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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四年(1)


  紹興四年金天會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

  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

  時議和不安,乃遣誼等請還兩宮及河南地,命右文殿修撰王倫作書于金都元帥宗翰所親耶律紹文、高慶裔,且以《資治通鑒》、木棉、虔布、龍鳳茶遺之。

  戊午,知鼎州程昌宇遣統制官杜湛,與荊湖制置使王燮所留統制官王渥等共引兵擊楊太,己未,破真皮寨,獲其舟三十艘,湖中小寇始懼。

  先是金以韓企先為尚書左丞相,召至上京,金主見之,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於是議定制度,損益舊章。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焉。甲子,以改定制度宜示中外。

  丙寓,金主如東京。

  是日,金李永壽、王翊辭行,賜鞍馬器幣及其屬銀帛有差。翊日,永壽發臨安,詔通問使章誼等偕行。

  自張浚召還,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人望素輕,頗不為都統制吳玠所憚。帝聞之,己巳,賜三人璽書,略曰:「羊祜雖居大府,必任王濬以專征伐之圖;李愬雖立殊勳,必禮裴度以正尊卑之分。傳聞敵境尚列屯兵,宜益務於和衷,用力除於外患。」時玠為檢校少保,位遇浸隆,故有是詔。

  癸酉,輔臣進呈張浚奏:「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蓋名山大川久闕降香,乞制祝文付下。」帝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重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椎膚剝體,民怨所致?當修德撫民以應之,又何禱乎!」

  浚漕河,以漕運不通故也。詔:「役兵得遺物者,以十分之四給之;河中遺骸,聽僧徒收瘞,數滿二百,給度牒一道。」統用二浙廂軍四千餘人,月餘而畢。

  乙亥,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胡世將試尚書禮部侍郎,秘書少監劉岑權刑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鄭滋改權刑部侍郎。

  降通山縣為鎮。

  丁醜,召江西制置大使趙鼎赴行在,將以代席益也。鼎守洪都逾再歲,戢吏愛民,盜賊屏息,一方賴之。

  戊寅,臨安府火。

  是月,秦州觀察使、熙河蘭廓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叛,降偽齊。

  時師古自成都率選鋒軍統制李進、前軍統制戴鉞求糧於偽地,襲大潭縣,掩骨穀城,叛將慕容洧拔寨遁去。師古深入至石要嶺,遇敵兵,與戰,大敗。師古旋師大潭,內懷漸懼,單騎降於豫。自此失洮、岷之地,但餘階、成而已。

  二月,辛巳朔,張浚至潭州。

  時鼎寇楊太既為官軍所敗,其黨漸散,賊防之甚嚴,鄰居失覺者,其罪死;間有得達官地,保甲又利其財而殺之。知鼎州程昌宇,乃募人能降者與獲級同,故降者稍眾。浚至,遂留左朝散郎、權樞密院計議官馮檝為荊湖撫諭,俾同安撫使折彥質措置招安。會岳州進士王朝倚在賊寨脫歸,自言知賊虛實,詔赴都堂審問。後數日,有旨令王燮與彥質招安。然賊方恃水出沒,其所據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岳陽,南抵長沙之界,春夏耕耘,秋冬攻掠,跳樑自如,未有降意也。

  乙酉,簽書樞密院事徐俯兼權參知政事。

  軍賊檀成犯長楊縣,荊南鎮撫使解潛遣統領官、秉義郎、閤門祗候胡免捕斬之。

  成本澧州官軍,後從雷進丁慈利縣,忠翊郎、澧州沿邊都巡檢使雍從善嘗與成戰,成執而磔之,至是就戮。時群盜田政自襄陽引兵破夷陵,潛命峽州統制、策應夔路軍馬王恪往擊之,斬其首。政,宜城人也。後贈從善三官,錄其家一人。

  戊子,監察禦史明橐宣諭嶺南還。橐出使一年三閱月,所按吏二十有七人,薦士朱敦儒等二十人。凡五使,所按吏總七十有九人,薦士五十有七人。而劉大中所劾多大吏;橐、朱異所舉多聞人。又,薛徽言銳于有為,而橐、大中數言公私利弊,惟胡蒙奉承大臣風旨。

  壬辰,工部尚書兼侍讀兼權吏部尚書胡松年試吏部尚書。

  乙未,詔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赴行在,本府統制官姚端、李捧、王進,並以所部偕還;惟張雲屯平江,李貴屯建康如故。

  丙申,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陳與義移試禮部侍郎,胡世將權刑部侍郎,劉岑移吏部。與義以兼直院,故免劇曹。

  辛醜,金左都監宗弼自寶雞侵仙人關。

  先是金既得和尚原,利州路制置使呈玠度金人必深入,乃預治壘于關側,號殺金坪,嚴兵以待。玠弟秦鳳副都總管璘在階州,移書言:「殺金坪之地,去原尚遠,前陳散漫,宜益治第二隘,示必死戰,則可取勝。」至是宗弼果與其陝西經略使完顏杲,齊四川招撫使劉夔,率十萬騎並進,攻鐵山,鑿崖開道,趣仙人關;既至,據高嶺為壁,循東嶺東下,直攻南軍。玠自以萬人當其前,璘率輕兵由七方關倍道而至,轉運凡七日,晝夜不息。統制官郭震為宗弼所襲,破其寨,南軍累敗,玠斬震以徇,金人複攻之。

  丙午,知樞密院事張浚至行在。

  初,浚行至嚴州之新城,複上疏引咎求罷。殿中侍御史常同入對,論:「浚五年在外,誤國非一。用李允文、王以甯、傅雱諸人,為荊湖害;以曲端、趙哲之良將,皆不得其死。以至擅造度牒,鑄印記,賜赦減降,出給封贈、磨勘綾紙之類,皆有不臣之跡。及被召,盡掠公私之財,選精兵自衛出蜀。雖膏斧鉞,不足以謝宗廟。若蚤正典刑,示天下不復用,則陝右之地,不勞師而自複矣。」

  侍御史辛炳素憾浚,亦論浚誤國犯分:「富平之役,趙哲轉戰用命,勢力不敵而潰,浚乃誅哲,致其徒怨叛。又信王庶一言,殺曲端於獄中,端之部曲又皆叛去,其後日夜攻打川口,公行文檄求端於浚者是也。和尚原之戰,王萬年之功為多,浚乃抑之。萬年怨憤叛去,與哲、端潰卒力窺川口,金人特因之耳。又用趙開營財利,行榷茶鹽及隔槽酒法,苛細特甚,內結人怨,西蜀之不亡者幸也。凡朝廷所除監司郡守至,輒不許上,必己所命乃得赴。張深以老乞退,則令五日一赴宣司治事,此例安出哉!甚者擅肆赦宥,一歲凡再,自古便宜未有如是之專者也。湖南、北非浚地分,乃遣李允文、王以寧,假以便宜,肆行生殺,遂亂兩路。敗事而歸,不自知罪,猶移文令葺治府第,浚謂樞廷之權為己家物乎?即被召,盡刷四川之財以行,尚敢托言那掇隨軍錢物應副解潛、程昌宇,欲以要功,不知錢何所從出哉?沿路劄下荊、峽諸州,計置箭簳各數百萬;又言如難計量,即具因依回報,是徒欲求進,不恤民力之困也。浚聞罷之始,則遷延不行,中則疑而有請,欲俟至潭州,道路無虞而後造朝,近又奏乞至衢州留數日修治器甲,今聞政府虛位,則至衢州一日而行,星夜兼程,不復留滯,何前緩而後急?」疏入,不報。

  前一日,炳以急速請對,論:「浚為黃潛善所知,自興元曹官一二年間引為侍從。及金人有窺江南意,乃避禍遠去,引一時小人如劉子羽、程唐輩誅求聚斂,四川騷然。陛下初許浚便宜黜涉,蓋以軍事在遠,不欲從中制也。浚輒立招賢館,有視龍圖閣之命,以孺人封號封參議官之妾。陛下常遣中使撫問,浚乃與之加秩,勞其遠來,其狂悖甚矣。陛下遣郎官持節召之,浚乃偃蹇遷延,既到鼎、澧間,擅差撫諭官騷擾州縣。所為一至於此,望賜罷黜,明正典刑,以為人臣跋扈之戒。」

  浚至行在,詔浚隨行軍馬盡付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逐行錢物隸內藏為封樁激賞庫。浚既見,遂赴樞密院治事。

  三月,辛亥朔,川陝宣撫司都統制吳玠敗金人于仙人關。

  初,金右都監宗弼連戰未決,玠遙與宗弼相見。宗弼遣人謂曰:「趙氏已衰,不可扶持;公來,當擇善地百里而王之。」玠謝曰:「已事趙氏,不敢有貳。」

  金人遣生兵萬餘擊玠營之左,玠分兵擊卻之,敵怒,擁眾乘城。玠遣統制官楊政以刀槍手深入,統制官吳璘以刀畫地,謂諸將曰:「死則死此,敢退者押!」金人分為二陳,宗弼陳于東,將軍韓常陳于西,南軍苦戰久,遂退屯第二隘。時軍中頗有異議,欲別擇形勝以守,璘曰:「方交而退,是不戰而卻也。吾度此敵走不久矣。」政亦言於玠曰:「此地為蜀扼塞,死不可失,當守以強弩,彼不敢舍此而攻關。」玠從之。

  金人進攻第二隘,人被兩鎧,鐵刃相連,魚貫而上,璘督士死戰,矢下如雨,金兵死者複踐而登。完顏杲駐馬四視久之,曰:「吾得之矣!」翼日,命諸軍並力攻營之西北樓,統領官隴幹姚仲登樓死戰,樓已欹,仲以帛為繩,曳使複正;金人以火焚樓柱,仲取酒滅之。玠又遣政與統領官田晟以銳兵持強力大斧擊其左右,夜,布火四山,大震鼓隨之。壬子夜,壘中大出兵,遣右軍統領王慶及王武等諸將分紫白旗入金營,金兵驚潰,將軍韓常射損左目,敵不能支,遂引兵宵遁。右軍統制張彥劫橫山寨,斬千餘級,玠遣統制官王浚設伏河池,扼其歸路,又敗之。

  是舉也,金人決意入蜀,自完顏杲已下,皆盡室以來,既不得志,遂還鳳翔,授甲士田,為久留計,自是不復圖蜀矣。

  金人之始入也,玠檄召金房鎮撫使王彥、熙河路總管關師古來援;師古已叛,彥亦不至,獨綿、威、茂、石泉軍安撫使劉錡以所部會之。玠聞師古叛,並其軍麾下,厚資給焉,由是玠軍益以精強。

  戊午,端明殿學士、江南西路制置大使趙鼎參知政事。時鼎已召未至。

  壬戌,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自鎮江至行在。

  癸亥,侍御史辛炳試禦史中丞,中書舍人唐煇試左諫議大夫。

  禮部侍郎兼侍講、權學士院陳與義言:「明堂之禮,有漢武汾上之制,紹興元年,實已行之。若再舉而行,適宜於今事,無戾於古典。」太常丞詹公薦、博士劉登亦言:「古人巡幸,自非封禪告成,未有行郊祀者。今歲若且祀明堂,實得權時之義。但紹興元年,止設天地祖宗四位,不曾設皇祐百神。議者疑郊與明堂當間舉。」帝乃命有司條具明堂典禮以聞。

  乙丑,檢校少保、奉國軍節度使、知樞密院事張浚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辛炳、常同論浚不已,帝未聽。二人因錄所上四章申浚,浚懼,即移疾待罪,且以呂頤浩在相位時書進呈,帝乃釋然。炳又言:「前此人臣,未有如浚之跋扈僣擬、專恣誤國、欺君慢上者,浚兼有眾惡,望早賜竄黜。」同亦論奏如炳言,故浚遂罷,未幾,謫福州居住。

  癸酉,龍圖閣直學士、知湖州汪藻上所編《元符庚辰以來詔旨》二百卷,詔送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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