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 | 上頁 下頁
紹興三年(2)


  五月,乙卯,帝諭大臣曰:「朕省閱天下事,日有常度,每退朝,閱群臣及四方章奏,稍暇即讀書史,至申時而常程皆畢,乃習射,晚則複覽投匭封事,日日如是也。」

  丙戌,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權河南鎮撫使翟琮為利州觀察使。

  琮言道路梗澀,緩急無兵救援,請亦隸宣撫處置使張浚,許之,遂詔有司以來二萬石餉琮軍,且及李橫、牛皋、彭玘會兵牽制。時朝廷方嘉橫敢勇向前,命橫等直至京城,或徑往長安,與撫司夾擊。

  江西安撫大使趙鼎奏:「襄陽居江、淮上流,乃川、陝襟喉之地,以橫鎮撫,誠為得策。今聞橫、皋共起兵往東京,又聞偽齊亦會金人及遣李成領眾西去;恐緣此紛擾不定,橫烏合之眾,將不能禦,則決失襄陽,川、陝路絕,江、湖震動,其害可勝言哉!近有自襄陽來者,言橫正緣乏食兼無衣,則其出兵固非得已。望詔有司時有資給,使橫衣食足,則不假它圖,然後責其守疆待敵,不得因小利出兵,則可久之計矣。」帝覽鼎奏,始憂之。於是蜀口金騎已退,而董先、牛皋皆失守南奔,行在未知也。

  丁巳,遣樞密院計議官任直清往襄陽、商、虢、河南撫諭,仍賜河南鎮撫司黃金百兩,為祭告諸陵之費。

  己未,權河南鎮撫使翟琮、權陝虢經略使董先言:「今歲臣等首同李橫東擊偽齊,京城震恐,複以無援,引兵而歸,思之痛迫。

  臣等所管之地,東至鄭州,西至京北,南涉偽境,北臨大河,亦得兩國虛實。但西南去宣撫司三千餘裡,東南去行在四千餘裡,外無應援,內乏糧儲,勢力孤絕。望選委重臣,于行朝宣撫司之中屯駐一司,以為聲援。」詔報已令韓世忠充宣撫使,領大軍屯淮南。

  辛酉,詔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仍以睦親宅為名。

  故朝請大夫歐陽棐贈直秘閣,以元祐黨人故也。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

  丁卯,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而魔賊繆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詔沂中招捕餘黨;宣諭官胡蒙,請榜諭其徒,能自首者免罪。既而沂中捕斬其徒九十有六人,詔沂中以舊官領保信軍承宣使。

  敵之始作也,鳳林巡檢、保義郎章甫,淳安尉、右迪功郎曹作肅,指使、保義郎徐詹,皆為所害;後各官其家一人。

  乙亥,天申節,韓世忠進生鹿,帝不欲卻,諭輔臣,將放之山林以適物性。

  樞密院言:「已遣使詣大金議和,恐沿邊守將輒發人馬侵犯齊界,理宜約束。」詔:「出榜沿邊曉諭,如敢違犯,令宣撫司依法施行。」

  丙子,金房鎮撫使王彥遣兵複金州。

  初,金兵既還,彥遣本司統制官、武節郎許青,以所部千三百人出漢陰縣,京西南路安撫使周貴迎戰,青引兵橫擊,大敗之,貴僅以身免,遂複金州。又敗金兵于洵陽,乃棄均、房去。時軍食益艱,張浚乃以彥兼宣撫司參議,駐兵達州,而留統制官、武功大夫格禧以兵三千守金、房。

  庚辰,江西安撫大使趙鼎言:「岳、鄂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鄂州雖有帥臣及軍萬餘,其間大半皆烏合之眾,以至器械未備,萬一有警,難以枝梧。欲候虔賊既平,令岳飛以全軍往岳、鄂屯駐,不惟江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亦獲安妥。」詔俟飛平江西、湖廣賊畢聽旨。時朝廷聞李橫失利,乃詔橫等屯駐,非奉朝旨,毋得進兵。

  辛巳,罷宣撫司便宜黜陡。

  初,張浚既受黜陡之命。事重者敕行之。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徐俯大不平,指以為僣。及是浚還行在而王似等代之,故有是旨。

  故承議郎胡端修,贈直秘閣,以元符上書入籍故也。

  六月,甲申朔,榮州防禦使、神武后軍統制巨師古除名,廣川編管。

  初,師古以所部屯揚州,淮南宣撫使韓世忠令移屯泗上,師古稱疾不出,世忠怒,劾之,詔統領官高舉將其軍還行在。

  丙戌,複置六部架閣庫。

  自崇甯間何執中為吏部,始建議置吏部架閣官。其後諸曹皆置,凡成案留部二年,然後後畀而藏之,又八年,則委之金耀門文書庫。

  尚書吏部侍郎韓肖胄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胡松年試工部尚書,充副使。肖胄子孫官七人,松年五人。

  丁亥,入辭,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見,致和戰未有定論。然和議乃權時宜以濟艱難,它日國步安強,軍聲大振,理當別圖。今臣等已行,願毋先渝約。或半年不覆命,必別有謀,官速進兵,不可因臣等在彼間而緩之也。」

  肖胄母文氏,聞肖胄當行,為言:「韓氏世為社稷臣,汝當受命即行,勿以老母為念。」帝聞之,詔特封榮國太夫人以寵其節。

  庚辰,宣撫處置使張浚奏捷,且請赴行在,詔王似、盧法原督使趨赴任,仍降詔撫存蜀中,王彥特放罪,複往金州控扼。時浚方論卻敵之功,將佐幕客皆以便宜遷秩。既而似、法原俱至蜀,浚遂與寶文閣直學士劉子羽、參議官、左通議大夫王庶、主管機宜文字、兵部員外郎馮康國、鼎州團練使、提舉江州太平觀劉錫、左朝散郎、利州路提點刑獄公事馮楫權樞密院計議官,偕行俱東。

  甲午,神武前軍統制兼淮南宣撫司都統制王燮為荊南府、潭、鼎、澧、岳、鄂等州制置使。

  時鼎寇楊麼複犯公安、石首二縣,先五日,會湖南安撫使折彥質會荊鄂潭鼎統制官辛太、崔邦弼、任安、杜湛之眾往討之。彥質數請濟師,乃命燮總舟師以行,遣忠銳第一將崔增、神武后軍統領高進以所部五千從燮,又命韓世忠、劉光世各以舟五百與之,仍持五月糧以行,凡湖南、北兵並受燮節度。時知岳州範寅敷遭內限,以策獻於湖南安撫使折彥質以聞。詔下其議,命王燮行之。

  已而燮請招安金字牌。帝曰:「近來賊盜踵起,蓋黃潛善等專務招安而無弭盜之術,高官厚祿以待渠魁,是賞盜也。麼跳樑江湖,罪惡貫盈,故命討之,何招安為!但令燮破賊後,止戮渠魁數人,貸其餘可也。」乃給黃榜十道,自麼及黃誠、劉衡、周倫、皮真並近上知名頭領不赦外,脅從之徒,一切不問。如從中自並及投首,當議優與推恩。

  己亥,罷沿海制置司,以海舟三百付明州守臣李承造總領,和州防禦使張公裕同總領;仍命公裕居定海縣,以總領海船所為名。

  乙巳,初,韓世忠之軍建康也,詔江東漕臣月給錢十萬緡,以酒稅、上供、經制等錢應付。至是劉光世移屯,又增月樁錢五萬六千緡,轉運判官、直秘閣劉景真等告之於朝,詔通融應副。自呂頤浩、朱勝非並相,以軍用不足,創取江、浙、湖南諸路大軍月樁錢,以上供、經制、系省、封樁等窠名充其數,茶鹽錢蓋不得用,所樁不能給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橫賦於民,大為東南之患。

  丙午,詔:「內外從官各舉宗室一人,以備器使。」

  先是右承事郎、知大宗正丞謝伋條上宗室五事:曰舉賢才以強本支,更法制以除煩苛,擇官師以專訓導,繼封爵以謹傳襲,修圖牒以辨親疏。始,岐獻簡王仲忽為宗官,多所建白,論者以為立法太嚴。自渡江後,南班宗室才六十三員,學官久闕,襲封之典遂廢,宗正有寺無官,故伋言之。時已用伋議,複置宗正少卿,因有是命,惟襲封不行。

  丁未,詔:「即駐蹕所在學置國子監,以學生隨駕者三十六人為監生,置博十二員。」

  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引兵發鎮江。

  時淮南宣撫使韓世忠屯登雲山,光世懼其扼己,改途趣白鷺店;世忠遣兵千餘襲其後,光世覺之,乃止。既而光世奏世忠掠其甲士六十餘人,帝尋遣使和解,仍書賈複、寇恂事賜之。

  戊申,武功大夫、高州刺史、樞密院準備差使王林,以所部充御前忠銳第十將。林,劉光世部曲也,忠銳第九將史康民薦其才,自承州召還,而有是命。

  己酉,神武副軍都統制嶽飛自虔州班師。

  壬子,右宣教郎王忠民至行在,宰相呂頤浩、簽書樞密院事徐俯見之皆拜,舍於政府。忠民上疏力辭新命,且言:「臣為大金舉兵,故自上大金國主三表,為辨理乞還二帝,本心報國,非求名祿。」帝不許。忠民以告置於櫝中,藏之七寶山下。既見所奏留中,力懇求去,遂依商、虢鎮撫使董先於軍中。

  癸醜,川陝宜撫司以三泉縣為大安軍,以武臣種友知軍兼縣事,文臣為判官兼縣丞。

  自陝西既破,買馬路久不通,至是榮州防禦使、知秦州、節制階、文軍馬吳璘,始以茶彩招致小蕃三十八族以馬來市,西馬複通。

  秋,七月,丙辰,呂頤浩言:「行宮北門未成而役夫少,欲於忠銳第八將范溫麾下,擇不堪出戰二百人助役,且令溫自董之。」帝曰:「不可。四方聞之,以為使將帥舍甲兵而事營繕,非今日整兵經武之道。」

  己未,置博學宏詞科,用工部侍郎李擢奏。其法,以制、詔、書、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十二件為題,古今雜出六題,分三日試。命官除歸明、流外、進納及犯贓人外,願試者以所業每題二篇納禮部,下兩制考校。堪召試者,每舉附省試院收拭,上等改京官、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下等減二年,並與堂除;奏補出身人,以賜進士及第、出身、同出身為三等之差。著為令。

  初置提舉孳生牧馬監官,于饒州置司,俸賜視雜監司,令樞密差幹辦官三員,本路給廄卒二百人,仍令統制官王進以所部護之。時益市馬於廣西,故先擇牧地鄱陽,置官提舉。

  庚申,權商虢鎮撫使董先奏虢州失守,待罪,詔先兼京西招撫司都統制,屯襄陽。

  乙丑,尚書省言韓肖胄已至泗州,齊國館伴官兵未到。時神武諸軍護送者二千人,乃詔都督府以輕舟濟其軍食。

  肖胄至汴梁,偽齊劉豫欲見之;副使胡松年曰:「見之無害。」豫之臣欲令以臣禮見,肖胄未有以答,松年曰:「皆大宋之臣,當用敵禮。」豫不能折。既見,松年長揖豫,敘寒溫如平生。豫欲以君臣之禮傲之,松年曰:「松年與殿下比肩事主,不宜如是。」豫問:「主上如何?」松年曰:「聖主萬壽。」豫曰:「其意何在?」松年曰:「主上之意,必欲複故疆而後已。」豫有慚色。

  丙寅,尚書考功員外郎兼權監察禦史朱異宣諭浙東、福建還。異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凡八人,薦士張九成等十二人。

  丁卯,詔錄用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六朝勳臣自曹彬至藍元振三百二十人子孫。先是徽猷閣待制宋伯友言:「艱難以來,中原隔絕,功臣子孫,凋喪殆盡;乞訪其後,量材錄用。」故有是旨。其後是趙普、趙安仁、范質、錢若水諸孫,皆官之。

  己巳,樞密院計議官、權監察禦史薛徽言宣諭湖南還。徽言出使九月,閱所按吏十六人,薦士劉延年等三人。

  庚午,詔:「無職田選人及親民小使臣,並給茶湯錢十千,職田少者通計增給。」

  先是御筆增選人、小使臣俸以養廉,輔臣進呈,帝諭以「今飲食衣帛之直,比宣和不啻三倍,衣食不給而責以廉節,難矣。宜變舊法以權一時之宜。」戶部尚書黃叔敖言:「文武官料錢,各有格法,不可獨增選人、小使臣;乞令提刑司均州縣職田於一路,通融應副,無職田及職田少者增支。」從之。

  癸酉,宰相呂頤浩、參知政事席益、簽書樞密院事徐俯,以旱乞罷政,帝曰:「與其去位,曷若同寅協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厭天心者!」頤浩等乃複視事。

  時以旱故,詔群臣言闕政。禮部尚書洪擬曰:「法行之公,則人樂而氣和;行之乖,則人怨而氣偏。試以小事論之:近時監司守臣獻羨餘則黜之,宣撫司獻則受之,是行法止及疏遠之臣也。有自庶僚為侍從,臥家視事,未嘗入謝,得美職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廢朝,則斥罷之;是行法止及冗賤之官也。榷酤立法甚嚴,犯者籍家財以充賞;而大官有勢者,連營列障,公行酤賣,則不敢問;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小事如此,推廣而言之,則怨多而和氣傷可知矣。」疏奏,帝嘉納。

  甲戌,神武中軍統制兼提舉宿衛親兵楊沂中自嚴州還,以沂中兼帶禦器械。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閤門宣贊舍人、御前忠銳第四將范溫以所部充神武中軍左部統領。

  乙亥,朱勝非起復舊官,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特命睿思殿祗候陳彥臣宣押赴行在。

  詔神武副軍都統制嶽飛選兵三千人移戍廣州。

  丙子,以久旱,詔諸路監司分按州縣,親錄囚徒以察冤滯。

  己卯,詔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知秦州張榮以所部赴行在。

  庚辰,輔臣奏事,呂頤浩言雨足,帝曰:「日者亢旱,朕甚憂之,以穡事無望矣。今沾足如此,殆將有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書大有年者才一,書有年者再而已,以此知豐登之難得也。」先是自六月丙午不雨,帝命議獄刑,弛力役,進素膳,及是雨乃足,翼日,帝始禦玉食焉。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