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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寧二年(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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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丙申,富弼罷。王安石專權自恣,弼度不能爭,常移病不入中書,久之遂辭位。章數十上,許之,問曰:「卿既去,誰可代卿者?」弼薦文彥博。帝默然良久,曰:「王安石如何?」弼亦默然。加檢校太師,以武甯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弼初詣闕,即除司空兼侍中,固辭得免。及罷,不復加恩,蓋帝意不樂故也。 以尚書右丞、知樞密院事陳升之行禮部尚書、同平章事。故事,宰相以侍郎為之,而無左右丞拜者;學士王珪當制,以為言,升之於是躐遷尚書。升之資歷高於安石,而素與安石相表裡,故安石勸帝先用之。 詔城綏州。先是韓縝與夏人議,許令納安遠、塞門二砦,還以綏州。郭逵曰:「此正商於之地六百里也!」時已有詔使逵焚棄綏州,逵曰:「一州既失,二砦不可得,中國為夏人所賣,安用守臣!」為藏其詔不出,上言綏州具存,且自劾違詔之罪。召褒逵曰:「有臣如此,朕無西顧之憂矣!」既,誓詔已降,夏人猶不歸二砦,且遣剛明鄂特秋,言欲先得綏州。逵命機宜文字趙離等如夏交所納二砦,且定地界。剛明鄂特曰:「朝廷本欲得二砦,地界非所約。」離曰:「然則塞門、安遠二牆墟耳,安用之!二砦之北,舊有三十六堡,以長城嶺為界,西平王祥符所移書固在也。」剛明鄂特語塞。離以夏人渝盟,請城綏州,不以易二砦;從之,改名綏德城。 司馬光入對,帝問:「近相陳升之,外議雲何?」光曰:「閩人狡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援引鄉黨之士,天下風俗,何由得更惇厚!」帝曰:「升之有才智,曉邊事。」光曰:「不能臨大節而不可寺耳凡才智之人,必得忠直之士從旁制之,此明人之法也。」光又言富弼去可惜,帝曰:「朕留之至矣。」光曰:「弼所以去者,其言不用,與同列不合故也。」帝又問:「王安石何如?」光曰:「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帝曰:「韓琦敢當事,賢于富弼,然為人太強。」光曰:「琦實忠於國家,但好遂非,此其所短也。」帝因曆問群臣,至呂惠卿,光曰:「惠卿憸巧,非佳士。使王安石負謗於天下者,惠卿也。近日不次進用,不大合群心。」帝曰:「惠卿應對明辯,亦似美才。」光曰:「江充、李訓若無才,何以動人主?」 戊戌,以蕃官禮賓使折繼世為忠州刺史;左監門衛將軍嵬名山為供備庫使,賜姓趙,名懷順。 己亥,遼主駐藕絲澱。 丙辰,詔:「禦史請對,並許直由閤門上殿。」時禦史裡行張戩、程顥言:「台諫言責既均,則進見之期,理無殊別。況往復俟報,必由中書,萬一事幹政府,或致阻格。乞依諫官例,牒閤門求對;或有急奏,仍許越次上殿。」帝從其言,故有是詔。戩,長安人也。 己未,夏遣使來謝封冊。 十一月,乙丑,命樞密副使韓絳同制置三司條例。陳升之深狡多數,為小官時,與王安石相遇淮南,安石深器之。及安石得政,務變更舊制,患同列不從,奏設制置條例司,與升之共事,凡所欲為,自條例司直奏行之,無複齟齬。升之心知其不可,而極力贊助;或時為小異,陽若不與安石同者。安石不覺其詐,甚德之,故推升之使先為相。升之既登相位,于條例司不肯關預,因言於帝曰:「臣待罪宰相,無所不統,所領職事,豈可稱司!」安石曰:「古之六卿,即今之執政,有司馬、司徒、司寇、司空,各名一職,何害於理!」升之曰:「茲事當歸之三司,何必攬取為己任?」安石大怒,二人於是始判。帝謂安石曰:「向者升之在密院,今俱在中書,以制置條例並歸中書,何如?」安石曰:「升之以制詞雲『金谷之計宜歸內吏』,故恥任此職。陛下置司,本令中書、密院各差一人,今若差韓絳,共事甚便。」帝曰:「善!」遂命絳。安石每奏事,絳必曰:「安石所陳皆至當。」安石恃以為助。 帝欲用蘇軾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譖之,乃罷軾不用,用蔡延慶、孫覺。 丁卯,遼詔:「四方館副使,止以契丹人充。」 甲戌,詔:「裁宗室授官法,惟宣祖、太祖、太宗之子,擇其後一人為公,世世不絕;其餘元孫之子,將軍以下,聽出外官;袒免之子,更不賜名授官,許令應舉。」初,呂夷簡在仁宗時,改宗室補環衛宮,驟增廩給,其具後費大而不可止。韓琦為相,嘗議更之而不果,至是遂行之。 丙子,罷諸路提點刑獄武臣。帝以武臣罕習吏文,不足以察舉所部人才,故複用文臣;時皆以為便。 攽農田水利約束。 丁醜,五國諸部叛遼,遼主命左伊勒希巴蕭蘇拉往討之。 庚辰,禦邇英閣,司馬史讀《通鑒》至漢曹參代蕭何事,曰:「參不變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後時,天下晏然,衣食滋殖。」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光曰:「何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 壬午,呂惠卿進講,因言:「先王之法,有一歲一變者,《月令》『季冬飾國典以待來歲之宜』,《周禮》『始和,布法于象魏』是也。有數歲一變者,唐、虞『五載修五禮』,《周禮》『十一歲修法則』是也。有一世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有數十世而變者,夏貢、商助、周徹,夏校、商序、周庠之類是也。有雖百世不變者,尊尊、親親、貴貴、長長、尊賢、使能是也。臣前見司馬光以為漢初之治皆守蕭何之法;臣案何雖約法三章,其後乃為九章,則何已不能自守其法矣。惠帝除挾書律、三族令,文帝除誹謗、妖言,除秘祝法,皆蕭何法之所有,而惠與文除之,景帝又從而因之,則非守蕭何之法而治也。」帝召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何名為變?諸侯有變禮易樂者,王巡狩則誅之,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為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則不更造;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則不成。今二者皆無,臣恐風雨之不庇矣。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兩府侵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且例,則胥吏足矣。今為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以它語詆光。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 光又言青苗之弊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戶,況縣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願則與之,不願固不強。」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河東,立和糴法以給戍卒,時米鬥十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亦猶是矣。」帝曰:「陝西行之已久,民不以為病。」光曰:「臣陝西人也,見其病,未見其利。」帝問:「坐倉糴米何如?」聽講者皆曰不便,惠卿獨曰:「京師坐倉得米百萬石,則減東南歲漕百萬石,轉易為錢以供京師。」光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棄其有餘,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誠至論也!」初,帝用儀鸞司官孫思道言,行坐倉糴米法,王安石以為善。坐倉者,以諸軍餘糧願糶入官者,計價支錢,複儲其米於倉也。光以為民有米而官不用其米,民無錢而官必使之出錢,非通財利民之道,故因問極言其害。 賜汴口役兵錢。 己醜,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詔調鎮、趙、邢、洺、磁、相州兵夫六萬浚禦河,以寒食後入役,從劉彝、程昉言也。 壬寅,以張載為崇文院校書。載少喜談兵,以書謁范仲淹,仲淹曰:「名教中自有可樂,何事於兵!」因勸讀《中庸》,載讀其書,猶以為未足,又訪諸釋、老,累年知無所得,反而求之《六經》。後與程顥兄弟語道學之要,渙然自信曰:「吾道自足,焉用傍求!」至是以禦史中丞呂公著薦,召見,問以治道,對曰:「為政不法三代者,終苟道也。」帝悅,遂有是擢。它日,見王安石,安石曰:「新政方行,欲求助於子。」載曰:「公與人為善,則人以善歸公。如教玉人琢玉,則宜有不受命者矣!」載,戩之兄也。 戊申,夏國主秉常遣使詣遼,乞賜印綬。 壬子,差官提舉諸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句農田水利差役事,從條例司請也。時天下常平錢谷見在一千四百萬貫、石,諸路各置提舉管句官凡四十一人,而常平、廣惠之法遂變為青苗矣。 詔置交子務於潞州。條例司言:「交子之法,行于成都府路,人以為便。今河東官私苦運鐵錢勞費,請行交子之法,仍令轉運司舉官置務。」從之。 十二月,癸亥朔,複減後妃、公主及臣僚推恩。 甲子,遼以太子行再生禮,減諸路徒以下罪一等。 乙丑,遼詔百官廷議國政。 癸酉,增失入死罪法。 甲戌,五國降於遼,仍獻方物。遼主嘉蕭蘇拉功,徙北面林牙,尋改南院副部署。 帝以卿監、監司、知州有老不任職者,當與閑局,王安石亦欲以處異議者;丙戌,增置三京留司禦史台、國子監及宮觀官使,不限員。 是月,知通進銀台司祖無擇以事下秀州獄。初,無擇與王安石同知制誥。故事,詞臣許受人饋,謂之潤筆。時有饋安石者,辭不獲,取置院梁上。安石憂去,無擇用為公費,安石聞而惡之,及得政,諷監司求無擇罪。會知明州苗振以貪聞,禦史裡行王子韶出案其獄,迎安石意,發無擇知杭州時事,自京師逮對,而以振獄付張載。蘇頌言無擇列侍從,不當與故吏對曲直,張戩亦救之,皆不聽。獄成,無貪狀,但得其貸官錢、接部民坐及乘船過制而已,遂謫忠正軍節度副使。安石因言於帝曰:「陛下遣一禦史出,即得祖無擇罪,乃知朝廷於事但不為,未有為之而無效者。」無擇少從孫複學,以言語政事為時名卿,用小過鍛煉,放棄終身,士論惜之。 中旨下開封府,減價買漸燈四千餘枝,直史館、權開封府推斷蘇軾言:「陛下留心經術,動法堯、舜,豈以燈為悅?此不過以奉兩宮之歡耳。然百姓不可戶曉,皆謂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此事至小,體則甚大,願追還前命。」即詔罷之。軾因上書極論時政,凡七千餘言。 其略曰:「臣之所欲獻者,三言而已,曰結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人主所恃者,人心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眾而不安,剛果自用而不危者。祖宗以來,治財用者不過三司,今陛下又創制置三司條例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講求于內,使者四十餘輩分行營幹於外。以萬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財,君臣宵旰,幾一年矣,而富國之效,茫如捕風,徒聞內帑出數百萬緡,祠部度五千人耳。以此為術,人皆知其難也。汴水濁流,自生民以來,不以種稻,今欲陂而清之,萬頃之稻,必用千頃之陂,一歲一淤,三歲而滿矣。陛下使相視地形,所在鑿空,訪尋水利,堤防一開,水失故道,雖食議者之肉,何補於民!自古役人必用鄉戶,徒聞江、浙之間,數郡顧役,而欲措之天下。自楊炎為兩稅,租調與庸既兼之矣,奈何複欲取庸?青苗放錢,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汙吏,陛下能保之乎?昔漢武以財力匱竭,用桑弘羊之說,買賤賣貴,謂之均輸。于時商賈不行,盜賊滋熾,幾至於亂。臣願陛下結人心者此也。 「國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淺深,不在乎強與弱;歷數之所以長短者,在風俗之厚薄,不在乎富與貧。陛下當崇道德而厚風俗,不當急功利而貪富強。仁祖持法至寬,用人有序,專務掩覆過失,未嘗輕放舊章。考其成功,則曰未至;言乎用兵,則十出而九敗;言乎府庫,則僅足而無餘。徒以德澤在人,風俗知義,故升遐之日,天下歸仁。議者見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舉,乃欲矯之以苛察,濟之以智能,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澆風已成。近歲樸拙之人愈少,巧進之士益多,唯陛下哀之救之,以簡易為法,以清淨為心,而民德歸厚。臣願陛下厚風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諫,未嘗罪一言者,縱有薄責,旋即超升,許以風聞,而無官長。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台諫固未必皆賢,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須養其銳氣而借之重權者,將以折奸臣之萌也。臣聞長老之談,皆謂台諫所言,常隨天下公議。今者物論沸騰,怨讟交至,公議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茲以往,習慣成風,盡為執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紀綱一廢,何事不生!臣願陛下存紀綱者此也。」王安石見而深惡之。 遼武安州觀察使耶律迪裡遷長寧宮使,檢括戶部司乾州錢帛,逋負,立出納經畫法,公私便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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