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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元年(2)


  夏,四月,丙戌,省陝西沿邊堡砦。

  丁亥,以太常博士梁適為右正言,諫院供職。適初為審刑詳議官,梓州妖人白彥歡者,依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不傷讞。適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不可拒,是甚於刃也。」卒以死論。嘗與知院事燕肅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帝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適對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帝悅,因問適家世,擢提點京東刑獄。既對,謂宰相曰:「梁適可留,候諫官有闕命之。」適因進《居安謹治箴》,改開封府推官,不半歲,卒踐諫職。

  以知諫院富弼為鹽鐵判官。

  命大理寺丞、秘閣校理石延年往河東路同計置催促糧草。

  明道中,延年嘗建言:「天下不識戰三十餘年,請選將練兵,為二邊之備。」不報。及西邊數警,始召見,命副吳遵路使河東,時方用延年之說,籍鄉丁為兵故也。延年又言:「昔漢用西域之兵,破蕩諸戎。去年授嘉勒斯賚節制,令助討元昊,宜募願使其國者護髮其兵,如有功則加以王爵。又,回鶻在嘉勒斯賚西,亦可兼誘之,使掎角興師以分賊勢。」戊子,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募願使嘉勒斯賚者以名聞,始用延年議也。

  庚寅,以鹽鐵副使蔣堂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先是發運上計,造大舟數十,載江湖物,入遣京師權貴。堂曰:「吾豈為此!歲入自可附驛奏也。」前後五年,未嘗一至京師。

  癸巳,詔:「諸戍邊軍,月遣內侍存問其家,病致醫藥,死為斂葬之。」

  甲午,遣使籍陝西強壯軍。

  乙未,遼太后複遣使來賀乾元節。

  庚子,重修《祖宗王牒》成。即而修玉牒所言:「請自今歲一貼修,十歲一編錄,仍以其副留中。」奏可。

  乙巳,錄閤門祗候孟方三子官;以方戰歿於延州,特恤之。

  文彥博等劾河中府獄既得實,龐籍言:「黃德和退怯當誅;劉平等力戰而歿,子孫宜賞恤。」韓琦亦言:「平以疲兵數千,敵賊十餘萬眾,晝夜力戰,為德和所累,既被執,猶詈賊不已,忠勇不愧于古人。今坐誣言所惑,憫忠恤孤之典未下,邊臣豈不解體乎!」丙午,腰斬德和於河中,仍梟首延州城下;王信坐誣告其主,亦杖殺。丁未,贈劉平為忠武軍節度使兼侍中,石元孫為忠正軍節度使兼太傅,仍賜平信陵坊第,錄其子弟。

  戊申,延州金明縣都監張異、慶州東路都巡檢使萬俟政、延州都監孟方、鄜延路指揮使高守忠、張達,以戰歿並贈官。

  出左藏、內藏庫緡錢各十萬,下陝西給軍須。

  辛亥,降鄜延鈐轄盧守勤為湖北都監,安撫都監李康伯為均州都監,通判延州計用章除名、配雷州。然議者以守勤之責猶薄雲。

  發陝西近裡諸州役兵築延州金明栲栳寨。始議修復,帥臣擁兵不即進,轉運使明鎬止以百餘騎自從,分督將士,一月而城之。

  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棟戩為會州刺史。棟戩方九歲,其父為請之,隨母喬氏居曆精城,所部可六七萬人,號令嚴明,人憚服之。

  壬子,揀諸路牢城及強盜、惡賊配軍,年未四十、壯健者隸禁軍。

  范仲淹未至永興,癸醜,改為陝西都轉運使,以刑部員外郎高若訥知永興軍。諫官梁適言:「仲淹前責饒州,若訥實為諫官,嘗詆仲淹謀事疏闊;今俾共事,理實有嫌,宜易以近臣。」帝曰:「朕方任仲淹、若訥以疆事,安得以舊事為嫌!」尋留若訥判吏部流內銓。

  五月,甲寅朔,詔:「前殿奏事毋過五班,餘對後殿,命太官賜食。」

  乙卯,贈金明都監李士彬為宿州觀察使,仍以其從兄士紹為金明城都監。又贈其子懷寶為右千牛衛將軍,錄其子懷義、懷矩並為左侍禁。

  丁巳,複太常博士、知楚州孫沔為監察禦史。沔坐言事貶黜,逾六年複召;尋遷右正言。

  先是詔禦輦院揀部下輦官年四十以下為禁軍,輦官千餘人,攜妻子遮宰相、樞密使喧訴。平章事張士遜方朝,馬驚墮地。己未,禦史中丞真州柳植等奏其事,請付有司治,詔樞密院推鞫以聞。時軍興,機務填委,士遜位首相無所補,諫官以為言。士遜不自安,七上章請老,又數面陳。壬戌,複拜太傅,進封鄧國公,致仕,聽朔望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月給宰臣俸三之一。士遜乞免朝朔望,從之。宰相得謝者自士遜始。

  以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天雄軍呂夷簡行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以資政殿大學士、戶部尚書李迪為彰信節度使,知天雄軍。自元昊反,武事久馳,守將或為它名以避兵任。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夷簡自天雄複入相,即使迪代之。

  甲子,元昊陷塞門寨,執寨主、內殿承制高延德,監押、左侍禁王繼元死之。

  壬申,詔:「諸路轉運司體量部下諸州軍有年老昏昧,貪濁逾違及非幹勤者,具事以聞。」

  癸酉,詔夏守贇、王守忠進屯鄜州。時大軍駐河中逾三月矣。

  甲戌,陝西都轉運使范仲淹言:「聞邊城多請五路入討,臣恐未可輕舉。太宗朝,以宿將精兵北伐西討,艱難歲月,終未收復。況今承平歲久,中原無宿將精兵,一旦興深入之謀,系難制之寇,臣以為國之安危未可知也。」

  乙亥,元昊陷安遠寨。

  戊寅,罷陝西都部署夏守贇、都鈐轄王守忠,並赴闕。守贇性庸怯,寡方略,不為士卒所附,自河中徒屯鄜州,未及行,亟罷歸。徒涇原、秦鳳路緣邊經略安撫使夏竦為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使、緣邊招討使,知永興軍。

  己卯,以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為樞密直學士,陝西都轉運使、天章閣待制范仲淹為龍圖閣直學士,並為陝西經略安撫副使,同管句都部署司事。初,仲淹與呂夷簡有隙,及議加職,夷簡請超遷之,帝以夷簡為長者。既而仲淹入朝,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曰:「臣向所論蓋國事,于夷簡何憾也!」

  以知同州龐籍為陝西都轉運使。籍嘗上言:「連年災異,天久不雨,臣竊謂凡乘輿所用,宮中所費,宜取先朝為則。今宿師西鄙,力戰重傷,方獲功賞,而內官、醫官、藥官,無功時享豐賜,故天下指目,謂之三官。願少裁損,專厲戰功,寇不足平也。」

  以國子監直講林瑀、王洙並為天章閣侍講。

  景祐末,災異數起,帝深自貶損。瑀言災異皆有常數,不足憂。又依《周易》推演五行陰陽之變,為書上之。帝喜,欲遷其官。參知政事程琳以為不可,止賜章服。帝每讀瑀書,有不解者,輒令禦藥院批問。瑀由禦藥院進諂諛之詞,緣飾以陰陽,帝大好之。於是天章閣侍講闕,端明殿學士李淑等薦洙,事在中書未行;一旦內批用瑀,執政皆怒瑀。呂夷簡欲探帝意堅否,乃曰:「瑀,上所用;洙,臣下所薦。不容並進,二人惟上所擇。」乃以洙、瑀名進。帝問洙何如,夷簡言洙博學明經,帝曰:「吾已用瑀矣,若何?」夷簡請並用二人,帝許之。既而右正言梁適劾瑀以內降除職,請治其罪。帝令以適章示之,卒不罪瑀。

  壬午,斬輦官曹榮、陳吉於都市,從者皆配遠惡州軍牢城,卒揀輦官為禁軍如初詔。

  六月,權僉署涇原、秦鳳經略安撫判官尹洙數上疏論兵,其一請鬻爵為土兵葺營及所給物費。下三司使鄭戩等參議以聞,戩等言:「賣官之令,已出權宜,然行之浸久。今更為煩細,箕斂民財,書揭徼塞,使西戎有輕中國之心。」洙議遂寢。

  丙戌,詔:「自今假日禦崇政殿視事如前殿。」

  丁亥,以宣徽南院使夏守贇同知樞密院事。侍御史趙及、右正言梁適,皆言守贇經略西事無功,不可複處樞府,逾七旬乃罷。

  甲午,以鄜延副都部署開封任福為環慶副都部署兼知慶州。福上言:「慶州去蕃族不遠,願勒兵境上,按亭堡,謹斥候,因經略所過山川道路,以為緩急攻守之備。」帝善之,聽便宜從事。

  乙未,南京言鴻慶宮神禦殿火。侍御史方偕引漢罷原廟故事,請勿複修。詔:「罷修神禦殿,即舊基葺齋殿,每醮則設三聖位而祠之,瘞舊象于宮側。」

  甲辰,詔:「陝西、河北、河東、京東、西等路,量州縣戶口,籍民為鄉弓手、強壯以備盜賊。」河北、河東強壯,自咸平以來有之,承平歲久,州縣不復閱習,多亡其數。於是詔二路選補增廣其數,並及諸路焉。

  辛亥,複權武成軍節度判官歐陽修以館閣校勘。始,范仲淹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辟修掌書記,修為親為辭,且曰:「今豪傑之士,往往已蒙收擇,尚慮山林草莽有挺特知義慷慨之士,未得出門下也,宜少思焉!」

  時西邊日警,二府、三司雖假不休務。翰林學士丁度言:「苻堅以百萬師寇晉,謝安命駕出遊以安人心。請休務如故,無使外國窺朝廷淺深。」壬子,詔:「自今遇旬假,聽休務如舊。」帝嘗遣使問禦戎之策,度奏曰:「今士氣傷沮,若複窮追巢穴,饋糧千里,輕人命以快一朝之意,非計之得也。莫若謹亭障,遠斥候,控扼要害,為制禦之全策。」因條上其策,名曰《備邊要覽》。

  是月,遼射柳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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