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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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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三年遼保大元年,金天輔五年 春,正月,丁酉朔,日中有眚,旁有青黑氣如水波旋轉。 遼以改元肆赦。 壬寅,鄧洵武卒。鄧氏自綰以來,世濟其奸,而洵武阿蔡京尤甚。京之敗亂天下,禍源自洵武始。 己未,詔:「淮南、江南、福建,各權添置武臣提刑一員。」 帝初以東南之事付童貫,且曰:「如有急,即以御筆行之。」貫至吳,見民困花石之擾,眾言賊不亟平,坐此耳。貫即命其僚董耘作手詔罪己,罷蘇、杭造作局及御前綱運並木石采色等物,而帝亦黜朱勔父子弟侄之在職者,吳民大悅。 是月,方臘陷婺州,又陷衢州,守臣彭汝方死之。 遼主有四子:長曰趙王實訥埒,母趙昭容;次晉王額嚕溫,母蕭文妃;次秦王定、許王寧,皆元妃所生。樞密使蕭奉先,元妃之兄,而秦、許王之舅也,以國人屬意晉王,恐秦王不得立,因潛圖之。文妃姊適耶律達哈勒,妹適耶律伊都。一日,其姊苦妹俱會軍前,奉先諷人誣文妃與駙馬蕭昱及達哈拉、伊都等謀立晉王而尊遼主為太上皇。遼主信之,遂誅蕭昱、達哈拉而賜文妃死。伊都在軍中,聞之大懼,即率千餘騎叛入金。遼主使知奚王府事蕭錫默、北府宰相蕭德恭、四軍太師蕭千將所部兵追之,及諸閭山縣。錫默等議曰:「主上信蕭奉先言,視吾輩蔑如也。伊都乃宗室豪俊,常不肯為奉先下。若擒伊都,它日吾党皆伊都也,不若縱之。」還,即給曰:「追襲不及。」奉先既見伊都之亡,恐後日諸將校亦叛,遂勸遼主驟加爵賞以結眾心,以蕭錫默為奚王,以蕭德恭試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判上京留守事,蕭幹為鎮國大將軍。 二月,甲戌,降詔招撫方臘。 乙酉,罷天下三舍及宗學、辟雍、諸路提舉學官事。 癸巳,赦天下。 方臘陷旌德縣及處州。步軍都虞候王稟覆杭州。 淮南盜宋江以三十六人橫行河朔,轉掠十郡,官軍莫敢攖其鋒。知亳州侯蒙上書,言江才必過人,不若赦之,使討方臘以自贖。帝命蒙知東平府,未赴而卒,又命張叔夜知海州。江將至,叔夜使間者覘所向,江徑趨海濱,劫巨舟十餘,載鹵獲。叔夜募死士得千人,設伏所城,而出輕兵距海,誘之戰。先匿壯卒海旁,伺兵合,舉火焚其舟。賊聞之,皆無鬥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賊,江乃降。 遼主如鴛鴦濼。 先是鎮國上將軍唐古,嘗為遼主言蕭德勒岱之誤國,臣雖老,願為國破敵。遼主不納,至是聽其致仕。 是月,金使哈嚕等至登州。 初,女直往來議論,皆主童貫,以趙良嗣上京之約,欲便舉兵應之,故選西京宿將會京師,又詔環慶、鄜延軍與河北禁軍更戍。會方臘叛,貫以西京兵討賊,朝廷罷更戍,指揮登州守臣以童貫未回,留金使不遣。哈嚕狷忿,屢出館,欲徒步入京師,尋詔馬政、王瓖引之詣闕。 三月,庚申,賜禮部奏名進士及第、出身何渙等六百三十人。 是月,方臘再犯杭州,步軍都虞候王稟等戰於城外,斬首五百級。官軍與賊戰於桐廬,敗之,遂複睦州。 金人聞耶律伊都之降,夏,四月,乙丑朔,宗翰言于金主曰:「遼主失德,中外離心。我朝興師,大業既定,而根本弗除,後必為患。今乘其釁,可襲取之,天時人事,不可失也。」金主然之,命諸路戒備軍事。 丙寅,貴妃劉氏薨。 妃本酒家保女,父宗元,以女貴,為興甯節度使。初入宮,頗被顧遇,後以事囚于宦者何訢家,楊戩奏取歸,複得入宮,由才人累遷至貴妃。性穎悟,能迎旨意,又善裝飾,衣冠塗飾一新,世爭效之。林靈素謂帝為長生帝君,妃為九華玉真安妃,每神霄降,必別置安妃位,圖畫肖妃像。始,妃囚何訢家,訢不禮焉,及得志,遂陷訢以罪。至是薨,年三十三。 童貫、譚稹前鋒至清河堰,水陸並進。方臘焚官舍、府庫、民居宵遁,還青溪幫源洞。貫等合兵擊之,臘眾尚二十萬,與官軍力戰而敗,深據岩屋,諸將莫知所入。王淵裨將韓世忠,潛行溪穀,問野婦得徑,即挺身仗戈直前搗其穴,格殺數十人。庚寅,擒臘以出。世忠,延安人也。忠州防禦使辛興宗,領兵截洞口,掠為己功。諸將並取臘妻子及偽相方肥等五十二人于洞石穴中,殺賊七萬餘人,其黨皆潰。臘之亂,凡破六州、五十二縣,戕平民二百萬。所掠婦女,自賊洞逃出,裸而縊于林中者,相望百餘裡。 詔:「兩浙、江東被賊州縣,給複三年。」 癸巳,汝州牛生麒麟。 五月,戊戌,權領樞密院事鄭居中落權字。 金主射柳,宴群臣,顧謂宗翰曰:「今議西征,汝前後計議,多合朕意。宗室中雖有長於汝者,若謀元帥,無以易汝,汝當治兵以俟師期。」金主親酌酒飲之,且命之酹,解禦衣以衣之。群臣言時方溽暑,乃止。 己亥,詔:「杭、越江寧守臣並帶安撫使。」 甲辰,追冊貴妃劉氏為皇后,諡曰明節。 改睦州建德軍為嚴州遂安軍,歙州為徽州。 丙午,哈魯等入國門,詔國子司業權邦彥、觀察使童師禮館之。未幾,師禮傳旨邦彥等曰:「遼已知金人海上往返,難以複如前議,諭其使者令歸。」邦彥驚曰:「如此,則失其歡心,曲在朝廷矣。」師禮入奏,複傳旨,候童貫徐議之。 癸亥,詔:「三省覺察台諫罔上背公者,取旨譴責。」 初,禦史中丞陳過庭,以睦寇竊發,嘗上言:「致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二人則寇自平。」又言:「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結交權近,竊取名器,罪惡盈積,宜昭正典刑,以謝天下。」黼深恨之,至是陷以罪,罷知蘄州;未半道,責黃州安置。 遼耶律伊都之降金也,先使人送款,乞援接于桑林渡。金主詔曰:「伊都到日,使與其官屬偕來,餘眾處之便地。」是月,伊都至鹹州,送上遼國宣誥及器甲、旗幟,先遣其將士韓福努等入謝,上書具言所以降之意,大略謂:「遼主沈湎,荒于遊畋,不恤政事,好佞人,遠忠直,淫刑吝賞,刑煩賦重,民不聊生;樞密使德勒岱,本無材能,但阿諛取容。」又自言:「粗更軍事,嘗進策於遼主,為德勒岱所抑,遼主亦不省察。」又曰:「大金疆土日辟,伊都灼知天命,自去年與耶律慎思等定議,約以今夏來降。近聞德勒岱欲發其事,倉卒之際,不及收合四遠,但收傍近部族戶三千,車五百兩,畜產數萬,北軍都統以兵襲追,遂棄輜重轉戰至此。」旋率其將吏入見,金主撫慰之,命之坐,班同宰相,賜宴,盡醉而罷。金主命伊都以舊官領所部,且諭之曰:「若能為國立功,別當獎用。」自伊都降,金益知遼之虛實矣。 閏月,丙寅,減諸州曹掾官。 王黼言於帝曰:「方臘之起,由茶鹽法也,而童貫入奸言,歸過陛下。」帝怒,甲戌,詔複應奉局,命黼及梁師成領之,而朱勔亦複得志矣。 初,貫宣撫兩浙,令董耘權作手詔,罷花石以安人情。帝見其詞,大不悅。及複應奉,貫又對帝歎曰:「東南人家飯鍋子未穩在,複作此邪?」帝益怒,董耘由是得罪。 辛巳,金古論貝勒薩哈卒。金主往吊,乘白馬,剺額,哭之慟。及葬,複親臨之,賵以所禦馬。 薩哈敦厚多智,長於用人。家居純儉,好稼穡。自始為國相,能馴服諸部,訟獄得其情,當時有言:「不見國相,事何從決!」及主兵伐遼,薩哈每以宗臣為內外依重,不以戰多為其功也。後追諡忠毅。 六月,庚子,金主命其弟安班貝勒晟曰:「汝唯朕之母弟,義均一體,是用汝貳我國政。凡軍事違者,閱實其罪,從宜處之,其餘事無大小,一依本朝舊制。 是月,河決恩州清河埽。 秋,七月,丁卯,振溫、處等八州。 庚午,令三京置女道錄、副道錄各一員,節鎮置道正、副各一員,餘州置道正一員,從蔡攸奏請也。 庚辰,金主詔鹹州都統司曰:「自伊都來,灼見遼國事宜,已決議親征,其治軍以俟師期。」尋以連雨,罷親征。 遼主獵於炭山。 初,夔峽、廣南邊臣開納士之議,建立軍州,上蠹國用,下殫民財,至是言者以為病。丁亥,詔廢純、茲、祥、亨、淇、溱、承、播、恩、隆、充、孚十二州及熙甯、遵義二軍,或為縣,或為堡塞。 是月,河南府畿內訛言,有物如人或如犬,其色正黑,不辨眉目,始夜則掠小兒食之,後白晝入人家為患,所至喧然不安,謂之黑漢。有力者夜執槍自衛,亦有托以作過者。二年乃息。 八月,甲辰,曲赦兩浙、江東、福建、淮南路。 乙巳,以童貫為太師,譚稹加節度使。 丁未,祔明節皇后神主于別廟。 金哈嚕等留闕下凡月餘。壬子,遣呼慶送歸,但付國書,不復遣使,用王黼議也。書辭曰:「遠勤專使,薦示華緘,具承契好之修,深悉疆封之諭。維夙惇於大信,已備載於前書,所有漢地等事,並如初議。俟聞舉軍到西京的期,以憑夾攻。」時帝深悔前舉,意欲罷結約,黼及梁師成又與童貫更相矛盾,故帝心甚闌,而浮沈其辭如此。 丙辰,方臘伏誅。 九月,丙寅,以王黼為少傅,鄭居中為少宰。庚午,進執政官一等。 遼主至南京。 冬,十月,甲寅,詔:「自今贓吏獄具,論決勿貸。」 童貫複領陝西、兩河宣撫。 丙辰,禦神霄宮,親授王黼等元一六陽神仙秘籙及保仙秘籙。 十一月,癸亥,遼以西京留守趙王實納埒為特裡袞。 甲子,御筆:「提舉道錄院見修《道史》,《表》不須設。《紀》斷自天地始分,以三清為首。三皇而下,帝王之得道者,以世次先後列于《紀》、《志》,為十二篇,《傳》分十類。」又詔:「自漢至五代為《道史》,本朝為《道典》。」 丁醜,中書侍郎馮熙載罷知亳州。以張邦昌為中書侍郎,王安中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李邦彥為尚書右丞。 邦彥本銀工子,俊爽美風姿。生長閭閻,習猥鄙事,應對便捷,善謳謔,能蹴鞠,每綴街市俚言為詞曲,人爭傳之,自號李浪子。以善事中人,爭薦譽之,遂登政府。 壬午,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崇福宮張商英卒。贈少保。 陳瓘語人曰:「商英非粹德,且複才疏,然時人歸向之。今其雲亡,人望絕矣。近觀天時人事,必有變革。正恐雖有盛德者,未必孚上下之聽,殆難濟也。」 十二月,辛卯朔,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金宗翰複請伐遼,諸軍久駐,人思自奮,馬亦強健,宜乘此時,進南朝,取中京。辛醜,金主命杲為內外諸軍都統,以昱、宗翰、宗幹、宗望、宗磬等副之,悉師渡遼而西,用伊都為前鋒,趨遼中京。甲辰,詔曰:「遼政不綱,人神共棄。今命汝率大軍以行討伐,爾其擇用善謀,賞罰必行,糧餉必繼,勿擾降服,勿縱俘掠。見可而進,無淹師期;事有從權,毋須申稟。」戊申,又詔曰:「若克中京,所得禮樂儀仗、圖書文籍,並先次津發赴闕。」 壬子,進封廣平郡王構為康王。 是歲,諸路蝗。 以孔端友襲封衍聖公。 內侍楊戩,少給事掖庭,善測伺人主意,自崇寧後日有寵,首建期門行幸事以固其權,勢與梁師成埒,累官節度使、檢校少保至太傅。 有胥吏杜公才者,獻策于戩,立法索民田契,自甲之乙、乙之丙,展轉究尋,至無可證,則度地所出,增立賦租。始於汝州,浸淫於京東、西、淮西、北,括廢提、棄堰、荒山、退灘及大河淤流之處,皆勒民主佃;額一定後,雖沖蕩回復不可減。一邑率于常賦外增租錢至十餘萬緡;水旱蠲稅,此不得免。擢公才為觀察使。 至是戩死,以內侍李彥繼之,很愎,密與王黼表裡,置局汝州,臨事愈劇。凡民間美田,使它人投牒告陳,皆指為天荒;雖執印券,皆不省。魯山闔具盡括為公田,訴者輒加刑威,致死者千萬。田主既輸租,其舊稅,轉運使亦不為奏除,乃均諸別州。京西提舉官及京東州縣吏皆助彥為虐,民不勝忿痛。發物供奉,大抵類朱勔,責辦於民,無休息期,農不得之田,牛不得耕墾,殫財縻芻,力竭餓死,或自縊轅軛間。如龍鱗薜荔一本,輦至之費逾百萬。喜賞怒刑,禍福轉手,因之得美官者甚眾。潁昌兵馬鈐轄範寥不為取竹,誣以罪,勒停。前執政官冠帶操笏迎謁馬首,彥處之自如。所至倨坐堂上,監司、郡守不敢抗禮。有言于帝者,梁師成時適在旁,抗聲曰:「王人雖微,序于諸侯之上,豈足為過!」言者懼,不敢複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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