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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六年(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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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乙未朔,帝率百官遙拜二帝。 丁酉,吏部侍郎、都督府參議軍事呂祉還行府供職。 先是劉麟等令鄉兵偽為金人服,于河南諸處千百為群,人皆疑之,以金、偽合兵而至。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奏禦賊事宜,調廬州難守,且密幹左僕射趙鼎,欲還太平州,又江東宣撫使張俊方駐軍泗州。都督張浚奏:「敵方疲於奔命,決不能悉大眾複來,此必皆豫兵。」而邊報不一,俊、光世皆請益兵,眾情恟懼,議欲移盱眙之屯,退合肥之戍,召嶽飛盡以兵東下。浚獨以為不然,乃以書戒俊及光世曰:「賊眾之兵,以逆犯順,若不剿除,何以立國,平日亦安用養兵為!今日之事,有進擊,無退保。」而鼎及簽書樞密院事折彥質,皆移書抵浚,欲飛軍速下。且擬條畫項目,請帝親書付浚,大略欲令張俊、楊沂中合兵掃蕩,然後退師還南,為保江之計,不必守前議。於是江東宣撫使韓世忠統兵過淮,遇敵騎,與阿裡雅貝勒等力戰,既而亦還楚州。或請帝回臨安,且追諸將守江防海,浚奏:「若諸將渡江,則無淮南,而江之險之敵共。淮南之屯,正所以屏蔽大江。使賊得淮南,因糧就運以為家計,江南豈可保乎!今淮西之寇,正當合兵掩擊,況士氣甚振,可保必勝。若一有退意,則大事去矣。又,嶽飛一動,則襄、漢有警,複何所制!願朝廷勿專制於中,使諸將不敢觀望。」帝乃手書報浚:「近以邊防所疑事諮卿,今覽所奏甚明,俾朕釋然無憂。非卿識高慮遠,出人意表,何以臻此!」祉亦言士氣當振,賊鋒可挫,榻前力爭,至於再四。彥質密奏:「異時誤國,雖斬晁錯以謝天下,亦將何及!」帝不聽。乃命祉馳往光世軍中督師。 時劉猊將東路兵至淮東,阻世忠承、楚之兵不敢進,複還順昌,麟乃從淮西系三浮橋而渡。於是賊眾十萬,已次於濠、壽之間。江東宣撫使張俊拒之,即詔並以淮西屬俊。主管殿前司楊沂中,為浚流制官,浚遣沂中至泗州與俊合,且使謂之曰:「上待統制厚,宜及時立大功,取節鉞,或有差跌,浚不敢私。」諸將皆聽命。 戊戌,楊沂中至濠州,會劉光世已舍廬州而退。浚甚怪之,即星馳至採石,遣人喻光世之眾曰:「若有一人渡江,即斬以徇!」且督光世複還廬州。右司諫王縉,亦言主帥有慢令不赴期會者,請奮周世宗、我太祖之英斷以勵其餘。帝親筆付沂中:「若不進兵,當行軍法。」光世不得已,乃駐兵與沂中相應,遣統制官王德、酈瓊將精卒自安豐出謝步,遇賊將崔皋于霍丘,賈澤于正陽,王遇於前羊寺,皆敗之。是日,賊攻壽春府寄治芍陂水寨,守臣閤門祗候孫暉夜劫其寨,又敗之。初,光世言糧乏,詔轉運使向子諲濟其軍。子諲晝夜並行,至廬州而光世兵已出東門。子諲直入見光世,具其綱船至岸次,光世乃止。 壬寅,顯謨閣直學士、巡幸隨軍都轉運使梁汝嘉為浙西、淮東沿海制置使,帶禦器械劉錡副之。翼日,更命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為制置使,以所部屯通州之料角。汝嘉等乞以右通直郎、新知濠州蔡延世等二人充參議官,量賜激賞錢,仍令浙西漕臣、淮南提點官應副軍食,皆從之。 劉猊以眾數萬過定遠縣,欲趨宣化以犯建康,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與猊前鋒遇于越家坊,敗之。猊孤軍深入,恐南師掩其後,欲會麟於合肥。 癸卯,趙鼎進呈劉光世所奏事宜,帝曰:「光世之意,似欲退保採石。」鼎曰:「據諸處探報殊無金人,如此則自當鏖擊。若官軍與豫賊戰而不能勝,或更退撓,則他時何以立國!但光世分兵隨處禦捍,已見失策。今賊兵既已渡淮,唯當亟遣張俊合光世之軍,盡掃淮南之寇,然後議去留,茲為得計。萬一使賊得志於光世,則大事去矣。」帝顧鼎曰:「卿此策頗合朕意。」 甲辰,楊沂中至藕塘,與劉猊遇。賊據山險,列陳外向,矢下如雨,沂中曰:「吾兵少,情見則力屈,擊之不可不急。」乃遣摧鋒軍統制吳錫以勁騎五千突其軍,賊兵亂。沂中縱大軍乘之,自將精騎繞出其脅;短兵方接,即大呼曰:「破賊矣!」賊方愕視,會江東宣撫司前軍統制張宗顏等自泗州南來,率兵俱進,賊眾大敗。猊以首抵謀主李諤曰:「適見一髯將軍,銳不可當,果楊殿前也。」即以數騎遁去。餘兵猶萬計,皆僵立駭顧,沂中躍馬前叱之曰:「爾曹皆趙氏民,何不速降!」皆怖伏請命。南軍獲李諤與其大將李亨等數十人。 麟在順昌,聞猊敗,拔寨遁去,光世遣王德擊之。先是帝賜德親劄,諭令竭力協濟事功,以副平日眷待之意。德奉詔,與沂中追麟至南壽春還。 是役也,通兩路所得賊舟數百艘,車數千兩,器甲、金帛、錢米、偽交鈔、誥敕、軍需之物不可勝計。于時孔彥舟圍光州,守臣敦武郎王莘拒之,彥舟聞猊敗,亦引去。北方大恐。 辛亥,楊沂中捷奏至,俘戮甚眾,帝愀然曰:「此皆朕之赤子,迫於凶虐,勉強南來,既犯兵鋒,又不得不殺,念之心痛。」顧趙鼎曰:「可更戒敕諸將,爾後務先招降。其陳歿之人,亟為埋瘞,仍置道場三晝夜,以示矜惻。」 乙卯,侍御史周秘奏貸遣所得之俘,帝曰:「秘此意甚善。朕方痛念西北之民皆吾赤子,進為王師所戮,退為劉麟所殘,不幸如此。今當給與錢米,然後遣之使歸。」 乙未,趙鼎奏:「比見探報,劉麟所起山東、京畿人夫,有自書鄉貫姓名於身而就縊者。」帝曰:「何故如此?」鼎曰:「苦其力役耳。昔臣在陝西,親見調夫,而民間不大聊生,號哭之聲,所不忍聞,是以聖人常以用兵為戒。仁宗皇帝勤儉積累四十二年,府庫盈溢,下無貧民。」帝曰:「它時事定,願不復更用兵革。」 壬戌,廢梅州為程鄉縣,隸潮州。又廢長樂縣為鎮。 癸亥,張浚遣左承議郎、行府書寫機宜文字計有功來奏事;後二日,除直秘閣,遣還。 初,趙鼎得政,首引浚共事,其後二人稍有異議,賓客往來其間,不協。及楊沂中奏捷,鼎即求去位,帝不許。鼎因曰:「臣始初與張浚如兄弟,近因呂祉輩離間,遂爾睽異,今同相位,勢不兩立。陛下志在迎二聖,複故疆,當以兵事為重。今浚成功淮上,其氣甚銳,當使展盡底蘊,以副陛下之志,如臣但奉行詔令經理庶務而已。浚當留,臣當去,其勢然也。浚朝夕還,俾臣奉身而退,則同列之好,俱無所傷;它日或因物議有所去留,則俱失之矣。」帝曰:「朕自有所處,卿勿為慮。」鼎曰:「萬一議論紛紛,曲直淆亂,是時陛下必不秘今日之言,臣狼狽無疑矣。陛下即位以來,命相多矣,未有一人脫者,豈不累陛下考慎之明乎!」帝徐曰:「俟浚歸議之。」浚奏車駕宜乘時早幸建康;鼎與折彥質並議回蹕臨安以為守計,帝許之。 丙寅,故中大夫范純禮,再贈資政殿學士,其合得恩澤,依數貼還,以其家有請也。後諡恭獻。 庚午,詔張浚還行在所。 初,劉麟等既敗歸,金人遣使問劉豫之罪。豫懼,廢猊為庶人以謝之。於是金人始有廢豫之意矣。 十二月,甲午逆,德音降廬、光、濠州、壽春府雜犯死罪已下囚,釋流已下。制曰:「朕以眇質,獲承至尊,念國家積累之基,遭外侮侵陵之患,誠不足以感移天意,德不足以綏靖亂原,致被叛臣,乘予厄運,頻挾亂勢,來犯邊隅,直渡淮濆,將窺江、浙。所賴諸將協力,六師爭先,雖逆雛暫逭於天誅,而匹馬莫還於賊境。載循不道,深惻於心,俾執干戈,皆朕中原之赤子;重為驅役,亦有本朝之舊臣;迫彼暴虐之威,陷茲鋒鏑之苦,繇予不德,使至於斯。申戒官司,務優存沒,知朕興懷於兼愛,本非得已而用兵,宜錫茂恩,以蘇罷俗。」 詔行宮留守秦檜即赴行在所奏事。張浚以檜在靖康中建議立趙氏,不畏死,有力量,可與共天下事,一時仁賢薦檜尤力,遂推引之。 趙鼎既與浚不協,左司諫陳公輔因奏劾鼎。鼎屢求去,帝愀然不樂曰:「卿只在紹興,朕它日有用卿處。」 戊戌,右司諫王縉入對,論簽書樞密院事折彥質之罪,大略為:「彥質于敵馬南向之時,倡為抽軍退保之計,上則幾誤國事,下則離間君臣,乞賜罷黜。」 先是張浚自帝還平江,隨班入見,帝曰:「卻敵之功,盡出右相之功。」於是趙鼎惶懼,複乞去。浚入見之,次日,具奏曰:「獲聞聖訓,惟是車駕進止一事,利害至大。天下之事,不倡則不起,不為則不成。今四海之心,孰不想戀王室!金、豫相結,脅以之威,雖有智勇,無所展竭。三歲之間,賴陛下一再進撫,士氣從之而稍振,民心因之而稍回,正當示之以形勢,庶幾乎激忠起懦,而三四大帥者,亦不敢懷偷安苟且之心。夫天下者,陛下之天下也,陛下不自致力以為之先,則被堅執銳,履危犯險者,皆有解體之意。今日之事,存亡安危所自以分。六飛倘還,則有識解體,內外離心,日復一日,終以削弱,異日複欲巡幸,詔書誰為深信而不疑者!何則?彼已知朝廷以為避地之計,實無意圖回天下故也。論者不過曰『萬一有警,難於遠避』,夫將士用命,扼淮而戰,破敵有餘,苟人有離心,則何地容足!又不過曰『當秋而戰,及春而還』,此但可以紓一時之急,年年為之,人皆習熟,難立國矣。又不過曰『賊占上流,順舟可下』,今襄、漢非彼有,舟何自來?使賊有餘力,水路偕進,陛下深處臨安,亦能安乎?」 浚因獨對,乞乘勝取河南地,擒劉豫父子;又言劉光世驕惰不戰,不可為大將,請罷之。帝問:「常與鼎議否?」浚曰:「未也。」浚見鼎,具道其故,鼎曰:「不可。豫機上肉耳,然豫倚金人為重,不知擒滅劉豫,得河南地,可遂使金不內侵乎?光世將家子,士卒多出其門下,若無故罷之,恐人心不可。」浚不悅。鼎複言強弱不敵,宜且自守,未可以進,由是與彥質俱罷去。 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引兵攻淮陽軍,敗之。 己亥,賜劉光世、嶽飛詔曰:「國家以叛逆不道,狂狡亂常,遂至行師,本非得已,並有威懷之略,不專誅伐之圖。蓋念中原之民,皆吾赤子,迫於暴虐之故,來犯王師,自非交鋒,何忍誅戮!庶幾廣列聖好生之德,開皇天悔禍之衷。卿其明體朕懷,深戒將士,務恢遠馭,不專尚威,凡有俘擒,悉加存撫。將使戴商之舊,益堅思漢之心,蚤致中興,是為偉績。毋致貪殺,負朕訓言。」樞密院奏光世之將馬欽、飛之將寇成等,捕獲各五百人,並斬訖,故有是詔。 辛醜,詔築南壽春城。 壬寅,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都督諸路軍馬兼監修國史趙鼎,充觀文殿大學士、兩浙東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紹興府。 龍圖閣學士、知紹興府孫近試吏部尚書。 命吏部侍郎、都督行府參議軍事呂祉,往建康措置移蹕事務。 乙巳,帝與宰執語唐開元之治曰:「姚崇為相,嘗選除郎吏,明皇仰視屋椽,崇驚愕久之,後因力士請問,知帝所以專委之意。人主任相當如此。」張浚曰:「明皇以此得之,亦以此失之。楊、李持柄,事無巨細,一切倚仗,馴致大亂。籲,可戒也!」帝曰:「然卿知所以失否?在於相非其人,非專委之過也。」浚曰:「明皇方其憂勤,賢者獲進,逮其逸樂,小人遂用,此治亂之所以分。陛下灼見本末,天下幸甚!」 趙鼎入辭。鼎在越,惟以束吏恤民為務,每言:「不束吏,雖善政不能行,蓋除害然後可以興利。《易》之《豫》,利建侯行師,乃所以致豫。《解》,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謂射隼而去小人,乃所以致解也。」至是奸猾屏息。又,場務利入之源,不令侵耗,財賦遂足。 甲午,崇信、奉甯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江南東路宣撫使張俊,加少保、鎮洮、崇信、奉甯軍節度使,仍舊宣撫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密州觀察使、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為保成軍節度使、殿前都虞候、主管殿前司公事。 先是右司諫陳公輔言:「前日賊犯淮西,諸將用命,捷音屢上,邊土稍甯,蓋廟社之靈,陛下威德所至。然行賞當不逾時,廟堂必有定議。臣聞濠梁之急,俊遣楊沂中往援,遂破賊兵,此功固不可掩。劉光世不守廬州,而濠梁戍兵輒便抽回,如渦口要地,更無人防守,若非沂中兵至,淮西焉可保哉!光世豈得無罪!此昭然無可疑者。又,沂中之勝,以吳錫先登;光世追賊,王德尤為有力;是二人當有崇獎,以為諸軍之功。若韓世忠屯淮東,賊不敢犯;岳飛進破商、虢,擾賊腹脅;二人雖無淮之功,宜特優寵,使有功見知,則終能為陛下建中興之業。」朝廷以俊、沂中功尤著,遂優賞之。沂中時年三十五歲。 丁未,詔曰:「朝廷設官分職,本以為民。比年以來,重內輕外,殊失治道之本,朕甚不取。可自今監司、郡守,秩滿考其善狀,量與遷推,治效著聞,即除行在差遣。其郎官未曆民事者,效職通及二年,複加銓擇,使之承流於外。仍令中書、禦史台籍記名姓。俟到闕日,檢舉引對,參考善否,取旨升黜。庶幾天下百姓蒙被實惠,以稱朕意。」 戊申,詔曰:「朕惟養兵之費,皆取於民。吾民甚苦而吏莫之恤,夤緣軍須,掊斂無益,朕甚悼之!監司、郡守,朕所委寄以惠養元元者也,今慢不加省,複何賴焉!其各任乃職,察吏之侵漁納賄者,劾按以聞。已戒敕三省官,間遣信使周行諸路,苟庇覆弗治,流毒百姓,朕不汝貸。自今軍事所須,交令州縣揭榜曉諭,餘依紹興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詔旨施行,無或違戾。」 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行在所講筵供職,觀文殿學士、行宮同留守孟庾充行宮留守。 庚戌,詔:「官職如在職二年已上知縣資序人,與除大郡通判;通判資序人,與除知州軍。任滿到闕,令閤門引見上殿,當參考治狀善否,取旨升黜;仍令中書省、禦史台籍記姓名。」 辛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張守自常州入見,即日除參知政事。 壬子,詔張守兼權樞密院事。 丙辰,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荊湖南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呂頤浩為兩浙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仍赴行在奏事。 寶文閣學士、新知襄陽府劉洪道知潭州,充荊湖南路安撫使,仍兼都督府參謀軍事。 戊午,詔:「自今吏部注擬知、通、守、令,並選擇非老病及不曾犯贓與不緣民事被罪之人,仍申中書省審察。其注擬人腳色,關禦史台;如非其人,許本台彈奏。」用中書請也。既而行宮吏部請曰:「民事犯徒已上罪人,如今詔。」自開國以來,以公私贓三等定天下之罪,至是始增民事律焉。 己未,兵部尚書兼權吏、禮部尚書劉大中充龍圖閣直學士、知處州。 左司諫陳公輔言:「朝廷所尚,士大夫因之,士大夫所尚,風俗因之,不可不慎也。國家嘉祐以前,朝廷尚大公之道,不營私意,不植私黨,故士大夫以氣節相高,以議論相可否,未嘗互為朋比,至於雷同苟合。自熙、豐以後,王安石之學,著為定論,自成一家,蔡京引之,挾紹述之說,於是士大夫靡然而同,風俗壞矣。仰惟陛下天資聰明,聖學高妙,將以痛革積弊,變天下黨同之俗。然在朝廷之臣,不能上體聖明,又複輒以私意取程頤之說,謂之伊川學,相率而從之,是以趨時競進,飾詐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為大言,轉相傳授。伏望聖慈特加睿斷,察群臣中有為此學鼓扇士類者,皆屏絕之。明詔天下以聖人之道著在方冊,學者但能參考眾說,研究至理,各以己之所長而折中焉,則道術自明,性理自得矣。」輔臣進吳張浚批旨曰:「士大夫之學,宜以孔、孟為師,庶幾言行相稱,可濟時用。覽臣僚所奏,深用憮然!可佈告中外,使知朕意。」 先是範沖既去位,公輔以沖所薦,不自安。會耿鎡等伏闕上書,或者因指公輔靖康鼓喝之謗,公輔懼,見帝求去,因此上疏。詔:「公輔,朕所親擢,非由薦引,可令安職,毋得再請。」時朱震在經筵,不能諍,論者非之。 湖北經略安撫使王庶,乞令澧、辰、沅、靖四州,以閒田共招刀弩手三千五百人,沅州千五百,辰州千人,澧、靖州各五百餘,田召人承佃,從之。四郡刀弩手舊額萬人,靖康末,調赴河東,少還者,至是命相度召填,故有是請。 偽齊劉豫密知金人有廢己之謀,是冬,遣皇子府參謀馮長寧請于金,欲立淮西王麟為太子以嘗其意,金主謂之曰:「先帝所以立爾者,以爾有德于河南之民也。爾子有德耶?我未之聞也,徐當遣人諮訪河南百姓以定之。」 先是河北軍前通問使魏行可為金所拘,至是九年。或謂行可嘗上金帥書,戒以不戢自焚之禍,以謂:「大國舉中原與劉豫,劉氏何德,趙氏何罪哉?若亟以還趙氏,賢于奉劉氏萬萬也。」是歲,行可卒。未幾,其副右武大夫、果州團練使郭元邁亦卒于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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