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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元年(1)


  天禧元年遼開泰六年

  春,正月,辛醜朔,改元。奉天書升太初殿,行薦獻禮,上玉清皇大天帝寶冊、袞服;又詣二聖殿,奉上絳紗袍,奉幣進酒;諸路分設羅天大醮。壬寅,奉上聖祖寶冊仙衣於天興殿,禮畢,車駕還內。群臣入賀於崇德殿。

  丙午,詔以是月十五日行宣讀天書之禮。

  庚戌,親享六室。辛亥,奉天書合祭天地,以太祖、太宗並配。還,禦正陽門,大赦天下,賞賜如東封例。免災傷州軍見欠田租及和糴,減荊湖南路鹽價,蠲天下逋欠,雖盜用經三十年者亦蠲之。遂禦天安殿,受尊號寶冊。

  乙卯,帝與群臣讀天書于天安殿。

  壬戌,詔以四月一日為天祺節,其制度悉如天貺。

  丙寅,命宰相王旦為兗州太極觀奉上冊寶使。

  己巳,給事中孫僅卒。帝曰:「僅篤於儒學,性端愨,中立無競,深可惜也!」命遷其子官。

  是月,遼主如錐子河。

  二月,庚午朔,詔賑災,發州郡常平倉。

  辛未,三司假內藏庫錢五十萬貫。

  壬申,禦正陽門觀酺,凡五日。

  甲戌,遼駙馬蕭托雲削同平章事,以公主殺無罪婢,托雲不能齊家也。公主降為縣主。

  丁醜,詔:「別置諫官、禦史各六員,增其月俸,不兼它職。每月須一員奏事,或有急務,聽非時入時;及三年,則黜其不勝任者。」

  戊寅,內外官並加恩。

  發常平倉粟出糶以濟貧民,京師物貴故也。

  丁亥,設元天大聖後版位於文德殿,帝親酌獻,拜授冊寶于王旦,仙衣于趙安仁。旦等跪奉以升輅,具鹵簿儀衛。所過禁屠宰二日,官吏迎拜;至兗州,遣官三十員袴褶前導。奉冊日,帝不視朝。

  庚寅,進封李公蘊為南平郡王。

  辛卯,召太子中允、直龍圖閣馮元講《易》于宣和門之北閤,待制查道、李虛己、李行簡預焉。自是聽政之暇,率以為常。帝因數訪大臣能否。行簡無所怨昵,必稱道其長,人推其長者。

  初,有日者上書言宮禁事,坐誅,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簡尺,帝怒,欲盡付卿史案罪。王旦具請以歸,翼日,白帝曰:「此人之常情,且語不及朝廷,不足究治。」因自取舊所占問者進曰:「臣少賤時,不免為此。必以為罪,願並臣下獄。」帝曰:「此事已發,何可免?」旦曰:「臣為宰相,執國法,豈可自為之幸於不發,而以罪人?」帝意解。旦至中書,悉焚所得書。既而大臣有欲因是以擠己所不快者,力請究治;帝令就旦取書,旦曰:「臣己焚之矣。」由是獲免者眾。

  己亥,刑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彭年卒。帝聞之,即幸其第,涕泗良久;贈右僕射,諡文僖,錄其子孫甥侄。彭年敏給強記,尤好儀制沿革、刑名之學,自升內閣,即以翰墨為己任。及李宗諤卒,楊億病退,彭年專其任,事務益繁,愈勤職以固寵,手披簡策,口對賓客,及胥吏白事滿前,或密答詔問,曉夕若是,形神皆耗。然彭年素奸諂,時號「九尾野狐」。在翰林日,嘗詣中書謁宰相,王旦辭不見;翌日複至,旦令見向敏中。它日,敏中命吏取彭年所留文字示旦,旦暝目索紙封之,曰:「不過興建符瑞,圖進取耳。」始,彭年仕未達,求為大理寺詳斷官。張齊賢時當國,一見,輒不可。人問其故,齊賢曰:「此人在朝,必亂國政。」或疑齊賢過甚,後乃服其知人。

  三月,戊午,以樞密使王欽若為會靈觀使。會靈初置使,命執政兼領,於是王曾次當為之,欽若方挾符瑞固恩寵,意欲得此,曾因懇辭焉。帝頗不懌,謂曾曰:「大臣宜傅會國事,何遽自異邪?」曾頓首謝曰:「君從諫為明,臣盡忠為義。陛下不以臣駑病,使待罪政府,臣知義而已,不知異也。」

  庚申,免潮州逋鹽三百七十餘萬斤。

  辛酉,江南提點刑獄范應辰言:「伏睹辛亥制書,常赦不原者鹹除之。謹按《呂刑》雲:『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今奸凶之輩,密料赦期,肆其殘酷,方合正典刑而遽逢霈澤,配為卒伍,皆給衣糧,又何異賞人為盜邪!較諸疑則赦之,諒有殊矣。望自今凡有知赦在近而故為罪戾者,死罪以下,遞減一等斷之。」帝曰:「先帝因郊禮議赦,有朝士秦再思上書,引諸葛亮佐劉備數十年不赦事,先帝頗疑之,時趙普入對,言曰:『聖朝定制,每三年郊祀即覃肆眚,所謂其仁如天,堯、舜之道也。劉備偏據一方,何足法哉?』自是赦宥之文遂定。應辰發論,頗見盡心;然全無赦宥,亦恐難行。」張知白曰:「古人所謂數則不可,無之實難,斯為確論也。」

  是春,京畿旱。

  夏,四月,庚午,王旦至自兗州,言:「曹、濟、徐、鄆州、廣濟、淮陽軍每年船運上供斛鬥三十七萬石。去歲蝗旱,望免夏稅一科支移。」詔可。

  乙亥出聖祖神化金寶牌分給京城寺觀及天下名山。牌長三寸許,廣寸餘,面文曰「玉清昭應宮成天尊萬壽金寶」,背文曰「永鎮福地」,其周郭皆隱起蛇龍華葩之狀,封以絳囊漆匣,帝親題署之。

  壬午,賜進士楊偉及第,賈昌朝同出身。大禮之初,貢舉人獻頌者甚眾,惟偉及昌朝可采,故召試學士院而命之。

  甲申,命龍圖閣待制查道知虢州。將行,帝禦龍圖閣飲餞之。時虢州蝗災,道既至,不俟報,出官廩米設糜粥賑饑者,發州麥四千斛給農民種,所全活萬餘人。

  乙酉,以著作郎劉煜為右正言。時准別詔置諫官,煜首預其選。帝曰:「諫官、禦史當識朝廷大體,乃為稱職。」煜,溫叟之子也。嘗知龍門縣,群盜殺人,煜捕得之,將械送府,恐道亡去,皆斬之,眾伏其果。

  通判益州,召還,時王曙沼蜀,或言其政苛暴,因對,帝問曙治狀與淩策孰愈,煜曰:「策在蜀,歲豐事簡,故得以寬假民。比歲小歉,盜賊間發,非誅殺不能禁。然曙所行,亦未嘗出法外也。」帝善之。曙峻法以繩盜賊,贓無輕重,一切戮之,眾股栗。居數月,盜賊屏竄,蜀民外戶不閉。嘗有卒夜告其軍謀亂者,曙立辨其偽,斬之。民安其政,以比張詠,號「前張後王」。

  辛卯,遼封秦晉國王隆慶少子色嘉努為長沙郡王。

  以漆水郡王耶律制心權知諸行宮都部署事。制心,隆運之侄也,以皇后外弟,恩遇日隆。時蕭哈綽方用事,制心奏哈綽寡識無行檢,遼主默然。

  自南北通好,邊境承平,遼主數與南北院諸臣宴飲,或連晝夕。遼主於音律特所精徹,中席或自歌,命宮人彈琵琶侑酒。詳袞蕭柳好滑稽,雖君臣燕飲,詼諧無所忌,時人比之俳優。制心遇內宴歡洽,輒引避,皇后怪而詰之曰:「汝不樂邪?」制心曰:「寵貴鮮能長保,以是為憂耳。」

  壬辰,遼禁命婦再醮。

  五月,戊戌朔,遼以樞密使蕭哈綽為都統,以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繼忠副之,殿前都點檢蕭庫哩為都監,以伐高麗。

  庚子,太保、平章事王旦以疾求退。旦柄用凡十八年,為相一紀,素羸多疾,又憂名位太重,不自安,自東魯覆命,連章求解;帝優詔褒答,繼以面諭。戊申,制授太尉兼侍中,聽五日一赴起居,因入中書,遇軍國重事,不限時日,入預參決。旦聞命愈恐,家居不出,手疏懇請去位,具言:「私門百口,屬疾將遍,欲退身以息災咎;今加此峻秩,則是愈增罪釁。」辭意堅苦。又遣其子詣向敏中附奏。乃詔止加封邑,其餘優禮悉如前制。

  庚戌,詔以仍歲蝗旱,遣使分路安撫。

  乙卯,以高郵軍民荀懷玉為本軍助教,以其出米麥三千斛濟饑民故也;仍許自今為例。

  甲寅,遼以南京統軍使蕭惠為右伊勒希巴。惠嘗從其伯父巴雅爾伐高麗,力戰,破阻險之師,及攻開京,以軍律嚴整聞,故有是命。

  丙辰,開封府及京東、陝西、江、淮、兩浙、荊湖路百三十州軍,並言二月後蝗蝻食苗;詔遣使臣與本縣官吏焚捕,每三五州命內臣一人提舉之。

  西京應天禪院太祖皇帝神禦殿成,為屋凡九百九十一區。己未,命宰相向敏中為奉安聖容禮儀使,入內都知張景宗管句迎奉,左諫議大失戚綸告永昌陵。

  以秘書丞譙人魯宗道為右正言,用新詔也。

  殿中侍御史張廓言:「奉詔京東安撫,民有儲蓄糧斛者,欲誘勸舉放以濟貧民,俟秋成依向例償之,如有欠負,官為受理。」從之。

  乙丑,遼主駐九層台。

  六月,戊辰朔,遼德妃蕭氏賜死,葬兔兒山西,後數日,大風起塚上,晝暝,大雷電而雨,不止者逾月。

  丙子,右正言魯宗道言:「親民之官,政事最切。漢宣帝凡拜刺史、守相,必親見之,考察其言,觀其能否。今或未然。凡除知州、通判,京朝官知縣,候滿三五人,宜令大臣延之中書,察其應對,考其臧否。縣令則擇台閣有風鑒聞望臣僚主遣之。能否之間,各知其狀,恐於聖政稍得其宜。又,審官之任,本宰相之職,宜妙選英哲以委之,庶激濁揚清,漸得良牧、賢宰,則斯民之大幸也。」

  庚辰,發運使言:「真州等處轉般倉及江、浙上供米二百二十餘萬斛,欲留逐處以濟闕乏。」從之。

  盜發後漢高祖陵,論如律,並劾守土官吏。遣內侍王克讓以禮治葬,知制誥劉筠祭告。因詔州縣申前代帝王陵寢憔采之禁。

  甲申,以武昌節度副使邊肅知光州,用辛亥赦書也。時刑部奏其元犯,帝曰:「肅在邢州日,方契丹侵擾,屢詔令棄城入保。肅能因守,頗著成效;雖冒賄賂,亦累該赦宥矣,故特授以郡。」

  詔:「金部員外郎、提點中書制敕院五房公事劉明恕,自今遇慶節大禮,許依樞密副都承旨例進奉上壽,仍赴宴會。」始更舊制也。

  是月,遼南京諸縣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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