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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二年(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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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 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名府韓絳,以司空致仕。 夏人寇鎮戎軍諸堡,劉昌祚等禦之而退。 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 複課利場務,虧額科罰。 乙卯,權開封府推官張商英,出提點河東刑獄。 初,朝廷稍更新法,商英上書言:「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今先帝陵土未乾,奈何輕議變更!」又嘗移書蘇軾,求入台,有「老僧欲住烏寺,呵佛罵祖」之語,或得之,以告呂公著,公著之悅,故出之。 丙辰,罷諸州軍數外歲貢。 遼主獵于黑嶺。丁巳,出雜帛賜興聖宮貧民。 戊午,以遼使賀坤成節,曲宴垂拱殿,始用樂。 庚申,進封李乾德為南平王。 辛酉,改誠州為渠陽軍。 壬戌,禦劄付中書省曰:「門下侍郎韓維,嘗面奏范百祿任刑部侍郎所為不正。輔臣奏劾臣僚,當形章疏,明論曲直,豈但口陳,意欲無跡,何異奸讒!可罷守本官,分司南京。」呂公著上疏言:「自來大臣造膝密論,未嘗須具章疏。維素有人望,忽然峻責,罪狀未明,恐中外人情不安。」呂大防亦以為言。 甲子,詔維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中書舍人曾肇封還詞頭,具狀曰:「古者坐而論道,謂之三公,豈必具案牘為事!今陛下責維徒口奏而已,遂以為有無君之意,臣恐命下之日,人心眩惑,謂陛下以疑似之罪而逐大臣。」不報。已而公著複於便殿乞改維詞頭,乃詔中書省以均勞逸意,命舍人蘇轍為之。維尋以病改汝州。 乙丑,以左司諫呂陶為京西轉運副使,侍御史上官均為比部員外郎。 先是禦史杜純、右司諫賈易緣張舜民罷職事,劾陶、均面欺同列,不肯論救。陶自請補外,上疏言:「杜純及韓維之客,以此媚維,賈易乃程頤之死黨,為頤報怨,必欲臣廢逐而後已,惟陛下幸察!」易凡五狀劾陶,謂詭譎奸人,托朋附以自安,故陶、均皆罷言職,而陶獨外補。 庚午,遼主以大雨罷獵。 丁醜,遼秦越國王阿輦卒,尋追封秦魏國王。 八月,辛巳,右司諫賈易罷知懷州。自蘇軾以策題事為台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軾、頤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言請並逐二人,又言呂陶党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範純仁。太皇太后怒,欲峻責易,呂公著言易所言頗切直,惟詆大臣太甚爾,乃止罷易諫職,出外。公著退,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春秋方盛,慮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敕左右爭臣,不可預使人主輕言者。」眾皆嘆服。 程頤罷經筵,權同管句西京國子監。 先是頤赴講會,帝瘡疹,不禦邇英已累日。頤退,詣宰相問曰:「上不禦殿,知否?」曰:「不知。」曰:「二聖臨朝,上不禦殿,太皇太后不當獨坐。且人主有疾而宰相不知,可乎?」翼日,呂公著等始以頤言問疾。由是大臣多不悅,故黜之。頤因三上章,乞納官歸田裡,不報;又乞致仕,亦不報。 時呂公著獨相,群賢在朝,不能不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號。洛黨以頤為首,而朱光庭、賈易為輔;蜀党以蘇軾為首,而呂陶等為輔;朔党以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為首,而輔之者尤眾。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而諸臣不悟,各為黨比以相訾議。惟呂大防秦人,戇直無黨;范祖禹、司馬康不立黨。 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 乙酉,命呂大防為西京奉安神宗禦容禮儀使。 丁亥,孔文仲、丁騭進對,太皇太后宣諭曰:「一心為國,勿為朋比。」 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梁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 庚子,授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以不從結咓齪入寇故也。 辛醜,涇原路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 丁未,熙河路言知岷州種誼複洮州,擒果莊青宜結;戊申,宰臣率百官表賀。 果莊桀黠有智謀,所部精銳,數為邊患。熙寧中,誘陷河州,神宗屢詔王韶,欲生致之。至是與夏人解仇為援,築洮州居之。誼率眾破其城,擒果莊,檻送京師。誼,諤之弟也。 時二邊少靖,而西塞猶苦寇掠。安燾言:「為國者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好則疲民,畏則遺患。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則固畏用兵矣。雖僅保障戍,實墮其計中,願複講攻擾之策。且乾順幼豎,梁氏擅權,族党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複怨。此制勝一奇也。」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來修貢,悉如燾言。 九月,乙卯,發太皇太后冊寶于大慶殿。丙辰,發皇太后、皇太妃冊寶於文德殿。 己未,夏人寇鎮戎軍。 庚申,王覿奏:「蘇軾、程頤,向緣小忿,浸結仇怨,於是頤、軾素所親善之人,更相詆訐,以求勝勢。前日頤去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複進職經筵。今執政大臣有闕,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庶幾使軾不遽及於悔吝。」又奏:「小人近乃造為飛語,有五鬼、十物、十八奸之說,大概不過取一二公義所共惡者以實其言,而餘皆端良之士也。伏望詔榜朝堂,明示不信讒言之意,以安士大夫之心。」 丁卯,禁私造金箔。 庚午,呂公著言:「十五日以經筵講畢《論語》,賜輔臣及講官宴,內出禦書唐賢律詩,分賜臣等。次日于簾前謝,蒙太皇太后宣諭:『皇帝好學,在宮中別無所為,惟是留心典籍。』天下幸甚!臣輒于《尚書》、《論語》、《孝經》中節取要語共一百段進呈,庶便於省覽。」它日,三省奏事畢,太皇太后宣諭公著曰:「皇帝取卿所進,每日書寫看覽,甚有益於學問,與詩篇不同也。」 乙亥,遼主駐匣魯金。 冬,十月,庚辰,遼以參知政事王經為三司使。 甲申,知懷州賈易責知廣德軍。 易謝表謂以忠直獲罪,而指言群臣讒邪罔極,朋黨滔天;又言蘇轍持密命以告人,轍上疏自辨。於是禦史交章論易諂事程頤,默受教戒,附下罔上,背公死黨,乞早賜降黜。詔以易已罷言職,不合于謝上表內指名論事,故有是責。 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壬辰,遼罷節度使以下官進珍玩。 庚子,論複洮州功,種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癸卯,劉摯言:「知陳州傅堯俞,知齊州王岩叟,知潞州梁燾,通判虢州張舜民,知廣德軍賈易,皆忠直不撓,願召入備任使,以慰公議。」 甲辰,泉州增置市舶,從戶部尚書李常請也。 丁未,范祖禹乞于邇英閣複張掛仁宗時王洙、蔡襄所書《無逸》、《孝經圖》,從之。 十一月,甲寅,遼以特裡袞耶律坦同知南京留守事。 丙辰,複置漣水軍。 庚申,獻果莊於崇政殿,詰犯邊之狀,諭以聽招其子及部屬歸附以自贖。果莊服從,赦之,以為陪戎校尉,遣居泰州。 壬申,詔:「講讀官遇不開講日,輪具漢、唐故事有益政體者三條進入。」先是蘇頌言:「國朝典章,大抵沿襲唐舊。乞詔史官采《新唐書》中臣主所行,日進數事。」故有是詔。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政者,必述又己意,反復言之。 乙亥,以大雪,民多凍死,詔加賑恤,其無親屬者,官瘞之。 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法。 十二月,己卯朔,遼以樞密直學士呂嗣立參知政事。 乙酉,以大寒,賜諸軍薪炭錢;又令開封府閱坊市貧民,以錢百萬,計口量老少給之。 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紫宸殿。 己醜,以大寒,罷集英殿宴。 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壬寅,頒《元祐敕令式》。 丙午,趙挺之奏:「蘇軾學術,本出《戰國策》縱橫揣摩之說。近日學士院策試廖正一館職,乃以王莽、袁紹、董卓、曹操篡漢之術為問。使軾得志,將無所不為矣。」 是冬,始閉汴口。 是歲,夏改元天儀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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