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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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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七年金正隆二年 春,正月,戊子,右通直郎、監登聞檢鼓王述,以貧乞補外。帝曰:「王倫頃年奉使金國,金欲留之,許以官爵,倫不從,乃冠帶南向,再拜求死。此事亦人所難,宜恤其後,可特添差通判平江府。」 庚寅,金以工部侍郎韓錫同知宣徽院事。錫不謝,杖百二十,奪所授官。 二月,丁酉朔,詔:「自今國學及科舉取士,並令兼習經義、詩賦,內第一場大小經各一道,永為定制。」 庚子,太尉、武當軍節度使、御前諸軍都統制、充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楊政薨,年六十。政守漢中凡十八年,特贈開府儀同三司,後諡襄毅。 辛醜,金初定太廟時享牲牢禮儀。 癸卯,金改定親王以下封爵等第,命置局,追取存亡誥身,存者二品以上,死者一品,參酌削降。公私文書但有王爵字者,皆立限毀抹,雖墳墓碑誌,亦發而毀之。 戊午,禦史中丞兼侍讀湯鵬舉參知政事。 鵬舉為台官凡一年半,所論皆秦檜餘黨,它未嘗及之。 己未,敷文閣待制、知刑南府王師心試尚書戶部侍郎。庚申,尚書吏部侍郎陳康伯兼侍讀,權禮部侍郎。賀允中兼侍講。 是月,金主坐武德殿,召吏部尚書李通,刑部尚書胡勵,翰林直學士蕭廉,語以「朕夜夢至上帝所,殿中人如嬰兒。少頃,有青衣特宣授朕天策上將,命征某國。朕受命出,上馬,見鬼兵無數,朕發一矢射之,眾皆喏而應。既覺,聲猶在耳,即遣人至廄中視所乘馬,其汗如水,取箭數之,亦亡其一。此異夢也,豈非天假手於朕,令取江南乎?」通等皆賀。金主戒無泄於外。 三月,丙戌,帝禦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 先是湯鵬舉以禦史中丞知貢舉,上合格進士博羅張宋卿等,帝親策試。既而以手詔宣示考試官曰:「對策中有鯁亮切直者,並置上列,以稱朕取士之意。」 時樂清王十朋,首以法天、攬權為對,其略曰:「臣勸陛下攬權者,非欲陛下衡石量書如秦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陛下傳飧聽政如隋文帝,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以強明自任、親治細事、不任宰相如唐德宗,而謂之攬權也;又非欲其精於吏治、以察為明、無複仁恩加唐宣宗,而謂之攬權也。蓋欲陛下懲其既往,戒其未然,操持把握,使威福之柄一歸於上,不至於下移而已。」又曰:「朝廷往嘗屢有禁鋪翠之令矣,而婦人以翠羽為首飾者,今猶自若也。是豈法令之不可禁乎?豈宮中服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風,未形於外乎?夫法之至公者,莫如取士,名器之至重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省闈、殿試,類皆竊巍科,有司以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又曰:「臣願陛下以正身為攬權之本,而又任賢以為攬權之助,廣收兼聽,以盡攬權之美,則所求無不得,所欲皆如意,雖社稷之大計,天下之大事,皆可以不動聲色而為之矣。」 晉原閻安中策言:「太子天下根本,自昔人君嗣政之後,必建立元子,授之匕鬯,所以系隆社稷,基固邦本,示奕世無窮之休。臣觀漢、唐史,東海王彊之于顯宗,宋王憲之于明皇帝,既皆為太子矣;暨天命定於後,莫不優加職秩,大封殊禮,退就宮邸,當時無閑言,後世無異議。孝成帝即位二十五年,立弟之子定陶王為子。今陛下之心,祖宗之心也,聖慮經遠,神機先物,嘗修祖宗故事,累年於茲矣。日就月將,緝熙光明之學,其曆試周知,不為不久也。而儲位未正,嫡長未辨,臣深恐左右近習之臣,浸生窺伺,漸起黨與,間隙一開,有誤宗社大計,此進退安危之機也。臣願陛下斷自宸衷,早正儲位,以系中外之望。」 帝謂大臣曰:「今次舉人程文,議論純正,仍多切直,似此人才,極有可用。」翼日,又謂大臣曰:「昨覽進士試卷,其間極有切直者。如論理財,則欲省修造。朕雖無崇台榭之事,然喜其言直。至論鋪金、鋪翠,朕累年禁止,尚未盡革,自此當立法必禁之。」湯思退曰:「太宗朝有雍邱尉武程,上疏願減後宮嬪嬙。太宗謂宰相曰:『程疏遠,未悉朕意,縱欲敗度,朕所不為。內廷執掌,有不可缺者。』李昉欲斥程以戒妄言,太宗曰:『朕何嘗以言罪人,但念程不知耳。』士人論事,不究虛實,陛下能容之,實千載之遇。」帝曰:「正不消與辨。」陳誠之曰:「天下自有公論。陛下此舉,大足以感動天下。願陛下自此益崇儉約,以節浮費。」 時帝臨禦久,主器未定,大臣無敢啟其端者,安中對策,獨以儲貳為請。帝感其言,於是賜十朋等四百二十六人及第、出身,而擢安中第二。或曰:「安中與舉人黃成孫同縣相友善,成孫父源,嘗為書言儲貳事,安中得其說以對,帝大賞之。」 始。蜀人之未集也。帝數有展日之命。沈該奏:「天時向暄,恐陛下臨軒,不無少勞。請一面引試,後有至者,臣等策之,中書定其高下。」帝不許,曰:「三年取士,朕豈憚一時之勞耶!」及唱名至安中,又至第三人雙流梁介,帝連舉首謂該曰:「如何?」該大慚悚。 丁亥,特奏名進士李三英等三百九十二人,武舉進士趙應熊等十五人,特奏名一人,授官有差。 應熊武藝絕倫,且試南首為第一人。帝謂大臣曰:「徽宗時,如馬擴、馬識遠俱以武舉擢用,或銜命出疆。今次魁選文武皆得人,應熊弓馬甚精,文字亦可采。朕樂於得士,雖終日臨軒,不覺倦也。」遂以應熊為閤門祗候、江東安撫司準備將。 左宣奉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萬俟禼卒;壬辰,拜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贈少師。命入內內侍省都知衛茂實護喪,拜其子右承奉郎夷中、右迪功郎致中並直秘閣,它子侄九人各進一官。 夏,四月,丙申朔,清遠軍承宣使、知金州、節制屯駐御前軍馬姚仲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御前諸軍都統制、利州東路安撫使,兼知興元府。保甯軍承宣使、御前前部統制、知階州王彥為金、房、開、達州安撫使、節制屯駐御前軍馬,兼知金州。 辛亥,保甯軍節度使、萬壽觀使、提舉秘書省信安郡王孟忠厚薨,贈太保,擢其子右朝請郎充、右宣義郎嵩、右承事郎雍皆直秘閣,它子孫六人皆進一官。 詔以提舉秘書省印納禮部,自是不復除。 辛酉,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讀陳康伯遷吏部尚書。 壬戌,尚書戶部侍郎王俁權工部尚書,太府少卿林覺權戶都侍郎。 是月,加封徐偃王曰靈惠仁慈王。 金降景宣帝為遼王。 五月,丁醜,詔:「孟庾追複端明殿學士、左宣奉大夫;路允迪追複龍圖閣學士、左通議大夫。」庾既得歸,廢為民而死,或言允迪在汴不食卒,故皆複之。 癸未,金國賀生辰使、正議大夫、守禮部尚書耶律守素、中靖大夫、太常少卿許竑,見於紫宸殿。 辛卯,禮部、太常寺言:「每歲大祀三十六,除天地、宗廟、社稷、感生帝、九宮貴神、高禖、文宣王等已行外,其餘並請寓祠齋宮。立春祀青帝,朝日,出火東階,權于東門外長生院;赤帝、黃帝,權于南門外淨明寺;白帝,夕月,納火西階,權于西門外惠照院;黑帝,權於北門外精進寺;皆用少牢,備樂舞。而神州地祇以精進地狹,祀熒惑以與赤帝同日,皆權于惠照院行之。」神州當用犢,而亦用少牢,蓋權禮也。自紹興以來,大祀所行二十三而已,至是侍御史周方崇以為言,乃悉複之。 六月,戊申,知樞密院事湯思退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庚戌,詔:「故追複中大夫黃潛善,再複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官一子。」 甲寅,中書舍人兼侍講、權直學士院王綸試尚書工部侍郎,太府少卿徐林權尚書刑部侍郎。乙卯,尚書左司員外郎葛立方權吏部侍郎。 戊午,初命太廟冬饗祭功臣,蠟饗祭七祀,祫饗兼之。 辛酉,故責授昭化軍節度副使周望,追複龍圖閣學士、左中大夫,官其家二人。 自秦檜死,左司諫淩哲請追複大臣死于貶所者。朝論初指趙鼎、王庶等數人;沈該、湯思退為相,遂並取先得罪于國者而追複之,哲複爭,以為不可,乃止。 秋,七月,乙丑,秘書省校書郎陳俊卿言:「人之才性,各有所長,禹、稷、皋陶、垂、益、伯夷,在唐、虞之際,各守一官,至終身不易。此數君子者,苟使之更來迭去,易地而居,未必能盡善,況其餘乎!今也監司、帥臣鮮有終其任者,遠者一年,近者數月,輒已遷徙;州縣百姓送往迎來之不暇,其為勞費,不可殫舉。以至內而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無肯安其職業,為三數年計者,往往數日待遷,視所居之官,有如傳舍。雖有勤恪之人,宣力公家,於人情稍通,綱條稍舉,已舍而它去。來者皆未能盡識吏人之面,知職業之所主,則又遷矣。因循歲月,積弊已久,是以胥吏得以囊橐為奸,賄賂公行而莫之誰何,如此而望職業之舉,難矣。夫爵祿名器,人所奔趨,必待積勞而後遷,則人各安分,不敢躁求。若開驟進之門,使有僥倖之望,則人人懷苟且之心,無守公之節,其自為謀則得矣,朝廷何賴焉!臣嘗讀《國史》,見太祖朝任魏丕掌作坊十年,劉溫叟為台丞十有二年,太宗朝劉蒙正掌內藏二十餘年,陳恕在三司亦十餘年,此祖宗用人之法也。望與執政大臣參酌,立為定論。其監司、帥守,有政術優異者,或增秩賜金,必待終秩而後遷擢。至於朝廷百執事之官,亦當少須歲月,俾久於其職,然後察其勤惰而升黜之。庶幾人安其分,盡瘁于國,無有過望,而萬事舉矣。」詔三省行下。遂以俊卿為著作佐郎。 庚午,戶部侍郎林覺言:「國朝慶曆以來,歲鑄錢一百八十餘萬緡,其後亦不下百萬,如前年猶得十四萬緡,去年猶得二十二萬緡。而典司官吏,徒糜祿廩,朝廷罷之,殊快人意,但付之漕司,日久亦未有涯。議者以為諸路物料有無不等,運司不相統轄,無以通融鼓鑄。宜出戶部錢八萬緡為饒、贛、韶三州鑄本,委各州通判主管,漕臣往來措置,今歲權以二十三萬緡為額,即不復以舊錢得代發。」從之。 甲戌,直秘閣、知臨安府榮嶷權尚書戶部侍郎。 八月,甲午朔,帝諭宰執曰:「昨日卿等繳到宋㬇所上徽宗賜㬇手詔,朕已恭覽。蓋徽宗內禪之美,遠過堯、舜,而一時小人,外庭如唐恪、聶昌、耿南仲,內侍如邵成章、張藻、王孝竭輩、輒為妄言以惑淵聖之聽,父子之間,幾於疑貳。至宋㬇、李綱奉迎徽宗還京,綱先歸,具言徽宗之意,而後淵聖感悟,兩宮釋然。今觀手詔,並得綱題識,皆朕昔所親見者。朕朝徽宗于龍德宮,嘗聞親諭雲:『朕平生慕道,天下知之。今倦于萬機,以神器授嗣聖,方築甬道于兩宮間,以便朝夕相見。且欲高居養道,抱子弄孫,優遊自樂,不復以事物攖懷。而小人希進,妄生猜間,不知朕心如此。嗣聖在春宮二十年,朕未嘗有纖芥之嫌,今豈複有所疑耶?』此皆當時玉音,外庭往往不知。」沈該等曰:「昨日臣等既得竊觀徽宗詔墨,今又親聞陛下宣諭,此實堯、舜盛德之事,因以知李綱題識,蓋實錄也。」翼日,該等又請宣付實錄院,帝曰:「朕為人子,何可不暴白其事,使天下後世知之!」既而又親筆書於詔後,宣示宰執。 乙未,參知政事湯鵬舉知樞密院事。 壬寅,清遠軍承宣使兼知興元府姚仲為保甯軍節度使。 癸卯,金始置登聞院。 甲寅,金罷上京留守司。 己未,右奉議郎宋汝為卒。 汝為棄妻子亡去,至是十年,卒於青城縣開先觀,年六十。汝為未病,以後事托其友人監永康茶稅王槐孫,後月餘乃死,槐孫為葬之青城山中。 是月,金主試進士于廣樂園。 九月,戊辰,故房州觀察使王燮追複建武軍承宣使。 戊寅,吏部尚書兼侍讀陳康伯參知政事。 辛巳,給事中兼侍讀王師心權吏部尚書。 癸未,敷文閣待制王俁卒。 丙戌,侍御史周方崇試尚書禮部侍郎。 冬,十月,庚申,左司諫淩哲權尚書禮部侍郎。 先是台諫官皆湯鵬舉所薦,至是哲與方崇皆內徙,而以朱倬、葉義問代之,自是鵬舉始不安矣。 十一月,乙丑,太常少卿充賀金國正旦使孫道夫、閤門宣贊舍人充副使鄭朋辭行。 先時左從政郎左蹕為書狀官,死於涿州驛舍,不暇為棺具,但坎地葬之,及道夫至北庭,乃焚其骨以歸。後特官一子。 丁卯,工部侍郎兼侍講王綸等言:「興化軍進士鄭樵,耽嗜墳籍,杜門著書,嘗以所著書獻之朝廷,降付東觀。比聞撰述益多,當必有補治道,終老韋布,可謂遺才。望賜召對,驗其所學,果有所取,即乞依王蘋、鄧名世例施用,庶學者有所激勸。」乃命樵赴行在。 殿中侍御史葉義問論知樞密院事湯鵬舉,以為:「人臣不忠之罪,莫大於掠美以欺君,植党以擅權;有一於此,法當竄殛,況兼而有之!鵬舉初罷平江,適逢陛下欲去權臣黨與之弊,起廢匿瑕,付以風憲。凡所彈擊,發蹤指示,皆出陛下之英斷,初非鵬舉可得而竊。況鵬舉本非正直敢言之士,嘗除廣帥,憚于遠行,因秦檜之嬖人丁禩獻佞於檜,遂移平江。及秦檜還建康焚黃,鵬舉棄去郡事,連日奔走吳江,望塵雅拜,比它郡守最為諛佞,自非陛下收拭用之,則鵬舉實秦檜黨中之奸猾耳。至處言路,乃妄自尊大,竊弄威權,使陛下去邪之英斷,反為鵬舉賣直之虛名,此臣所謂掠美以欺君者也。鵬舉自居要途,引用非類,凡平日之所忌者,雖賢德忠良,必極力擠之,平日之所喜者,雖輕猥邪佞,必極力援之。坐是劉天民、范成象、留觀德之徒,爭為鷹犬,同惡相濟,牢不可解。逮居樞府,積忌尤甚,凡己所惡,必遣天民輩先諭台諫,有議論不同者,即怫然作色曰:『此人我所薦拔,何相負如是!』夫台諫者,陛下之台諫,非鵬舉之私人也。而鵬舉自違詔旨,敗壞成法,略無忌憚之心,複蹈前車之轍,此臣所謂植党以擅權者也。況鵬舉位居宥密,執權甚重,若不急去,其害有甚于秦檜。望將鵬舉明正典刑,竄之遠方,以為不忠罔上之戒。」 辛巳,左正言何溥請特詔大臣勿數易郡守,帝謂宰執曰:「此論切中時病。近亦有因事移易者,今非甚不得已,且令成資。」湯思退曰:「豈惟郡守!監司亦然。欲于卿、監、郎官中擇資淺者,令中外更代,皆至成資而罷。」帝曰:「如此,不惟免迎送之擾,亦可革內重外輕之弊矣。」 丁亥,知樞密院事湯鵬舉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在外宮觀,免辭謝。 十二月,乙未,重見尚書六部成。 己酉,以徐林為刑部侍郎。 戊午,金主遣驃騎上將軍、侍衛親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高思廉,昭毅大將軍、行尚書兵部郎中阿勒根彥忠,來賀明年正旦。 是歲,金以張仲軻為諫議大夫,修起居注,但食諫議俸,不得言事。 金主恃累世強盛,欲用兵以一天下,吏部尚書李通揣知其意,遂與仲柯及右補闕馬欽等,盛談江南富庶,子女玉帛之多,以逢其意。宦者梁珫因極稱宋劉妃絕色傾國,金主大喜,命縣君高蘇庫爾貯衾褥之新潔者,俟得劉貴妃用之。 欽為人輕脫,不識大體,金主每召見與語,欽出,輒以語人曰:「上與我論某事,將行之矣。」其視金主如僚友然。累遷國子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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