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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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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三年遼重熙十二年 春,正月,辛未,遼遣使諭夏國與宋和。 壬申,遼以北面林牙蕭革為北院樞密副使。革善諛悅,與近習相比昵,由是名達於上。嘗侍宴,遼主謂革曰:「朕知卿才,故自拔擢,卿宜勉力。」革曰:「臣不才,誤蒙聖恩,惟竭愚衷,安敢怠!」 涇原安撫使王堯臣言備禦之策,凡五事:「其一,鎮戎軍接賊界天都山止百餘裡,西北則有三川、定川、劉璠等寨,皆漢蕭關故地,最是賊沖,其寨主、監押,當令本路主帥舉辟材勇班行。若謂昨來懷敏之敗,定川諸寨不足捍禦,遂為棄地,則兩路更無保障,賊馬可以直抵城下矣。其東南師子、攔馬、平泉三堡,俟春當益營築,為涇、渭之屏蔽,不爾,其勢不攻而自下。一路隔絕,更無斥候,鎮戎遂為孤壘矣。其二,渭州籠竿、羊牧隆城、靜邊、得勝四寨,在六盤山外,內則為渭州藩籬,外則為秦、隴襟帶,土地饒沃,生齒繁多,請建置為軍,擇路分都監一員知軍,專提舉四寨。及令修浚城塹,添屯軍馬,及時聚蓄糧草,以為備禦。其三,原州西至環州定邊寨,與敏珠爾、密藏等族一帶蕃部相接,其首領至多,素無保聚,不相維統,向背離合,所守不常。須擇武臣知環、原二州,相為表裡,使招輯蕃部,但不為賊用,庶少減涇、原之患。其四,儀州地控山險,州城低薄,壕塹淺狹,三分軍民,二分在外,賊至雖能城守,居民必大遭剽掠,亦宜預慮之。其五,涇州雖為次邊,然緣河大川,道路平易,實近裡控扼之會,其張村直入州路,宜營作關柵,或斷為長塹,以遏奔沖。望下韓琦、范仲淹相度施行。」從之。 辛巳,詔輔臣議蠲減天下賦役。 戊子,詔錄將校死王事而無子孫者親屬。 辛卯,詔陝西沿邊招討使韓琦、范仲淹、龐籍,凡軍期申覆不及者,皆便宜從事。又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皆用王堯臣議也。 初,曹瑋開山外地,置籠竿等四寨,募弓箭手,給田,使耕戰自守。其後將帥失撫禦,稍侵奪之,眾怨怒,遂劫德勝寨主姚貴閉城叛。堯臣適過境上,作書射城中,諭以禍福,且發近兵討之。吏白堯臣曰:「公奉使且還,歸報天子耳;貴叛,非公事也。」堯臣曰:「貴土豪,頗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後必為朝廷患。」貴果出降。堯臣為申明約束,如瑋之舊,乃歸。 壬辰,錄唐狄仁傑後。 癸巳,延州言元昊遣偽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來納款。先是龐籍因李文貴還,再答旺榮等書,約以元昊自奉表削僣號,始敢聞於朝。於是文貴與從勖持元昊書至保安軍,其書自稱「男邦尼鼎定國烏珠郎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從勖又致遼使人諭令早議通和之意。又言:「本國自有國號,無奉表體式,其稱烏珠,蓋如古單于、可汗之類。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烏珠見使人時,離雲床問聖躬萬福。」從勖因請詣闕,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荊王叔父也,猶稱臣。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從勖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使從勖至京而天子不許,請歸更議之。」籍乃具以聞,且言:「元昊辭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闕,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諭之,彼必稱臣,凡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時元昊與遼有釁,故請款塞,而當時議邊事者虛揣臆度,訖不得其要領。 丙申,王堯臣又言:「韓琦、范仲淹、龐籍既為陝西四路都部署沿邊經略安撫招討等使,四路當稟節制,而諸路尚帶經略使名者九人,各置司行事,名號不異,所稟非一。今請逐路都部署、副部署並罷經略,只充沿邊安撫使、副。」從之。 呂夷簡數求罷,帝優詔未許。陝西轉運使孫沔上言:「祖宗未嘗以言廢人。景祐以前,綱紀未甚廢,猶有感激進說之士。觀今之政,是可慟哭,而無一人為陛下言者,由宰相多忌而不用正人也。自夷簡當國,黜忠言,廢直道,及以使相出鎮許昌,乃薦王隨、陳堯佐代己,蓋引不若已者為自固之計,欲使陛下複思己而召用也。陛下果召夷簡,還自大名,入秉朝政,於茲三年,以姑息為安,以避謗為智,西州累為敗聞,契凡乘此求賂,兵殲貨悖,天下空竭,刺史牧守,十不得一。法令變易,士民怨諮。今夷簡以病末退,陛下手和禦藥,親寫德音,乃謂恨不移疾於朕躬,四方傳聞,有泣下者。夷簡在中書二十年,三冠輔相,所請無不行,有宋得君,一人而已,未知何以為陛下報!今契丹複盟,元昊款塞,天下日望和平,因此振紀綱,修廢墜,選賢任能,節用養士,則景德、祥符之風複見於今矣。若恬然不顧,遂以為安,臣恐土崩瓦解,不可複救。而夷簡意謂四方已寧,欲因病而去,苟遂容身,不救前過,以柔而易制者升為腹背,以奸而可使者任為羽翼,使之在廊廟,布台閣,是張禹不獨生於漢,李林甫複見於今也。」書聞,帝不之罪,議者喜其謇切。夷簡謂人曰:「元規藥石之言,聞此恨遲十年。」人亦服其量雲。 二月,壬寅,遼禁關南漢民弓矢。 丙午,賜陝西招討韓琦、范仲淹、龐籍錢各百萬。 庚戌,右正言梁適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於是許賀從勖赴闕。 乙卯,韓琦、范仲淹等言:「今元昊遣人赴闕,將議納和。如不改僣號,則不可許。如卑詞厚禮,從烏珠之稱,亦宜防其後患。」集賢校理餘靖亦言必不可許。 辛酉,國子監請立四門學,以士庶人子弟為生員,以廣招延之路;從之。 三月,壬申,夷簡再辭位,帝禦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杌子輿以前,夷簡引避久之,詔給扶,毋拜。戊子,罷相,守司徒,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院同議。 以晏殊為平章事兼樞密使,判蔡州夏竦為戶部尚書、充樞密使,權禦史中丞賈昌朝為參知政事,右正言、知制誥富弼為樞密副使。弼以奉使,昌朝以館伴使勞,故俱擢用。弼辭不拜。 時呂夷簡罷相,輔臣皆進官。侍御史弋陽沈邈言:「爵祿所以勸臣下,今邊圉屢警,未聞廟堂之謀有以折外侮,而無名進秩,臣下何勸焉!」 辛卯,遼主如南京。 癸巳,以侍御史魚周詢為起居舍人,職方員外郎王素為兵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歐陽修為太常丞,並知諫院。周詢固辭。又以集賢校理餘靖為右正言,諫院供職。時陝右師老兵頓,京東、西盜起,呂夷簡既罷相,帝遂欲更天下弊事,故增置諫官,首命素等為之。 甲午,改樞密副使富弼為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弼時再上章辭所除官曰:「臣昨奉使契丹,彼執政之官,漢使所未嘗見者,臣皆見之;兩朝使臣昔所諱言者,臣皆言之;以故得詳知其情狀。彼惟不來,來則未易禦也,願朝廷勿以既和而忽之。臣今受賞,彼若一旦渝盟,臣不惟蒙朝廷斧鉞之誅,天下公論,其謂臣何!臣畏公論,甚於斧鉞,願收新命,則中外之人必曰:『使臣不受賞,是事未可知,其於守備決不敢懈馳。』非臣務飾小廉,誠恐誤國事也。」帝察其意堅,特改命焉。 夏,四月,戊戌朔,幸瓊林苑,閱騎士。 庚子,夏遣使進馬駝於遼。 癸卯,以金署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使夏州。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闕,館於都亭西驛。承受使臣取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諭從勖以「所齎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齎回。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自今上表,只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詔不名,許自置官屬。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如欲差人於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置榷場於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齎之,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其沿邊興複寨柵並如舊。」仍命良佐與從勖等同往,議定以聞。 甲辰,以韓琦、范仲淹並為樞密副使,知永興軍鄭戩為陝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兼經略安撫招討等使,駐軍涇州。琦、仲淹凡五讓,不許,乃就道。富弼曰:「琦、仲淹並授樞密副使,然議者雲,西寇未殄,若二人俱來,或恐闕事。願陛下采公論,一召來處內,一授職在邊,或二人一歲一更,均其勞逸,內外協濟,無善於此。」 乙巳,以樞密副使,吏部侍郎杜衍充樞密使,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夏竦赴本鎮。先是以樞密使召竦于蔡州,台諫交章論「竦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又,元昊常榜塞下,得竦首者予錢三千。為賊所輕如此。」且言:「竦挾詐任數,奸邪傾險,與呂夷簡不協,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而後薦之,以釋宿憾。」禦史沈邈,又言竦陰交內侍劉從願,其言尤切。會竦已至國門,言者請毋令入見。諫官餘靖又言:「竦累表引疾。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複有左右為之解釋,則聖聽惑矣。」禦史中丞王拱辰對帝極言,帝未省,遽起,拱辰引帝裾畢其說。前後言者合十八疏,帝乃罷竦而用衍代之。 己酉,以館閣校勘蔡襄為秘書丞、知諫院。初,王素、余靖、歐陽修除諫官,襄作詩賀之,辭多激勸。三人者以其詩薦於帝,尋有是命。 丙辰,以春夏不雨,遣使祠禱嶽瀆。 己未,以翰林學士五堯臣為戶部郎中,權三司使事。堯臣始受命,言於帝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因請自擇僚屬,帝納其言。堯臣取陝西、河東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後歲出入財用之數會計以聞。 庚申,以鹽鐵判官呂紹甯為淮南轉運使。紹寧至淮南,亟上羨錢十萬。諫官歐陽修請卻所上錢,並治紹寧欺罔之罪,以戒奸吏刻剝。 呂夷簡雖罷相,猶以司徒預議軍國大事,於是諫官蔡襄疏言:「夷簡被病以來,兩府大臣受事于夷簡之門,夷簡為相,首尾二十餘年,功業無聞,今以病歸,尚貪權勢,不能力辭,伏乞特罷商量軍國大事,使兩府大臣專當責任,無所推避。」甲子,夷簡請罷預議軍國大事,從之。 是月,國子監直講石介作《慶曆聖德詩》。介篤學尚志,樂善疾惡,喜聲名,會呂夷簡罷,章得象、晏殊、賈昌朝、韓琦、范仲淹、富弼同時執政,而歐陽修、蔡襄、王素、餘靖並為諫官。夏竦既拜,複奪之,以杜衍代,因大喜曰:「此盛事,歌頌吾職,其可已乎!」詩所稱多一時名臣,其言大奸,蓋斥竦也。詩且出,孫複聞之,曰:「介禍始於此矣。」 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庚午,錄系囚。 江、淮歲漕不給,京師乏軍儲,大臣以為憂。樞密副使范仲淹,言國子博士宣城許元可獨倚辦,辛未,擢元江、淮、兩浙、荊湖制置發運判官。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吾不信也。」至則命瀕江州縣留三月糧,餘悉發之,遠近以次相補,引千餘艘轉漕而西。未幾,京師足食。 癸酉,命王拱辰、田況與三司同議減放州縣科配。 乙亥,忻州地大震。詔本路轉運、經略司安恤百姓,毋馳邊備。 鹽鐵副使林濰出知滑州。 初,入內都知張永和建議,請收民房錢十之三以助軍費,事下三司,王堯臣持不可。永和密使人致意曰:「能行此,則大用矣。」明日,入見,具為帝言,因曰:「此衰世事,唐德宗所以致亂者,非平時可行也。」濰畏永和勢,助之甚力。堯臣奏罷濰,以河北轉運使張日之為鹽鐵副使,議乃定。 戊寅,以虞部員外郎杜杞權發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燕度權發遣戶部判官事,皆王堯臣所薦也。權發遣三司判官始此。杞,鎬之子;度,肅之子也。 庚辰,幸相國寺、會靈觀祈雨。 癸未,置禦史官六員,罷推直官,從禦史台請也。 乙酉,以侍御史席平知潤州。中丞王拱辰言其議論無取,故出之。 丁亥,置武學于武成王廟,以太常丞阮逸為武學教授。 戊子,雨,輔臣稱賀。帝曰:「天久不雨,朕每焚香上禱於天。昨夕寢殿中忽聞微雷,遽起冠帶,露立殿下,須臾雨至,衣皆沾濕。移刻雨霽,再拜以謝,方敢升階。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章得象曰:「非陛下至誠,曷以致天應若此!」帝曰:「比欲下詔罪己,徹樂減膳,又恐近於崇飾虛名,不若夙夜精心密禱為佳耳。」 辛卯,築欽天壇於禁中。 乙未,諫官歐陽修言:「韓琦、范仲淹到闕以來,只是逐日與兩府隨例上殿,呈奏尋常公事,陛下亦未曾特賜召對,從容訪問。今西事未和,邊陲必有警急,乞陛下因無事之時,出禦便殿,特召琦等從容訪問,使盡陳西邊事宜合如何處置。至如兩府大臣,每有邊防急事,或令非時召見聚議,或各令自述所見,只召一兩人商量,此乃祖宗之朝並許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遼詔複定禮制。 遼主如山西。 是月,忻州地震。 虎翼卒王倫叛於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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