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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八年(2)


  秋,七月,辛酉朔,遼主獵平地松林。

  甲子,處州江水溢。

  丙寅,遼賑南京貧民。

  戊寅,太白晝見。

  戊子,分涇原兵為五將。

  命天章閣待制韓縝如河東,割地以畀遼。遼主以侵地之議起於耶律普錫,命普錫往正疆界,力爭不已。帝問于王安石,安石曰:「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以筆劃其地圖,依黃嵬山為界,蕭禧乃去。至是遣縝往,盡舉與之,東西棄地七百里。監察禦史裡行分甯黃廉歎曰:「分水畫境,失中國險矣。」其後遼人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遼主擢普錫為南院宣徽使。

  秋,八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損者償之,仍複其賦。丙申,減官戶役錢之半。

  詔:「發運司體實淮南、江東、兩浙米價,州縣所供米每過百萬石,減直予民,鬥錢勿地八十。」

  庚戌,韓絳罷。絳居相位,數與呂惠卿異議;王安石複入,論政愈駁。會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抆拭用之,絳執不可,議於帝前,未決,絳即再拜求去。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絳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為逐佐。至是稱疾求罷,以禮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

  發河北、京東兵及監牧卒修都城。

  丁巳,大閱。

  九月,庚申朔,立武舉絕倫法。凡武舉人射兩石弓,馬射九鬥,謂之絕倫,雖程文不合格,並賜第。

  乙亥,遼主駐藕絲澱。

  己卯,遼以南京饑,免租稅一年,仍出錢粟賑之。

  冬,十月,己醜朔,以崇政殿說書呂升卿權發遣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庚寅,呂惠卿罷。先是惠卿弟升卿考試國子監,而惠卿妻弟方通在高等,為禦史蔡承禧所劾,惠卿乃謁告。帝遣馮宗道撫問,召赴中書,王安石又親詣惠卿道帝意。惠卿於是上表求外者三,帝皆遣中使封還,又有劄子,帝複令安石同王珪諭惠卿。惠卿入見,帝曰:「無事而數求去,何也?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邪?」惠卿曰:「此亦不系臣去就。前此安石為陛下建立庶政,千里複來,乃一切托疾不事事,與昔日異,不知欲以遺之何人?」帝曰:「安石何以至此?」惠卿曰:「安石不安其位,蓋亦緣臣在此。不若逐臣使去,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帝曰:「終不令卿去,且俱至中書。」惠卿頓首曰:「臣不敢奉詔。」既退,帝複遣中使諭惠卿,惠卿入見,及複就職。

  初,蔡承禧奏:「惠卿弄權自恣,朋比欺國,如章惇、李定、徐禧之徒,皆為死黨,曾旼、劉涇、葉唐懿、周常、徐申之徒,又為奔走,此奸惡之尤大者。」而中丞鄧綰亦彌縫前附惠卿之跡以媚安石。王雱複深憾惠卿,遂諷綰發惠卿兄弟強借華亭富民錢五百萬與知縣張若濟買田共為奸利事,置獄鞫之。帝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尋詔惠卿守本官、知陳州。

  乙未,彗出軫。

  己亥,詔以災異數見,避殿,減膳,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於民者。

  王安石率同列上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軫,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一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傅會,不無偶合。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寧,其言夏、商多歷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驗,複請以寶玉禳之,公孫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僑終不聽,鄭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誕,況今星工乎!所傳占書,又當世所禁,謄寫訛繆,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複有所陳!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安石曰:「祈寒暑雨,民猶怨諮,此無庸恤。」帝曰:「豈若並祈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臥。

  庚子,權三司使章惇罷。中丞鄧綰言:「呂惠卿執政逾年,所立朋黨不一,然與惠卿同惡相濟無如惇。今惠卿雖已斥逐,而尚留惇在朝廷,亦猶療病四體而止治其一邊,糞除一堂而尚存穢之半也。」乃出惇知湖州。

  壬寅,赦天下。

  罷手實法。中丞鄧綰言:「凡民養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商賈通殖貨利,交易有無,或春有之而夏已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即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其勢安得不犯!徒使嚚訟者趨賞報怨,畏怯者守死忍困而已。」遂詔罷手實法。

  王安禮應詔上疏曰:「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陛下有仁民愛物之心而澤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是非好惡不求諸道,謂忠者為不忠,不賢者為賢,乘權射利者,用力殫於溝瘠,取利究於園夫,足以幹陰陽而召星變。願察親近之行,杜邪枉之門。至於祈禳小數,貶損舊章,恐非所以應天變也。」帝覽疏嘉勸,諭之曰;「王珪欲使卿條具,朕嘗謂不應沮格人言以自障壅。今以一指蔽目,雖泰、華在前弗之見;近習蔽其君,何以異此?卿當益自信。」

  呂公著應詔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夫士之賢不肖素定,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至不肖,其于人才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古之為政,初亦有不信於民者,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于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丁未,彗不見,自始出至沒凡十二日。

  丙辰,禦殿,複膳。

  丁巳,張方平應詔上疏曰:「新法行已六年,事之利害,非一二可悉。天地之變,人心實為之,故和氣不應,災異薦作,顧其事必有未協於民者矣。法既未協,事須必改;若又憚改,人將不堪,此臣所以為陛下痛心疾首,一夕而九興也!」

  十一月,辛酉,遼皇后蕭氏被誣,賜死。

  時耶律伊遜擅政,深惡後族。及太子總政,法度修明,伊遜不得逞,乃謀陷後以構太子。先是重元家婢單登沒為宮婢,後善音樂,伶人趙惟一得侍左右,單登亦善箏與琵琶,與惟一爭能而不勝。遼主嘗召登彈箏,後諫曰:「此叛家婢女,中獨無豫讓乎?安得親近御前!」出遣外直,登深怨之。登有妹為教坊朱頂鶴妻,而頂鶴為伊遜所暱,登與頂鶴誣後與惟一私,因伊遜以聞。遼主下伊遜及張孝傑窮治之,加惟一以釘灼諸酷刑;詞連教坊高長命,皆誣服。樞密副使蕭惟信聞之,馳語伊遜、孝傑曰:「皇后賢明端重,誕育儲君,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語動搖之乎!」不聽。獄詞上,遼主猶未決,孝傑複鍛煉證實之。遼主怒甚,即日族誅惟一,並斬長命,勒後自盡。太子及公主皆披髮流涕,乞代母死,不許。後賦絕命詞,自縊死,屍還母家。太子投地大呼曰:「殺吾母者,耶律伊遜也!」聞者莫不咋舌。

  知桂州沈起規取交趾,妄言受密旨,遣官入谿峒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陣圖,使歲時肄習。繼命人因督運鹽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一切禁止。知邕州蘇緘遺起書,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起不聽,劾緘沮議。朝廷以起生事,乃罷起,命劉彝代之。彝至,不改起之所為,奏罷廣西所頓北兵,而用槍杖手分戍,大治戈船,遏絕互市。交人疑懼,至是分三道入寇,戊寅,陷欽州。

  壬午,立陝西蕃丁法。

  癸未,以右諫議大夫宋敏求、知制誥陳襄為樞密直學士。先是知制誥鄧潤甫言:「近者群臣專尚告訐,此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帝嘉綱之。居數日,敏求及襄有是命。

  帝嘗訪人材之可用者,襄對以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蘇頌、範純仁、蘇軾,下至鄭俠,凡三十三人。且謂:「光、維、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俠愚直敢言,發于忠義,投竄瘴癘,朝不謀夕,願使得生還。」帝不能用。

  甲申,交趾陷廉州。

  王安石稱疾不出,帝遣使慰勉之。丙戌,安石出視事。其党為安石謀曰:「今不取門下士上素所不喜者暴用之,則權輕,將有窺人間隙者矣。」安石從之。帝亦喜安石之出,凡所進擬,皆聽,安石由是權益重。

  詔渝州置南平軍。先是渝州南川獠木鬥叛,命秦鳳都轉運使熊本往安撫之。本進營銅佛壩,破其聚落,諭以盛德,木鬥舉溱州地五百里來歸,為四砦、九堡。至是建銅佛壩為南平軍,召本還,以天章閣待制知制誥。

  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本因上疏曰:「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趨時適治而已。陛下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徒交讙而合噪,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願陛下深念之,勿使交讙之眾有以窺其間。」其意蓋專媚王安石也。

  十二月,己醜,遼以南京統軍使耶律瑞弩為特裡袞,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瑞為樞密副使,以同知東京留守事蕭多喇為伊勒希巴。

  庚寅,遼主賜張孝傑國姓。孝傑既與耶律伊遜共陷皇后,伊遜深德之。遼主不悟其奸,眷注彌厚。

  壬辰,遼以西京留守蕭延陸為左伊勒希巴。

  壬寅,以翰林學士元絳參知政事,龍圖閣直學士兼樞密都承旨曾孝寬為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絳在翰林,諂事王安石,而安石德曾公亮之助巳,欲引其子孝寬於政地以報之,由是二人同升。

  辛亥,以天章閣待制趙禼為安南道招討使,嘉州防禦使李憲副之,以討交趾。張方平言:「舉西北壯士健馬棄之炎荒,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師老費財,無功而還,社稷之福也。」後皆如其言。

  王安石複撰《詩·關雎解義》以進。初,安石撰《詩序》,稱頌帝德,以文王為比。帝曰:「以朕比文王,恐為天下後世笑,但言解經之意足矣。」遂改撰《詩序》以進。至是詔前後所上並付國子監鏤板施行。

  癸醜,詔曰:「安南世受王爵,而乃攻犯城邑,殺傷吏民,幹國之紀,刑茲無赦。已命趙禼充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須時興師,水陸兼進。天示助順,既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鹹懷敵愾之氣。」時交趾所破城邑,即為露布,揭之衢路,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今出兵欲相拯濟;王安石怒,故自草此詔。

  是歲,夏改元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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