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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八年(1)


  熙寧八年遼太康元年

  春,正月,乙未,遼主如混同江。

  庚子,蔡挺罷。挺奏事殿中,疾作而僕。帝親臨賜藥,罷為資政殿學士、判南京留司禦史台。

  是日,馮京亦罷。

  初,鄭俠劾呂惠卿奸邪,且薦馮京可用,並言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詬罵等事,惠卿奏為謗訕,令中丞鄧綰、知制誥鄧潤甫治之,坐編管汀州。禦史台吏楊忠信謁俠曰:「禦史緘默不言,而君上書不已,是言責在監門而台中無人也。」取懷中《名臣諫疏》二帙授俠曰:「以此為正人助。」

  京與惠卿同在政府,議論多不合,而王安國素與俠善,惠卿欲並中之,乘間白帝曰:「俠書言青苗、助役、流民等事,此眾所共知也。若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詬罵,俠安從知?蓋俠前後所言,皆京使安國導之,乞追俠付獄窮治。」已而帝問京曰:「卿識鄭俠乎?」對曰:「臣素未之識。」帝頗疑之。禦史知雜事張璪承惠卿旨,劾俠嘗游京之門,交通有跡。鄧綰、鄧潤甫言王安國嘗借俠奏稿觀之,而有獎成之言,意在非毀其兄。詔付禦史獄。時俠已行至太康,還,對獄,實不識京,但每遣門人吳無至詣檢院投匭時,集賢校理丁諷輒為無至道京稱歎之語。及罷局時,遇安國于途,安國馬上舉鞭揖之曰:「君可謂獨立不懼!」俠曰:「不意丞相為小人所誤,一旦至此!」安國曰:「非也。吾兄自以為人臣不當避怨,四海九州之怨悉歸於己,而後可為盡忠於國家。」俠曰:「未聞堯、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之怨者。」

  獄成,俠改送英州編管,無至及忠信皆編管湖外,京以右諫議大夫出知亳州,諷落職,安國放歸田裡。舍人錢藻草京制,有「大臣進退,系時安危,持正不回,一節不撓」等語。鄧綰懼京再入,且希惠卿旨,言藻撰詞失當,於是藻亦落職。

  始,惠卿事安石如父子,安國惡其憸巧,數面折之。一日,安石與惠卿論新法於其第,安國好吹笛,安石諭之曰:「宜放鄭聲。」安國曰:「亦願兄遠佞人。」惠卿知其以佞人目己,深銜之,至是因俠獄陷安國。俠赴汀州,方在道,惠卿令奉禮郎舒亶往捕,搜其筐,得所錄《名臣諫疏》,有言新法事及親朋書劄,悉按姓名治之。惠卿欲致俠于死,帝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但徙俠英州。既至,得僧屋將壓者居之,英人無貧富貴賤皆加敬,爭遣子弟從學,為築室以遷焉。

  壬寅,遼賑雲州饑。

  丙午,分京東為東、西兩路,青、淄、濰、萊、登、密、沂、徐八州、淮陽軍為東路,鄆、兗、齊、濮、曹、濟、單七州、南京為西路。

  輟江南東路上供米,均給災傷州軍。

  丁未,禦宣德門觀燈。

  乙卯,詔出使廷臣,所至采吏治能否以聞。

  雨木冰。

  丁巳,權永興軍等路轉運使皮公弼言:「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紙,飛錢致遠;然不積錢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今商、虢鐵冶,所收極廣,苟即冶更鑄折二錢,歲除工費外,可得百萬緡為交子本。」並上可行十二事。帝批委公弼總制營辦。

  戊午,詔:「所在流民歸業者,州縣資遣之。」

  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

  二月,甲子,以太常寺太祝王安上為右贊善大夫、權發遣度支判官。安上,安石幼弟也。

  增陝西錢監改鑄大錢,從皮公弼請也。

  丙寅,封皇子僴為景國公。

  丁卯,遼以祥州火災,遣使恤之。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府王安石複以本官同平章事。初,呂惠卿迎合安石,驟至執政。既得志,遂叛安石,忌其複用,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為。一時朝士見惠卿得君,謂可傾安石以媚惠卿,遂更朋附之。時韓絳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惠卿爭論,度不能制,密請帝複用安石,帝從之。惠卿聞命愕然。翼日,帝遣中使齎詔召安石,安石不辭,倍道而進,七日至京師。

  戊寅,命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等行視寬廣處,關殿前司差馬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

  乙酉,察訪使曾孝寬言:「慶曆八年,嘗詔河北州軍,坊郭第三等,鄉村第二等,每戶養被甲馬一匹,以備非時官買,乞檢令施行。」從之。戶馬法始於此。

  丙戌,詔停京畿土功七年。

  遼主駐大魚濼。丁亥,以鷹坊使耶律陽陸獲頭鵝,加工部尚書。

  三月,丁酉,賑潤州饑。

  戊戌,知河州鮮于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

  庚子,遼複遣蕭禧來理河東黃嵬地,命韓縝與禧議之,爭辯或至夜分。禧執分水嶺之說不變,留館不肯辭,曰:「必得請而後反。」帝不得已,遣知制誥沈括報聘。括詣樞密院閱故牘,得頃歲所議疆地書,指古長城為分界,今所爭乃黃嵬山,相遠三十餘裡,表論之。帝喜,謂括曰:「大臣殊不究本末,幾誤國事。」命以畫圖示禧,禧議始屈。乃賜括白金千兩,使行。括至遼,遼樞密副使楊遵勖來就議,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遵勖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它日複問,亦如之。遵勖無以應,謾曰:「數裡之地不忍,而輕絕好乎?」括曰:「師直為壯,曲為老。今北朝棄先君之大信,以威用其民,非我朝之不利也。」凡六會,竟不可奪,遂舍黃嵬而以天池請,括乃還。在道,圖其山川險易迂直,風俗之淳龐,人情之向背,為《使契丹圖》,上之。拜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乙巳,遼主命太子寫佛書。

  癸醜,複賑常、潤饑民。

  戊午,太白晝見。

  張方平以宣徽北院使出知青州。未行,帝問方平以祖宗禦戎之策,對曰:「太祖不勤遠略,如夏州李彝興、靈武馮暉、河西折禦卿,皆因其酋豪,許以世襲,故邊圉無事。董遵誨捍環州,郭進守西山,李漢超保關南,皆十餘年,優其祿賜,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詳審,吏士用命,賊所入輒先知,並力禦之,戰無不克,故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終太祖之世,邊鄙不聳,天下安樂。及太宗平並,又欲遠取燕薊,自是歲有契丹之虞;曹彬、劉廷讓、傅潛等數十戰,各亡士卒十餘萬,又內徙李彝興、馮暉之族,致繼遷之變,二邊皆擾,而朝廷始旰食矣。真宗之初,趙德明納款,及澶淵之克,遂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可謂盛德大業。祖宗之事,大略如此。近歲邊臣建開拓之議,皆行險徼幸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試之一擲,事成則身蒙其利,不成則陛下任其患,不可聽也。」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

  太常禮院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當正東向之位,仍請自今禘祫著為定禮。」乙亥,詔恭依。

  丙子,遼賑平州饑。

  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

  壬午,湖南江水溢。

  乙酉,遼主如犢山。

  閏月,樞密使陳升之以足疾請外;乙未,罷為檢校太尉、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初附王安石,及拜相,即求解條例司。世以是譏之,號為「筌相」。

  廣源州蠻劉紀寇邕州,歸化州儂智會敗之。

  壬寅,沈括上《奉元曆》,行之。

  癸卯,宣徽北院使、知青州張方平改判永興軍。分秦鳳兵為四將。

  丙午,遼賑平、灤二州饑。

  庚戌,遼皇孫延禧生,太子浚之子也。遼主喜甚,旋命太子妃之親及東京僚屬賜爵有差。

  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宗室右羽林大將軍世居、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禦史中丞鄧綰、知諫院範百祿、禦史裡行徐禧雜治之。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初,蜀人李士寧,得導氣養生之術,又能言人休咎,以此出入貴家。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禦制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祥。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寧。而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謂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罪當死;禧右士寧,以為無罪。帝命禦史知雜、樞密承旨參治,執政主禧議,士寧但決杖,配永州;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監宿州稅。百祿,鎮兄子也。惠卿始興此獄,連坐者甚眾,欲引士甯以傾安石。會安石再入秉政,謀遂不行。

  丁未,賜大理寺丞歐陽發進士出身。發,修之子也。

  甲寅,錄趙普後。

  乙卯,詔西南蕃五姓蠻五年一入貢。

  五月,辛酉朔,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甲子,分環慶兵為四將。

  丁醜,雨土及黃毛。

  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理謀叛,伏誅。

  己醜,遣使賑鄜延、環慶饑。

  六月,癸巳,遼以興聖宮使奚人色嘉努知奚六部大王事。

  戊戌,遼知三司使事韓操,以錢谷增羨,授三司使。

  辛醜,都官員外郎劉師旦言:「《九域圖》,自大中祥符六年修定,至今六十餘年,州縣有廢置,名號有改易,等第有升降,且所載古跡,或俚俗不經,乞選有地理學者重修。」乃命館閣校勘曾肇、光祿丞李德芻刪定。既而言舊書不繪地形,難以稱圖,更賜名《九域志》。

  癸卯,遼遣使按問諸路囚。以特裡袞大悲努為始平軍節度使,出參知政事柴德滋為武定軍節度使。

  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從都水監丞侯叔獻請也。渠成而舟不可行,尋廢。

  己酉,王安石進所撰《詩、書、周禮義》。帝謂安石曰:「今談經者言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撰經義,其以頒行,使學者歸一。」遂頒於學官,號曰《三經新義》。

  辛亥,加安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給事中,王雱龍圖閣直學士。雱辭新命,惠卿勸帝許之,由是王、呂之怨益深。安石《新義》行,士子以經試於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晚歲又為《字說》二十四卷,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天下爭傳習之,而先儒之傳注悉廢,士亦無複自得之學。故當時議者,謂王氏之患,在好使人同己。

  乙卯,吐蕃貢於遼。

  丙辰,遼詔皇太子浚兼北南樞密院事,總領朝政,仍戒諭之。以武定軍節度使趙徽為南府宰相,以樞密副使楊遵勖參知政事。

  遼主為太子選僚屬,以客省使耶律寅吉秉直好義,命為輔導。樞密使耶律伊遜謀搖太子,惡寅吉在側,旋奏出為群牧林牙。

  戊午,司徒兼侍中、太師、魏國公、判相州韓琦卒。前一夕,大星殞州治,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發兩河卒為治塚,帝自為碑文,篆其首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勳之碑」。贈尚書令,諡忠獻,配享英宗廟廷,常令其子若孫一人官於相,以護丘墓。

  琦識量英偉,喜慍不見於色,論者以厚重比周勃,政事比姚崇。嘉祐、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或諫曰:「公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琦歎曰:「是何言也!人臣盡力事君,死生一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輟不為哉!」子忠彥使遼,遼主聞知其貌類父,即命工圖之,其見重如此。琦天姿樸忠,家無留資。尤以獎拔人材為急,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悅,亦收用之。與富弼齊名,號稱賢相,時謂之「富韓」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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