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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元年(1)


  ○英宗體乾應曆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

  帝名曙,濮安懿王第十三子,母曰仙游縣君任氏,明道元年正月三日,生於宣平坊第。初,王夢兩龍與日並隨,以衣承之,複戲於空中。其一龍視王曰:「吾非王所能有也。」及帝生,赤光滿室,或見黃龍遊光中。四歲,仁宗養於內,寶元二年,豫王生,乃歸濮邸。帝天性篤孝,好讀書,不為燕嬉褻慢,服禦儉素如儒者。景祐三年,賜名宗實,授左監門衛率府副率,累遷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嘉祐七年八月,立為皇子,改今名。

  治平元年遼清寧十年

  春,正月,丁酉朔,改元。

  戊戌,太白晝見。

  景靈宮使、武甯節度使、同平章事宋庠請老,帝初即位,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命判亳州。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晚,愛信幼子,頗致物議。至是諫官呂誨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乎?」

  癸醜,詔減壽聖節所賜師號、紫衣、祠部戒牒。故事,聖節所賜三百道,而貴妃、修儀、公主猶別請。至是減為二百,而別請者在數中。

  甲寅,雄州奏:「歸信容城縣報遼人追賊,有七騎奔入南界,逐出之。」詔河北沿邊安撫司:「北界賊盜來奔,即逐出;若有劫略,捕送本國;如婦女老小避賊入境,善諭遣之。」

  遼南府宰相楊績出知興中府。

  知唐州、司農少卿趙尚寬再任歲滿,特遷光祿少卿,賜錢二十萬,複留。尋以母喪去。尚寬在唐州,前後凡五年,修舊起廢,興輯勸課,有實效焉。

  同知諫院呂誨奏:「先朝兩府及台諫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於兩廡,故從容論議,事無泄於外者。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於殿隅板門之內。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從之。

  辛酉,詔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祗,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王涇《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今請循周公嚴父之道,以仁宗配享明堂。」

  知制誥錢公輔議:「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夫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杜鴻漸、王涇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於今,牢不可破。當真宗嗣位之初,倘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當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於是又詔台諫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禦史中丞王疇以為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於禮意未安,乃獻議曰:「在《易》:『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然則祖、考配帝,從來遠矣。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皇帝配享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放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皇帝依舊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祭神州地祗,餘依本朝故事。如此,則列聖並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為失禮,導陛下為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為甚。」

  知諫院司馬光、呂誨議曰:「孝子之心,孰不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其父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於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黜祖而進父也。必若此行之,不獨違禮典,恐亦非仁宗之意。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為便。」

  觀文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孫抃等奏:「謹按《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蓋祖、考並可配天,符於《孝經》之說,可謂必嚴其父也。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父、嚴祖其義一也。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歷代循守,固亦不為無說。仁宗繼體保成,致天下于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今祔廟之始,遂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臣等參稽舊典,博考公論,敢以前所定議為便。」詔從抃等議。

  二月,戊辰,命韓琦提舉修撰《仁宗實錄》。

  辛未,令西京左藏庫副使、緣界河巡檢都監趙用再任,從高陽關及河北緣邊安撫司之請也,用才武果敢而熟邊事,虜人以鹽船犯邊禁者,用剖船而沉之。虜人畏用,以其出常乘虎頭船,謂之「趙虎頭」。

  己卯,詔春分祀高禖,罷用弓矢,弓韣、進酒脯及宮人飲福、受胙之禮,以在諒閤故也。

  是月,遼禁南京民決水種粳稻。

  三月,丁酉朔,詔:「三司用內藏庫錢三十萬貫修奉仁宗山陵,依乾興例蠲其半,餘聽漸還。」

  命入內都知任守忠、權戶剖副使張燾提舉三司修造案。句當公事張徽作仁宗神禦殿于景靈宮西園,殿成,名曰孝嚴,別殿曰寧真。燾因請圖乾興文武大臣于殿壁。繪像自此始。

  京師賦曲於酒,戶有常籍,無論售與不售,或至破產以償。燾請廢歲額,嚴禁令,隨所用曲多寡以售,自是課增數倍。嘗與三司使議鑄錢事,帝詰難,皆不能對,燾徐開陳,帝是之,既退,令左右記姓名。燾,亢兄子也。

  己酉,司馬光言:「竊聞近日陛下聖體甚安,奉事皇太后,昏定晨省,未嘗廢闕,豈獨群臣百姓之福,乃宗廟社稷之福也。陛下既為仁宗之後,皇太后即陛下之母。今濮王既沒,陛下平生孝養未盡之心,不施之于皇太后,將何所用哉!今陛下已能奉養如禮,而臣複區區進言者,誠欲陛下始終無倦,外盡其恭,內盡其愛,使孝德日新,以協天下之望而已。若萬一有無識小人,以細末之事離間陛下母子,不顧國家傾覆之憂而欲自營一身之利者,願陛下付之有司,明正其罪,使天下曉然皆知陛下聖明仁孝,不負大恩,而讒佞不能間也。」

  光又言:「竊見祖宗之時,閒居無事,嘗召侍從近臣,與之從容講論,至於文武朝士、使臣、選人,凡得進見者,往往召之使前,親加訪問。所以然者,一則欲使下情上通,無所壅蔽,一則欲知其人能否,才器所任也。今陛下與當世士大夫未甚相接,民間情偽未甚盡知,宜詔侍從近臣,每日輪一員直資善堂,夜則宿于崇文院,以備非時宣召。其餘群臣進見及奏事者,亦望稍解嚴重,細加訪問,以開廣聰明,裨益大政。」

  它日,光進對,又言:「皇太后,母也;陛下,子也。皇太后母儀天下已三十年,陛下新自藩邸入承大統,萬一兩宮有隙,陛下以為誰逆誰順,誰得誰失」又,仁宗恩德在民,藏于骨髓,陛下受其大業而無以報之,將何以慰天下之望?凡人主所以保國家者,以有威福之柄也。今陛下即位將近期年,而朝廷政事,除拜賞罰,一切委之大臣,未嘗詢訪事之本末,察其是非,有所予奪。臣恐上下之人,習以為常,威福之柄,浸有所移,則雖有四海之業,將何以自固?凡此利害之明,有如白黑,取捨之易,有如反掌。陛下今日回意易慮,猶為未晚。若固守所見,終無變更,臣恐日月浸久,釁隙愈深,不可複合,威權已去,不可複收,後雖悔之,無及已。」

  光尋以言不用,懇求外補,帝令宰臣宣諭曰:「卿所言事,略皆施行。且供諫職,未須求出。」光復奏:「臣鄉所言二事,若不能行,雖日侍丹扆,有何所益!若奉養之禮,日增月益,訪求治道,勤勞不倦,使慈母歡欣于上,百姓安樂于下,則臣雖在遠方,亦猶在陛下之側也。」

  呂誨言:「近日聖體平復,而萬機之事,未聞親決。議者謂陛下避讓,有所待焉;果如是,恐未為順。兩漢而下,母后臨朝者,皆嗣君沖幼,親為輔翊,並坐簾幃之下,專其聽斷;幼君既長,故有復辟之議。今日之事,有異於是。先帝拔陛下于宗族之中,以賢且長,付託之意,正為今日也。當陛下違豫之時,非皇太后內輔,則政無所寄;大臣建策于國,忠也。然而陛下臨朝御前殿,百官朝罷,兩府大臣方至內東門,是綱領柄權皆在於手,陛下自未專決,何所待也!伏望宸衷感悟,無以此為念。唯內勤孝養,率中宮盡禮,則婦姑之情相接,母子之愛益親。躬修政務,操持威福,日與近臣講求治道,事無過舉,自然皇太后慰安,恩意無間,燕適深宮,優遊清淨,含飴弄孫,不復關政,豈非皇太后之心邪?」

  誨遂言于皇太后曰:「殿下保佑聖子積三十年,輔翊又逾期歲,寰宇寧泰,廟社安固,慈恩至矣,聖功大矣。然以萬機浩繁,勞身焦思,曾未少休,非所以燕怡福壽之本也。況皇帝躬親治事。勤厲如此,在於聖慮,應已慰安。臣愚以謂東殿簾幃,宜五七日一禦,諮詢大臣,無俾曠事,庶少均暇逸,於翊政之道亦無所損。豫宣教命,誕告朝廷,外形廉讓之宜,中遂優遊之樂,上順天道,下厭群情,享是全美,豈不休哉!」

  夏,四月,辛未,詔以河北州縣官吏補義勇不足,令轉運司劾治。都轉運使趙抃奏:「初受詔,官多已罷,吏多死徙。今官吏多新至,若皆治,則新至者被罪。請以歲盡為限,不足乃劾治。」詔從之,其河災州軍,令以漸補。

  初,抃至大名,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抃欲案視府庫,昌朝遣其屬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案視吾藏者,公雖欲舉職,恐事無比,奈何?」抃曰:「舍大名,則列郡不服矣。」即往視之。昌朝初不說,及是官吏以募義勇不足,當坐者八百餘人,抃奏請寬之,坐者得免而募亦隨足,昌朝乃愧服。

  丁醜,權禦史中丞王疇上疏,請車駕行幸以安人心。於是執政及諫官相繼有請,帝曰:「當與太后議之。」韓琦以白太后,太后曰:「今素仗皆未具,更少須。」琦曰:「此細事,不難辦也。」乃詔有司擇日以聞。

  先是司馬光言:「前代帝王升遐,後宮下陳者,盡放之出宮,還其親戚,所以遂物情,重人世,省浮費,遠嫌疑也。竊惟先帝恭儉寡欲,後宮侍左右、承寵渥者至少,而享國日久,則增月積,掖庭之間,冗食頗眾,陛下以哀恤之初,未忍散遣。今山陵祔廟,大禮俱畢,謂宜舉前代故事,應先帝后宮非禦幸有子及位號稍貴並職掌文事之人,其餘皆給與妝奩,放遣出外,各令歸其親戚,或使任便適人。書之史冊,亦聖朝一美事也。」癸未,放宮人百三十五人。

  甲申,禦邇英閣,諭內侍任守忠曰:「方日永,講讀官久侍對未食,必勞倦。自今視事畢,不俟進食,即禦經筵。」故事,講讀畢,拜而退,帝命毋拜,後遂以為常。

  帝自即位感疾,至是猶未全安,每不喜進藥。呂公著講《論語》「子之所慎齋、戰、疾」,因言:「有天下者,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其於齋戒祭祀必致誠盡恭;古之人君,一怒則伏屍流血,故於興師動眾不可不謹;至於人之疾病,常在乎飲食起居之間,眾人所忽,聖人所謹。況于人君,任大守重,固當節嗜欲,遠聲色,近醫藥,為宗廟自愛,不可不謹。」帝為之動容。後因輔臣奏事,語及公著,歐陽修曰:「公著為人恬靜而有文。」帝曰:「比於經筵講解甚善。」

  司馬光言:「伏見權禦史中丞王疇建言,乞陛下循真宗故事,幸諸寺觀祈雨,朝廷雖從其請,至今車駕未出。臣愚以為車駕暫出,近在京城之內,亦何必拘瞽史之言,選揀時日!伏望斷自聖心,於一兩日間,車駕早出,為民祈雨,以副中外之望。」丙午,祈雨于相國、大清寺、醴泉觀。帝久不豫,至是士庶瞻望,歡呼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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