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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七年(2)


  夏,四月,壬辰朔,詔築太廟于建康,以臨安府太廟充本府聖祖殿。

  甲午,少師、萬壽觀使劉光世,特許任便居住,從所請也。光世遂居溫州。

  丙申,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奏以前護副軍及馬軍司,見在通為前、後、左、右、中軍及游奕,凡六軍,每軍千人,共為十二將,從之。前護副軍,即八字軍。

  丁酉,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入辭。

  倫自平江至建康,凡四召對。帝使倫謂金右副元帥魯國王昌曰:「河南之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曷若見歸!」倫奉詔而去。帝因倫行,附進皇太后、淵聖皇帝黃金各二百兩。

  中書言:「宇文虛中、朱弁奉使日久,宜有支賜以慰忠勤。」詔賜虛中黃金五十兩,綾、絹各五十匹,龍鳳茶十斤;弁黃金綾帛各三十兩匹,茶六斤。樞密使秦檜言:「孫傅、張叔夜家屬在金中甚貧,願因倫行有所賑給。」詔賜金如虛中之數。

  壬寅,大常少卿吳表臣權尚書禮部侍郎。

  丁未,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乞解官持餘服。

  張浚嘗與飛論淮西事,浚曰:「王德,淮西軍所服,今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議領之,何如?」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勢所必爭。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習軍事,恐不足以服之。」浚曰:「張宣撫何如?」飛曰:「暴而寡謀,且瓊素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耳。」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浚艴然曰:「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柄歸廬墓,帝不許。

  庚戌,命兵部侍郎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往鄂州監嶽飛軍。

  壬子,張浚辭往太平州、淮西視師。

  浚因論劉光世以八千金為回易,沈與求曰:「臣聞光世之去,嘗語人以陶朱公自比,是誠可以致富矣。」浚等論範蠡之賢,人所難及,帝曰:「蠡固賢,朕謂於君臣之義猶未盡也。」

  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嶽飛所奏,公輔退,上書言:「昨親奉聖語,說及嶽飛前事,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臣度其心,往往謂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勝之。又以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金境,使金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必得。此亦是一說。陛下且當示以不疑,與之反復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飛豈敢拒命!前此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如劉光世雖罷,而更寵以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臣乞俟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著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詔:「群臣俟祔廟畢,純吉服。卒哭曰,建康、臨安府禁屠宰三日。大、小祥,諸路州縣禁樂七日、屠宰三日。」

  初,禮官奏百官卒哭日純吉服,左司諫陳公輔請令且服黑帶以俟梓宮之還,如梓宮未還,須小祥後;又乞百姓禁樂三年。帝曰:「禁樂固當,但念細民以樂為業者,無以衣食耳。」事下禮官討論,至是條上。禮官言卒哭禁屠、樂無故事,然卒行之二都,蓋帝指也。

  癸醜,贈直秘閣楊邦乂,加贈徽猷閣待制,增賜田三頃。

  於是樞密院奏邦乂忠節顯著,宜極褒崇,帝曰:「邦乂忠烈如此。顏真卿異代忠臣,朕昨已官其子孫;邦乂為朕死節,不可不厚褒以為忠義之勸。」故有是命。

  五月,乙丑,帝與輔臣論淮西事,因曰:「兵無不可用,在主將得人耳。趙奢用趙兵大破秦軍,而趙括將之則大敗;樂毅用燕兵破齊,而騎劫代之則為田單所敗。豈不在主將得人乎?」秦檜曰:「陛下論兵,可謂得其要矣。」

  初,劉光世之罷也,以其兵隸都督府,而檜與知樞密院事沈與求,意以握兵為督府之嫌,乞置武帥,台諫觀望,繼亦有請,乃以相州觀察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為都統制。德,光世愛將,故就用之。

  丙寅,詔四川制置大使席益趣遣所募西兵。

  初,命益於團集人內選三路少壯人二千,兼家赴行在,專充扈衛。益言已遣統押管顏漸部兵千人出峽,故命趣之。

  壬申,詔禮官條具舉行文宣、武成王、熒惑、壽星、岳、瀆、海、鎮、農、蠶、風、雷、雨師之祀,用太常博士黃積厚請也。文宣王以春秋二仲,並從祀凡九十八,武成王及從祀凡六十三,皆用兩少牢。熒惑以立夏,其禮與文宣王皆如感生帝。壽星用秋分,嶽、瀆、鎮、海用四立日及夏季之土旺,先農以孟春,先蠶以季春之巳日,風師以立春後醜日,雷師以立夏後申日;自壽星以下,皆用酒脯。

  甲戌,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今以詞賦、經義取士,而考校者患不能兼通,升黜安能得實!今歲科場,望令諸路轉運司取詞賦、經義兩等,各差考官。」從之。

  己卯,廣西進出格馬,帝曰:「此幾似代北所生。廣西亦有此馬,則馬之良者不必西北可知。」帝因論:「春秋列國不相通,所用之馬,皆取于國中而已。申公巫臣使吳,與其射禦教吳乘車,則是吳亦自有馬。今必于產馬之地求之,則馬政不修故也。」

  詔禮部討論大火之祀。先是行在多火災,言者論:「國家實感炎德,用宋建號。康定間,因古商丘作為壇兆,以閼伯配大火之祭。多事以來,地在敵境。望詔有司即行在所,每建辰戌出納之月,設位望祭。」從之,用酒脯。

  己醜,名徽宗皇帝神禦殿曰承元。

  詔:「殿前司行營右護軍、後護軍並許置都、副統制。」

  庚寅,尚書右僕射張浚言:「和靖處士尹焞,緣叛臣劉豫父子迫以偽命,焞經涉大河,投身山谷,自長安徒步趨蜀。臣常延請至司,與之晉接,觀其所學所養,誠有大過人者。今陛下博采群議,召置經筵,而焞辭免新命,未聞就道。伏望聖慈特降睿旨,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遣。」初,焞行至九江,會諫臣陳公輔請禁伊川學,焞複辭,曰:「學程氏者焞也。」浚乃顯言其學行,請趣召之,焞猶不至。

  是月,偽齊陷隨州。

  六月,辛卯朔,改諡惠恭皇后日顯恭。

  癸巳,右司諫陳公輔入對,面奏興複之策。因言眾論謂南兵不可用,帝慨然曰:「赤壁之役,曹操敗于周瑜,淝水之戰,苻堅敗于謝玄,北人豈常勝哉!越王勾踐卒敗吳王,兵強諸國,亦豈北方士馬邪!」

  乙巳,知樞密院事沈與求卒,特輟視朝二日,贈七官為右銀青光祿大夫,即湖州賜田十頃,上將臨奠,其家辭而止。與求再執政僅數月,未及有所建明。後諡忠敏。

  戊申,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往灘西撫慰諸軍。

  祉初在建康,每有平敵之志,張浚大喜之。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浚曰:「正為有其人,故欲易之也。」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劉豫父子,然後盡複故疆。」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直秘閣詹至聞之,遣浚書曰:「呂尚書之賢,固一時選,然於此軍恩威曲折,卵翼成就,恐不得比前人。兼此軍今已付王德,德雖有功,而與酈瓊輩故等夷,恐其下有不能平者。願更擇偏裨素為軍中所親附者,使為德副,以通下情。」會祉還朝,而瓊與其下八人列狀訟德于都督府,且乞回避;都督府謂德為直,寢不行。瓊等又訟于禦史台,德亦言瓊之過。乃詔德還建康,以所部一軍隸都督府,覆命祉往廬州節制之。祉將行,賜以鞍馬、犀帶、象笏,撫諭甚寵,皆非從官故事。

  中書舍人張燾,見浚言:「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得輕付!」浚不從。祉又辟都督府準備差遣陳克自隨,資政殿學士葉夢得與克厚,謂之曰:「呂安老非馭將之才,子高詩人,非國士也。淮西諸軍方互有紛紛之論,是行也,危矣哉!」亦弗聽。祉、克皆留其家,以單騎從軍。安老,祉字;子高,克字也。

  庚戌,金尚書左丞高慶裔,轉運使劉思,有罪伏誅。

  乙卯,左司諫陳公輔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未,給事中兼直學士院胡世將權尚書禮部侍郎。

  秋,七月,丁卯,起複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遣屬官王敏求末奏事。

  初,飛請解官,未報,乃以本軍事務官張憲攝軍事。憲在告,而權宣撫判官張宗元命下,軍中籍籍曰:「張侍郎來,我公不復還矣。」直寶文閣、新知襄陽府薛弼在武昌,未上,請憲強出臨軍,憲諭群校曰:「張侍郎來,由我公請也。公解軍政未久,汝輩乃如此,公聞之且不樂。今朝廷已遣敕使起複我公矣,張非久留者。」眾遂安。

  帝命參議官李若虛、統制官王貴詣江州,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並行軍法。若虛等至東林寺見飛,具道朝廷之意,飛乃受詔赴行在。

  張浚見飛,具道上之眷遇,且責其不俟報棄軍而廬墓。飛具表待罪,帝慰遣之。將行,帝謂飛曰:「卿前日奏陳輕率,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所以複令卿典軍,任卿以恢復之事者,可以知朕無怒卿之意也。」飛得帝語,意乃安。至是遣敏求來奏事,委曲感恩,雲:「非官家保全,何以有今日!」翼日,帝以其語諭輔臣,秦檜不悅。

  壬申,張浚以旱乞率從官禱雨,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地形高,最覺闕雨。」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意矣。須精加祈求,庶幾數日間得雨也。」

  時方盛暑,浚一日坐東閣,參知政事張守突入,執浚手曰:「守向言秦舊德有聲,今與同列,徐考其人,似與昔異,晚節不免有患失心,是將為天下深憂。」蓋指樞密使秦檜也。浚以為然。

  辛巳,張浚等奏禱雨備至,未獲休應,帝曰:「應天須以實,如恤刑、弛役之類,當更有實惠可及民者。朕曉夜思之,如積欠一事,為民之害甚大,比因移蹕,所過州郡,下蠲除之令,民間極喜。可將紹興五年以前稅賦積欠及其它逋負,議蠲之,庶幾少蘇民力。」浚等退而條具,悉施行焉。

  金大保、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薨。宗翰決策制勝,有古名將風,薨年五十八。

  甲申,蠲諸路民戶紹興五年以前欠租;其坊場淨利,五年正月以前所負,亦除之。建康府居民,貧病者畀之藥,死者助其葬。

  乙酉,權戶部侍郎王俁請就建康權正社稷之位,詔從之。

  丙戌,夜,金京師地震。

  封皇叔宗雋、宗固、叔祖暈皆為王。

  丁亥,金汰兵興濫爵。

  戊子,詔:「諸路州縣逃亡民戶未開墾田畝,通限八年輸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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