無家可歸者,出於所願,但州縣吝費,所招不多。今若以三衙招兵之資付之,寬為其限,何患不集!」帝謂大臣曰:「招軍一事,士大夫往往以為不切事宜。殊不知聖人思患預防,若暗失軍額,何以為先事之備!但當措置約束,毋令擾人足矣。」於是詔三司毋得遣人於外路招刺,違者統制以下官皆抵罪。 既而殿中侍御史葉義問亦奏其事,且言不當強提輦官,詔殿前司究治,乃吐渾押官潘勝所招也。權刑部侍郎陳正同等請決杖降資。葉義問言:「輦官最為親近,比于足蹙路馬之芻,萬萬不侔。今刑部官吏以輕刑處之,附下不恭,孰大於此!」詔正同罰銅十斤。 賀金正旦使孫道夫將還,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諭之曰:「歸白爾主,事我上國,多有不誠。今略舉二事:爾民有逃入我境者,邊吏皆即發還;我民有逃叛於爾境者,有司索之,往往托詞不發,一也。爾於沿邊盜買鞍馬,以備戰陳,二也。且馬得人而後可用,如無其人,得馬百萬,亦奚以為?我亦豈能無備!且我不敢爾國則已,如欲取之,固非難事。我聞接納叛亡,盜買鞍馬,皆爾國楊太尉所為,常因俘獲問知,其人無能為者也。」又曰:「聞秦檜已死,果否?」道夫對曰:「檜實死矣,陪臣亦檜所薦者。」又曰:「爾國比來行事,殊不如秦檜時,何也?」道夫曰:「容陪臣還國,一一具聞宋帝。」時金主日謀南伐,故設詞以為兵端,而雜以它辭亂之。 金主嘗召諫議大夫張仲軻,補闕馬欽,校書郎田與信,直長迪實,入便殿侍坐。金主與仲軻論《漢書》,謂仲軻曰:「漢之封疆,不過七八千里,今我國幅員萬里,可謂大矣。」仲軻曰:「本朝疆土雖大,而天下有四主:南有宋,東有高麗,西有夏。若能一之,乃為大耳。」金主曰:「宋人且何罪而伐之?」仲軻曰:「臣聞宋人買馬、修器械,招納山東叛亡,豈得為無罪!」金主曰:「向者梁珫嘗為朕言,宋有劉貴妃者,姿質豔美,蜀之花蕊,吳之西施,所不及也。今一舉而兩得之,俗所謂因行掉手也。江南聞我舉兵,必遠竄耳。」欽、與信俱對曰:「海島蠻越,臣等皆知道路,彼將安往!」欽又曰:「臣在宋時,嘗帥軍征蠻,所以知也。」金主謂迪實曰:「汝敢戰乎?」對曰:「受恩日久,死亦何避!」金主曰:「汝料彼敢出兵否?彼若出兵,汝果能死敵乎?」迪實良久曰:「臣雖懦弱,亦將與之為敵耳。」金主曰:「彼將出兵何地?」曰:「不過淮上耳。」金主曰:「然則天贊我也。」既而曰:「朕舉兵滅宋,不過二三年,然後討平高麗、夏國,一統之後,論功遷秩,分賞將士,彼必忘勞矣。」 二月,丙申,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知樞密院事。 先是誠之奏事,帝曰:「卿文人讀書,乃知兵務如此之熟!」遂進用之。 乙巳,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王綸同知樞密事。 丙午,太常少卿孫道夫權尚書禮部侍郎,因道夫使金還,具奏金主所言也。 三月,辛酉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宰相遂率百僚稱賀。詔以日月薄蝕,乃上穹垂戒,而有司以陰雲不見,欲集班拜表稱賀,殊非朕寅畏天威之意,令毋得稱賀。翼日,宰執共贊所降詔語,帝曰:「朕德薄,不足以格天,陰雲蔽日,蓋偶然耳。至於時雨滂霈,此乃可喜也。」 壬戌,起居郎劉章權尚書工部侍郎。 丁醜,太尉、定江軍節度使、鄂州駐劄御前諸軍都統制兼提領營田田師中開府儀同三司,以三省言師中除太尉已及八年,有捕猺賊功,當遷也。 戊寅,詔曰:「設官分職,民事為先。古者二千石位次九卿,公卿闕則選所表而用之。祖宗以來,郡守闕多選諸台省,至分遣朝行以治劇邑,非曾曆親民不得為清望官,重民事也。朕式稽古訓,為官擇人,今後侍從有闕,通選帥臣及第二任提刑資序曾任郎官以上者;卿、監郎官闕,選監司、郡守之有政績者,並須治狀昭著及有譽望之人。卿、監、郎官未曆監司、郡守者,令更迭補外任;內官除詞臣、台諫系朕親擢,徐並須在職二年,方許遷除。庶內外適均,無輕重之偏,職業修舉,有久任之效,以副朕重民事之意。」 戊子,追複故敷文閣直學士洪晧再複徽猷閣直學士,以其子起居舍人遵言複職未盡也;尋賜諡曰忠宣。 夏,四月,乙未,大理寺少卿楊揆權刑部侍郎,司農卿湯允恭權尚書兵部侍郎。 五月,辛未,改光州為蔣州,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山縣為期思縣,避金太子名也。 金太子光瑛,年十二,善騎射,嘗射獐,獲之,金主以薦太廟。 戊寅,金國使驃騎上將軍、殿前司副都點檢蕭恭,副使中大夫、尚書工部侍郎魏子平,見於紫宸殿。 丙戌,金使蕭恭、魏子平入辭,置酒紫宸殿,以雨故,複就垂拱殿。 時金主決意南下,子平還,入謁,首問以南方事,且曰:「汝謂蘇州與大名孰優?」子平曰:「不可比。」曰:「何謂也?」子平曰:「宮室、車馬、衣服、飲食,人之所美也。江湖地卑濕,舟船以為居,魚蝦以為釀,夏服焦葛,猶不堪其熱。以此言之,殆不侔矣。」金主不悅。 是月,金主召使部尚書李通、翰林院學士承旨翟永固、左宣徽使敬嗣暉、翰林直學士韓汝嘉四人謀,欲再修汴京而徙居之,為南侵之計。通、嗣暉皆言此正合天時,金主喜。永固、汝嘉曰:「燕京甫成,帑藏已乏,民力未蘇,豈可再營汴邑?江南通好,歲帑無闕,遽興征伐,亦恐出師無名。」金主怒曰:「非汝所知!」麾之使去。既而召翰林應奉文字綦戩講《漢書》,金主怒稍解。翼日,擢通尚書右丞,嗣暉參知政事。永固因請老,許之。 六月,癸巳,名眉州青神縣中岩山龍潭慈姥神祠曰慈濟。 是日,流星晝隕。 甲辰,樞密院都承旨陳正同,言諸路奏讞死囚,例多降配,非是,帝曰:「刑罰非務刻深,欲當其罪。若專姑息,廢法用例,則人不知畏,非所以禁暴戢奸。可諭刑官,常令遵守成憲。」 秋,七月,己未,詔築皇城東南之外城。 戊寅,起居舍人洪遵論鑄錢利害,大略謂:「今錢寶少,多為錯毀作器用,而南過海,北渡淮,所失至多。自罷提點官,複置屬二員,無異監司,而鑄錢殊未及額,亦宜多方措置。」帝諭大臣曰:「遵論頗有可采。前後銅禁,行之不嚴,殆成虛文。銅器雖民間所常用,然亦可以它物代之。今若自公卿貴戚之家,以身率之,一切不用,然後申嚴法禁,宜無不成者。」 己卯,帝出禦府銅器千五百事送鑄錢司,遂大斂民間銅器。其道、佛像及寺觀鐘磬之屬並置籍,每斤收其算二十文;民間所用照子、帶鑻之類,則官鬻之。凡民間銅器,陰一月輸官;限滿不納,十斤已上徒二年,賞錢三百千,許人告,自後犯者,私匠配錢監重役。其後得銅二百萬斤。 庚辰,帝出禦制《郊祀天地、宗廟樂章》十三首示輔臣。 壬午,國子祭酒周綰權尚書吏部侍郎,秘書少監曾幾權禮部侍郎。 八月,戊子朔,詔置國史院、修神宗、哲宗、徽宗三朝正史。 辛卯,權禮部侍郎孫道夫權工部侍郎。丙申,秘閣修撰、知紹興府趙令詪權尚書戶部侍郎。 壬寅,尚書省勘會張浚已服闋,詔:「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和國公張浚,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依舊永州居住。」 丁卯,加封唐柳州刺史柳宗元為文惠昭靈侯。 辛亥,詔立湣節廟於順昌縣,以祠範旺。 甲寅夜,地震。 九月,戊寅,右迪功郎李耆言:「自經界之後,稅重田輕,終所入且不足以供兩稅,今又配州縣買銅,民力愈困。況江西州縣,多用私錢,舊錢百,重十一兩,新錢百,重五兩有奇。若毀舊錢千,以鉛錫雜之,則可鑄二千五百,是以贛、吉等州,比屋私鑄。一路且以萬戶言之,戶日銷千錢,是日毀萬緡也。民既銷錢而盜鑄,官又抑民毀錢而更鑄,得不償失,徒弊百姓,費邦財。願詔諸監,錢姑仍舊歲,計坑冶所入銅錫興鑄,諸路委提刑兼主其事,戶部歲終課其殿最,則事省而民安矣。」 自戶部提領鑄錢,而分州縣科買銅錫,民多毀錢為銅以應命,故耆言如此。詔提領鑄錢司措置約束。 庚辰,中書舍人兼史館修撰王剛中充龍圖閣待制、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先是權禮部侍郎孫道夫,言中外籍籍,皆謂金人有窺江、淮意,帝曰:「朕待之甚厚,彼以何名為兵端?」道夫曰:「興兵豈問有名!願陛下早為之圖。」又言:「成都帥,陛下不可不擇,宜求才可制置四川者二三人,常置之聖度。」帝雲:「當儲人以待緩急之用。」剛中亦言:「禦敵最今日先務之急,盍先自擇將帥,蒐士卒,儲備軍械。加我數年,國勢富強,彼請盟則為漢文帝,犯邊則為唐太宗。」帝壯其言。會西蜀謀帥,宰執謂宜得文武威風識大體者,帝曰:「無逾王剛中矣。」遂有是命,又令道夫以蜀中利害語之。 辛巳,以士輵為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 冬,十月,丁亥朔,秘書少監沈介為賀大金正旦使,閤門祗候宋直溫副之;國子司業黃中為賀生辰使,閤門祗候、辦御前忠佐軍頭引見司李景夏副之。 戊子,左承議郎虞允文為秘書丞。 允文知渠州,地磽民貧,常賦之外,又行加斂,流江尤甚。允文奏罷之,凡六萬五千餘緡。 初,帝作損齋,舁去玩好,置經史古書其中,以為燕坐之所,且為之記,權吏部尚書賀允中請以賜群臣。庚寅,帝謂宰執曰:「允中嘗於經筵問朕所好之意,朕謂之曰:『朕之所好,非世俗之所謂道也。若果能飛升,則秦皇、漢武當得之;若果能長生,則二君至今不死。朕惟治道貴清淨,故恬淡寡欲,清心省事。所謂為道日損,期與一世之民同躋仁壽,如斯而已。』當降出碑本以賜卿等。朕又惟比年侈靡成風,如婚祭之類,至有用金、玉器者,此亦不可以不戒。」至是降詔諭中外如帝旨。 戊戌,詔:「尚書省凡事理不當者,許詣登聞檢院投狀類奏,覽訖,付禦史台理問。」 癸醜,故進士楊居中、執中,並特贈右承事郎。 二人,存中弟也,建寧之破死焉。至是存中乞以大禮所得親屬、門客二官為恤典,帝特命錄之。 十一月,癸亥,金詔有司勤政安民。 己卯,日南至,合祀天地於南郊,赦天下。 權禮部侍郎孫道夫言:「今合祭天地,奉祀宗廟,悉複承平舊典。加以辟道山,求遺書,修太學,育人材,文治既舉,自此願訓敕將士,增修武備,以為不虞之戒。」又言:「仁宗景祐初,采古兵法及舊史成敗,為《神武秘略》以賜邊臣,訓迪有方,故一時爪牙有古良將風。願下文館重加讎正,遍賜將帥,以繼仁宗故事,豈無曹瑋、王德用、狄青之徒為時出乎!」時金人渝盟有端,而中外疑信未決。道夫獨憂之,故數以武事為言。 癸未,金尚書左丞耶律安禮罷。參知政事李通以憂制起複如故。 己醜,詔出御前錢修葺睦親宅及重建學宮殿宇凡一百七十一區。 十二月,丁未,詔:「才人劉氏進封婉儀。」 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彬州安置李光,複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 壬子,金國賀正旦使正奉大夫、工部尚書蘇保衡,副使定遠大將軍、太子左衛率府率阿典謙入見。 乙卯,金以樞密副使張暉為尚書左丞,歸德尹高召和式起為樞密副使。 御前諸軍都統制兼知興元府姚仲言:「興元府、洋州諸縣,各有以前保丁內選到人材少壯堪出戰人,差充義士,臣已於數內摘揀到三千人,團結隊伍,教習武藝,及欲于附近大安軍、巴、蓬州差撥保丁,以備船運軍糧。」從之。自朝廷與金約和罷兵,議者乃奏罷利路諸州義士。至是仲聞金有意敗盟,欲為戰守備,乃奏複之。 議者亦謂:「興、洋舊有義士,皆驍勇可用,只是免身丁、差役之類,不費有司錢糧。望下本路帥司檢昭舊來簿藉條例,依舊收充,以時教閱,無令州縣別致騷擾,以備緩急使喚,此正古人寓兵於農之意。」奏可。 始,王庶立法,義士每丁蠲家業錢二百千,部轄使臣蠲六分科斂,及是諸縣民間所餘家業不多,科買軍糧草料苦於偏重。仲乃命視舊法,止蠲其半,部轄使臣三分之二,衣甲、兜鍪、神臂弓箭官給,其它應軍中所用,皆自為之。軍行,日支糧二升有半。每六十五人為隊,管隊二人,押擁隊三人,旗首三人。縣立三部,都、副部轄、管轄各一人。於是合五郡所籍,為二萬一千七百餘人,惟興、洋、大安久而不廢。 金主欲都汴,而汴京大內失火,命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暉營建南京宮室。浩從容奏曰:「往歲營治中都,天下樂然趨之。今民力未複而重勞之,恐不似前時之易成也。」不聽,浩朝辭,金主問以用兵江南之利害,浩不敢正對,乃婉辭以諫,欲以諷止,曰:「臣觀天意欲絕趙氏久矣。」金主愕然曰:「何以知之?」對曰:「趙構無子,樹立疏屬,其勢必生變,可不煩用兵而服之。」金主雖喜其言而不能從。 浩等至汴,金主時使宦者梁珫來視工役,運一木之費至二千萬,牽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之飾,遍傅黃金,而後間以五采,金屑飛空如落雪,一殿之費以億萬計。殿既成,珫指曰:「某處不如法式。」輒撤之更造,浩不能抗,與之鈞禮。 金舊制,宦者惟掌掖庭宮闈,至金主篡位,始以宦者王光道為內藏庫使,衛愈、梁安仁領內藏。金主嘗曰:「人言宦者不可用,朕以為不然。後唐莊宗委張承業以事,竟立大功,此中豈無人乎?」珫最被委任,故尤驕恣。 是歲,夏始立通濟監,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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